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707 公司简称:振华新材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情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此外,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4年,受三元材料需求疲软、产品结构调整及公司的6系材料尚未形成大批量订单影响,公司全年产品销量同比大幅下滑,产能利用率持续低位运行,单位产品的折旧/人工等固定成本及停工损失随之增加;同时自2023年以来锂盐及前驱体等核心原材料价格进入下行通道,但公司的原材料采购时间早于产品报价时间,在成本加成定价模式下,成本传导滞后进一步压缩产品毛利率空间,上述因素综合导致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利润大幅下滑。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6,114.18万元,同比下降71.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70.63万元,同比下降613.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448.72万元,同比下降647.00%。
若未来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需求下降,或者公司三元材料等产品在性能、价格等方面未持续获得客户认可导致收入下滑,或者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下滑或出现震荡波动趋势导致实际成本中的原材料均价波动趋势与销售定价产生大幅度背离、出现原材料单位成本降幅大幅低于单位售价降幅的情形,则公司将受营业收入下滑,产能利用率不足,毛利率下滑的影响,存在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锂/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固体电解质及其改性三元、其他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终端应用覆盖了新能源汽车、电动二三轮车、储能及低空经济等领域。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业务情况:作为国内首批实现大单晶三元材料产业化的企业,现已形成中镍、中高镍、高镍及超高镍全系大单晶产品布局,是公司核心产品。在当前三元正极行业呈现中镍高电压及高镍化趋势下,公司依托核心技术优势取得的相关成果如下:公司的6系三元正极材料凭借优异的循环性能和安全性能,以及更低的直流内阻,目前已通过部分客户认证并实现批量销售;公司的高镍单晶产品在细分领域中保持了技术及市场领先优势,据鑫椤锂电数据测算,2024年,公司在全国8系单晶三元材料市场市占率接近60%,且公司高镍三元出货量占公司三元总出货量比例从2019年的1%提升到2024年的60%以上,五年间完成从技术突破到主要核心产品的跨越式发展。
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业务情况:公司在层状氧化物材料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目前已迭代至第四代产品,通过重构材料结构,改善了材料的循环、实际可用容量、存储、电导率等性能,提升了钠离子传输效率,将实际可用比容量提升超过15%(从130mAh/g提升到150mAh/g以上),有效满足客户高电压高能量密度需求,目前已通过多家头部电动二三轮车企业的产品验证,预计2025年实现规模化装车应用;公司在聚阴离子材料方面通过粒径级配,提升极片的压实密度,从而提升电池的能量密度。2024年公司聚阴离子材料获得1000吨订单,主要应用于UPS启停电池、储能等领域。
固体电解质及其改性三元业务情况: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完成固态电池关键材料的技术突破,成功开发出兼具粒径小(纳米级)、空气稳定性好、离子电导率高、分散性好的复合固体电解质材料,目前已跟宁德时代、力神动力、上汽清陶、孚能科技、正力新能、赣锋锂电等电池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同时,公司利用固体电解质改性三元材料,电化学性能和安全性能得到较明显改善,部分产品能满足《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中“电池在针刺测试中不起火、不爆炸”的要求。
2.2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业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客户在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或提出的需求进行针对性开发,或针对近期拟产业化落地的产品进行技术攻关。此外,公司也会基于长远的发展需求进行一些针对性的基础研究。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碳酸锂及氢氧化锂等。公司设有资材部,负责供应商的筛选及物料的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按订单生产。若根据客户年度采购计划及市场趋势判断客户未来预计有较大订单需求,为减小未来生产压力并有效利用产能,公司也将实行备货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下游客户多为国内大型知名的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及消费数码电池生产企业,经过长期的合作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①行业发展阶段和基本特点
插混汽车的增长迅速,成为带动新能源汽车增长的新动能。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新能源汽车产量为1288.8万辆,同比增长34.4%;销量为1286.6万辆,同比增长35.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较2023年提高9.3个百分点。
其中,2024年纯电动汽车销量占新能源汽车比例为60%,较2023年下降10.4个百分点;插混汽车销量占新能源汽车比例为40%,较2023年提高10.4个百分点。
磷酸铁锂装机量上升,挤占三元材料市场空间。近年来受乘用车市场内卷、下游追求极致低价等因素影响,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占比持续提高。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548.4GWh,累计同比增长41.5%。其中三元电池累计装车量139.0GWh,占总装车量25.3%(较2023年下降7.3个百分点),累计同比增长10.2%;磷酸铁锂电池累计装车量409.0GWh,占总装车量74.6%(较2023年增长7.3个百分点),累计同比增长56.7%。
