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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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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1版)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有效期内资金可于该限定额度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011。

1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管理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业绩考核方案,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领取薪酬,2025年度薪酬总额拟定税前不超过800.00万元。相关董事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陈钦鹏先生、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李秋红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购买相关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责任险。

公司本次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期限1年,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该议案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并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012。

17、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4-议案11,议案14-议案15,及监事会审议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特提议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013。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列表

议案1.00-9.00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00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但全体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议案11.00经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00经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但全体监事予以回避表决。以上议案提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

2、特别事项说明

(1)公司2024年度在任独立董事韩文君女士、胡泽禹先生、车晓昕女士、钱荣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该报告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披露。

(2)议案6.00需以特别决议的方式,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能通过。

(3)议案9.00、议案10.00、议案12.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提案编码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设置详见本公告“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列表”。

2、总提案设置

本投票设置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100代表对总提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进行表决;1.00代表对提案1进行表决,2.00代表对提案2进行表决。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以2025年5月13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公司欢迎电话咨询,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齐心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会议登记接收邮箱:stock@qx.com

4、会议联系人:罗江龙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联系传真:0755-83002300

5、注意事项: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到达。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1

2、投票简称:齐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投票指示对相关提案进行投票,如本授权委托书没有做出具体投票指示,该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合规治理进行了日常监督,不断夯实监督履职基础,推动提升公司规范运营水平,确保公司各项工作规范开展和高效运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合法合规,勤勉尽职,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005。

3、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顺畅运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4、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006。

本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007。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王娥女士、曾军先生、孙玲玲女士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业绩考核方案,三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领取薪酬,2025年度薪酬总额拟定税前不超过200万元,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王娥女士、曾军先生、孙玲玲女士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012。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