40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常康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鹏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建国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常康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鹏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建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常康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鹏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建国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3项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5年4月24日;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3、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2)。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1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9日

至2025年6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上述议案1、3、4、5、6、7的详细情况,请详见2024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上述议案2、8的详细情况,请详见2024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3项、第6项、第7项、第8项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5年6月19日(9:00-14: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199号公司办公室

(三)登记联系方式:电话0523-86568091,传真0523-86601839

登记联系人:夏先生、周女士

(四)登记邮箱:zhoumin@linhaigroup.com

(五)登记方法: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将下列文件的复印件于登记时间内至上述指定 的登记地点登记或以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股东账户卡(或其 他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股东本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参会时需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应将下列文件的复印件于登记时间内至上述指定的 登记地点登记或以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格 式见附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代理人身份证件,参会时需携 带上述文件(除法人营业执照外)的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二)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登记和管理,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

(三)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