三元正极高电压及高镍化趋势明显,5系市场份额进一步被压缩。三元锂电池所需的正极材料按元素组成比例主要分为5系、6系、8系及9系三元材料。2024年6系三元材料由于具备性价比优势,增长较快,取代5系三元材料部分市场份额,成为主流材料之一。根据鑫椤资讯统计数据,2024年国内6系三元材料渗透率突破新高,占比达到29%,同比增加9个百分点;叠加高镍渗透率维持高位,中高镍产品进一步压缩5系及以下型号三元市场份额。
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三元正极企业经营困难加大。公司主要原材料碳酸锂价格2024年呈持续下跌趋势。根据上海有色网数据,2024年电池级碳酸锂均价9.05万元/吨,同比下跌约65%;2024年前驱体(NCM523)均价7.3万/吨,同比下跌约15%。正极企业产品销售价格多半采用“材料成本+加工费”的行业惯用定价模式,其中材料成本系参考产品销售上一月或当月的市场均价。但由于安全库存及生产备货周期等因素影响,正极企业产品的实际原材料采购时点早于产品定价时点,在材料价格持续下跌周期,产品的实际原材料成本高于产品定价时点价格构成中的“材料成本”,产品毛利下滑。
②主要技术门槛
三元正极材料领域存在多维度的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晶体结构设计、合成工艺控制、全流程成本管理以及规模化生产稳定性等核心环节,同时面临较长的产品认证周期。基于较高的技术准入门槛和资金密集属性,该领域近年来的行业新进入者数量甚少。
除此之外,三元正极材料存在技术更新迭代较快的特征,现阶段三元正极系列产品中镍高电压及高镍化趋势明显,企业需持续提升全系产品性能及性价比,保持核心竞争优势。与此同时,前瞻性研发布局尤为重要,头部企业正着力拓展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锰铁锂、富锂锰基固溶体等新型材料体系,并积极布局固态/半固态电池正极材料的技术储备。这种多技术路线并行的研发策略,正在为产业升级注入持续创新动能。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根据鑫椤锂电数据显示,公司2024年在中国三元材料产量中排名第9,在中国单晶三元材料产量中排名第5,并根据数据测算,在全国8系单晶三元材料市场公司市占率接近60%。
此外,2024年度,公司的层状氧化物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已通过多家头部电动二三轮车企业的产品验证,预计2025年实现规模化装车应用;聚阴离子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化进程加速,获得首个千吨级订单;针对半固态/凝聚态/固态电池等高能量密度的应用场景,公司率先完成固态电池关键材料的技术突破,部分改性三元产品能满足《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中“电池在针刺测试中不起火、不爆炸”的要求。
2025年,随着公司6系材料实现大批量销售及其他材料在大增程电池、电动二三轮车、半固态/固态电池及低空经济等领域起量,公司的行业排名预计会有所回升。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
三元材料中镍高电压及高镍化趋势明显。当前三元正极市场主要以高镍及中高镍为主,高镍材料聚焦高端长续航市场,高电压中镍材料覆盖中端性价比市场,形成差异化竞争格局。
固态电池材料研发加速。多家头部企业布局固态电池正极材料,开发富锂锰基、超高镍(Ni≥90%)等材料适配固态电解质体系,以解决传统液态电池的安全性和能量密度瓶颈。2024年,半固态电池已在智己L6、蔚来ET7、赛力斯SERES-5、东风岚图追光等车型实现量产装车,续航里程突破1000公里。
钠电正极材料商业化落地。层状氧化物正极材料因能量密度高(120-160Wh/kg)、倍率性能优异,率先在低速电动车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聚阴离子材料凭借超长循环寿命(≥6000次)和高安全性,成为UPS电源及工商业储能系统的优选方案。
三元材料在低空经济领域呈现更高的适配度。三元材料尤其是高镍、超高镍体系因其更高的能量密度,能更好地满足低空领域轻量化的要求,为eVTOL、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提供更长的续航能力和更优的载重表现;且因三元材料的高离子导电率和快充特性,使其在物流、巡检行业级无人机中具备显著优势。
(2)未来发展趋势
技术路线多元化。三元与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磷酸锰铁锂、富锂锰基等材料并行发展,满足不同场景需求。
固态电池等新应用场景带量增量需求。固态电池、具身智能机器人、eVTOL等场景对电池轻量化、高能量密度及安全性要求极高,三元材料凭借性能优势成为重要选择。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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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请参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股东舟山鑫天瑜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材”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参与本次振华新材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舟山鑫天瑜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出让方”“舟山鑫天瑜”);
●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总数为5,087,403股,占振华新材总股本的比例为1.00%;
●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截至2025年4月25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
注1:持股比例按照公司2025年4月25日总股本计算
注2:舟山鑫天瑜与深圳鑫天瑜六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均为深圳前海鑫天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受同一主体控制的两家合伙企业,合计持有振华新材总股本的比例为5.36%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振华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舟山鑫天瑜不属于振华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舟山鑫天瑜与深圳鑫天瑜六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均为深圳前海鑫天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受同一主体控制的两家合伙企业,构成一致行动人。舟山鑫天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振华新材总股本的比例为5.36%,属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舟山鑫天瑜的普通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伍杰为振华新材董事。