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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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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6版)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资产事项。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一032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正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52,822,266.8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2,093,897.5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1,126,797.34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1,310,695.60元。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未达到法律、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三、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未分配利润、当期业绩等因素确定分红频次,并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

《公司章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实现现金红分的条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2025年经营及资金需求计划、现金流状况等,提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实现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实现现金分红的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一037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随着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全球化的业务布局及国际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并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和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与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50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20亿美元(含等值外币)。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开展目的:随着公司进行全球化的业务布局及国际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并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和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与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用于对冲在开展境外业务的过程中所持外币资产受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必须以签约生效的合同、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50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20亿美元(含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开展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开展该业务的单位包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3、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与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4、交易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稳健、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汇率双向波动明显,远期及期权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当天实际汇率有差异的可能性,有可能产生亏损,公司以真实的进出口贸易背景及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签订远期及期权合约,以“风险中性”思想和成本利润原则管理公司进出口业务及外汇头寸汇率风险。

2、违约风险:公司基于真实的进出口贸易背景及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预计签订上述外汇资金交易合约,不存在履约风险;公司的外汇交易合约选择资信好的商业银行,基本不需考虑其倒闭所带来的违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所有外汇资金交易将满足贸易真实性要求,相关外汇资金交易将采用银行授信的方式进行操作,不会影响公司的流动性。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依据董事会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基于真实贸易背景及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业务需求,提出合理评估和具体实施方案。

5、公司实时关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各项风险因素,市场波动有较大影响时及时预警并制定应对方案。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实现稳健经营,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建立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对外汇交易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综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一039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规范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制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绩效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不在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绩效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薪酬标准

税前55万元/年-350万元/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个部分。其中,基本薪酬是年度经营的固定报酬,根据岗位职责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按年薪标准的50%-60%分月发放;绩效薪酬是年度经营效益的体现,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及贡献挂钩,在年薪标准的40%-50%基础上进行考核。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均额发放,绩效薪酬需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绩效情况等因素由总裁办进行考核计算,并将计算结果提交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后发放,具有不确定性。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一036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及实际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预计发生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18,0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644,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74,0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和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等。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下属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备注: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计算口径为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孰高为准。

本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有效期限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可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操作,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期限和担保额度内,签署和办理具体的担保事项。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前期已审议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动失效。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也可将上述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但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5G1MP14

注册资本:104,54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江西联益股权结构如下:

备注: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江西联益、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智行”)签署了《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智行回购建信投资所持有的联益光学13.7428%的股权,并已于2025年1月15日支付全部回购价款。本次股权回购完成后,建信投资将不持有江西联益股权,公司将持有江西联益78.6966%股权,合肥智行将持有江西联益13.7428%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联益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江西联益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江西联益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江西联益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抚州联创恒泰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4月0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3MA37TBHG6C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陆繁荣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大道才智科创园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半导体器件、光学元件、盖板玻璃、触摸屏及液晶显示模组、手机、计算机、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抚州恒泰股权结构如下:

抚州恒泰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抚州恒泰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抚州恒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合肥联创光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NJ2YF0E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兴园社区服务中心玉竹路28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合肥联创股权结构如下:

合肥联创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合肥联创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合肥联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4、江西联晟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95965427824

注册资本:18,29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罗顺根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丰收工业园区万盛大道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工器材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光学仪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家用电器研发,显示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真空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网络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联晟精密股权结构如下:

联晟精密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联晟精密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联晟精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江西联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4MA3974XR01

注册资本:28,89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罗顺根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河西工业园区绿色照明基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摄像头模组、液晶显示模组、电池、手机、互联网智能终端产品、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贴片加工;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联淦电子股权结构如下:

联淦电子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联淦电子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联淦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郑州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64M4FXR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顺根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E区1-3号楼,E区5-8号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郑州联创股权结构如下:

郑州联创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郑州联创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郑州联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8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89745156T

注册资本:124,810.4381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玻璃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西联创股权结构如下:

江西联创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江西联创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江西联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6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LL9GU7X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与长安路交口西南角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A1号楼4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合肥智行股权结构如下:

合肥智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合肥智行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合肥智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常州联益光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2MYUR78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龙大道563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常州联益股权结构如下:

常州联益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常州联益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常州联益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江西联昊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99DU496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9号楼一、三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摄像头模组制造及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联昊光电股权结构如下:

联昊光电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联昊光电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联昊光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重庆两江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7YAG91

注册资本:拾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陆繁荣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丰和路267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重庆联创股权结构如下:

重庆联创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重庆联创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重庆联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四川省华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4MA65P7R937

注册资本:7,92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廖福平

注册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连港路9号11栋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通信产品、数码产品、光电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川华景股权结构如下:

四川华景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四川华景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四川华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下属公司与贷款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担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期限和担保额度内,签署和办理具体的担保事项。

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流动资金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3年内有效。项目贷款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8年内有效。融资租赁授信及其他金融机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签署合同之日起5年内有效。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充分考虑了公司以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在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本次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金额

本次审议提供担保生效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118,0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12.5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82,561.52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58.80%,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关联公司联创宏声提供担保余额为2,0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92%。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一043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明确了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

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本次需按照该解释对会计政策统一进行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一038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4日,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6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30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43,506.21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244.8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2,5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5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5,943.2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行政处罚1次(除2次行政监管措施,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熊绍保,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家。

拟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贺顺祥,200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玲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205.00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合理的基础上与其商谈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监事会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在合理的基础上与其商谈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一041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小额快速融资”),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后,在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事项须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