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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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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2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购回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公司专注于医药健康产业,主要从事中成药品、化学制剂药品、化学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主要产品及其功能或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止咳宝片、感冒灵颗粒、血塞通分散片、银杏叶分散片、益心舒颗粒、铝碳酸镁咀嚼片、枫蓼肠胃康片、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皮肤病血毒丸、小儿咳喘灵颗粒、金匮肾气片、降糖舒丸、独活寄生颗粒等。主要产品的功能或用途如下表:

3、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体系,具体如下:

(1)采购方面: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原材料供需情况及公司生产能力,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保证物料及时供应。公司物料的采购实行经济批量进货,同时严格要求供货质量,控制采购成本,进而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

(2)生产方面:公司以保证产品质量及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为目的,通过不断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实现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和集约化,确保生产的药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销售方面:报告期内,为了长远的发展需要,公司对原有的组织架构和营销渠道进行优化和调整。销售模式方面,逐步由经销商模式调整为自营+推广服务商的混合模式;组织架构方面,自营团队初步搭建完成,职能得到细化和明确;销售渠道方面,普药产品保持原经销模式不变,以止咳宝片为核心的OTC系列产品,已建立起从公司到配送商到药店的渠道,OTC产品分渠道销售管理的基础条件已具备;品牌推广方面,从传统、单一的电视广告,和地面媒体、新媒体广告等完美地结合,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认知,增加新的消费群体。

(4)研发方面:公司一贯重视对研发的投入,视研发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近年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断开展技术创新、难题攻关等技术开发活动,并积极加强与院校、研究单位等的密切合作,先后完成了多项技术研究及开发工作,部分研究开发成果已在项目中得到应用,部分已申报且获得了国家专利;同时,为了提升公司药品制造水平,保障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与相关研发机构进行合作,开展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有头孢氨苄胶囊、蒙脱石散、头孢拉定胶囊、磺胺嘧啶片、阿莫西林胶囊、盐酸克林霉素胶囊、甲硝唑片、吡嗪酰胺片、复方磺胺甲噁唑片、替硝唑片、卡托普利片、盐酸乙胺丁醇片、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铝碳酸镁咀嚼片、利福平胶囊、尼群地平片、布洛芬片、对乙酰氨基酚片等18个产品通过了一致性评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35项、外观设计专利23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

4、主要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核心产品止咳宝片有一百多年历史,在清代末期就享有盛誉,具有“宣肺祛痰、止咳平喘”之功效。经临床总结有三大特点:一是对各类型的慢性咳嗽有显著效果,对止咳、化痰、平喘疗效十分明显,临控+显效率为73%,总有效率为93%;二是毒副作用低,疗程短、见效快、服药方便;三是对虚寒型和痰湿型咳喘治疗效果最好,总有效率分别是100%及95%。

止咳宝片属于中成药止咳化痰类药品,根据米内网数据库的统计数据,公司的止咳宝片连续多年位列止咳祛痰平喘类中成药前十大品牌。同时,公司将通过核心品种的临床研究或真实世界研究,推动公司特色中药品种(含止咳宝片、皮肤病血毒丸等)成长为中药大品种,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抗风险能力。

5、主要的业绩情况

2024年,公司围绕“打基础、利长远”进行营销组织变革,对原有的组织架构和营销渠道进行优化和调整,在药店销售方面逐步由经销商模式调整为自营+推广服务商的混合模式。由于营销组织变革和营销模式的调整,涉及到销售渠道的衔接和药店销售业务的交接,在这个过程中,为了保证变革的顺利推进,公司减少了核心产品止咳宝片的发货,导致毛利较高的止咳宝片销售收入同比降幅较大。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特一品牌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在减少止咳宝片产品发货的同时,加大对品牌的宣传力度,当期销售费用占比较高。这些主要导致了公司2024年业绩下降幅度较大。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778.52万元,同比下降35.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9.50万元,同比下降91.90%的经营业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9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9:0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邮件或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其中许松青、卢北京、赵晓波、赖瀚琪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许丹青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1-12月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已经公司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该报告拟于2025年4月26日对外报出。

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信息已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全体委员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全体委员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6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现决定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2025年5月28日下午2: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会上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文件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24日(8:00~12:00,13:30~17:30);

2、登记地点: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方式须在2025年5月24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邮编:529200,信函请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4、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少华、李珊珊

联系电话:0750-5627588

联系邮箱:ty002728@vip.163.com

联系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92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28”。

2、投票简称为“特一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0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8: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均为现场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名坚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议案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制定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议案七《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议案八《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议案九《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前期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下转448版)

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4年围绕“打基础、利长远”进行营销组织变革和品牌营销建设以来,截至本报告期,已达到了一定的预期,初显成效。从数据来看,本季度,核心产品止咳宝片销量达到了2.17亿片,品牌建设投入达到了1.06亿元。在营收恢复的情况下,营业利润也得到了较好改善。由于当前公司的营销改革仍处于持续深化的过程中,公司的“特一”品牌也还处于成长期,需要持续进行品牌拓展和强化品牌形象。这些营销改革和品牌建设,有可能对公司短期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风险。因此,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将始终保持风险防控意识,优化财务策略,加强管理等,保持公司良好的运营,保证公司营销改革的顺利进行,以适应后期市场的变化和利于企业长远的发展。同时,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决策时,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许丹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习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壁坚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许丹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习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壁坚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