伍杰通过出让方减持其间接持有的振华新材股份,本次转让所在年度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华新材股份总数的25%。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拟转让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则规定的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询价转让和配售》第六条规定的窗口期。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有足额首发前无权利瑕疵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出让方本次询价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无权利瑕疵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5,087,403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00%,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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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华泰联合证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振华新材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华泰联合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购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有效认购的累计认购股数等于或首次超过5,087,403股时,上述累计有效认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5,087,403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华泰联合证券
联系人:华泰联合证券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邮箱:project_zhxc2025@htsc.com
联系及咨询电话:025-83387679、010-56839325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
1、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关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四、附件
请查阅本公告同步披露的附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系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数,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2,770.63万元。
鉴于公司于2024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完毕,公司 2024年度回购股份支付金额共计人民币394,748.94元,视同2024年度现金分红人民币394,748.94元,满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经董事会研究,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454版)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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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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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受三元材料需求疲软、产品结构调整及公司的6系材料尚未形成大批量订单影响,2025年第一季度出现亏损,为了尽早实现经营业绩的改善,公司持续加强自主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
公司的6系材料具有优异的循环性能和安全性能,以及更低的直流内阻,适用于电动汽车、两轮车、电动工具、农用无人机等应用场景。截止目前,公司产品已通过部分客户认证并实现批量销售。
在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方面,公司在层状氧化物材料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目前已迭代至第四代产品,通过重构材料结构,改善了材料的循环、实际可用容量、存储、电导率等性能,提升钠离子传输效率,将实际可用比容量提升超过15%(从130mAh/g提升到150mAh/g以上),有效满足客户高电压高能量密度需求,目前已通过多家头部电动二三轮车企业的产品验证,预计2025年实现规模化装车应用;聚阴离子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化进程加速,获得首个千吨级订单。
针对半固态/凝聚态/固态电池等高能量密度的应用场景,公司率先完成固态电池关键材料的技术突破,部分改性三元产品能满足《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中“电池在针刺测试中不起火、不爆炸”的要求。
创新是发展的核心动力,公司始终将研发创新置于战略高度,致力于通过技术突破和材料升级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侯乔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黔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进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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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侯乔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黔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侯乔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黔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进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