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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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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3版)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充分考虑了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上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第四项明确了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时,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2024年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负。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4,00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4,748.94元(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视同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

公司将持续高度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实施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力求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

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本公司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义龙三期)(以下简称“义龙三期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849,39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60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93,099,95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3,007,39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0,092,566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月3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4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项目系义龙三期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624,535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00,000万元。本项目建设周期36个月,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截至本公告日,本项目完成了土地购置、部分场地平整等前期工作,目前仅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原因

义龙三期项目系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投项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2年6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于2023年2月取得证监会同意的批复,并于2024年1月完成发行,本次融资的实施周期较长。义龙三期项目系公司结合当时所处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制定的扩产项目,一方面是公司为抓住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响应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另一方面是充分利用公司的技术优势,为下一步公司各系列三元正极材料以及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产业化提供产能保障,进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在“义龙三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场景的市场环境等与论证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受国内新能源汽车增速放缓、海外新能源汽车发展远不及预期、磷酸铁锂抢占三元正极材料市场份额,正极材料行业扩产的新增产能陆续投产带来供给端的增加等因素影响,正极材料企业整体出现产能阶段性过剩、企业间竞争加剧、利润空间被压缩等情形。从现阶段看,因本项目的主要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项目预期收益受到较大影响,项目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为谨慎应对下游市场供需变化,确保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经过审慎研究、重新论证后决定暂缓实施义龙三期项目。

四、暂缓实施项目的后续安排

为保证后续决策的科学、严谨,公司将结合市场需求、建设必要性、项目预计收益等情况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义龙三期项目。如论证后公司决定不再投资建设本项目,公司将会尽快寻找和论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募投项目,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和审批程序后实施项目建设。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依然是公司的重要发展方向,公司将针对客户终端应用场景,持续加强技术储备、新产品研发、市场布局与开拓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固态电池、低空经济等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宏观及行业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六、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义龙三期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暂缓实施,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宜。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及需要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2025年5月15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9:00-17:00

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851-84284089

电子邮箱:zec@zh-echem.com

邮政编码:550014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华新材”)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21.79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521.79万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拟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21.79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14.82%,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3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733,70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75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0,112.1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6,590.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21.79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61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521.79万元,经2022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使用了1,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剩余超募资金521.79万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拟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21.79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14.82%,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521.7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振华新材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该次董事会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侯乔坤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三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作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讨论事项关系到董事程琥、梅益、范其勇的薪酬发放问题,因此前述三名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讨论事项关系到董事向黔新的薪酬发放问题,因此董事向黔新回避表决。

(五)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及各治理主体职权清单(试行)〉的议案》

为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厘清“三重一大”决策权限,进一步规范决策流程,提升公司的决策质量、决策效率和决策效果,结合公司实际,拟制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及各治理主体职权清单(试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该次监事会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云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至5月1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ec@zh-eche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5年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09:00-10: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侯乔坤

总经理:向黔新

董事会秘书:王敬

财务总监:刘进

独立董事:梅益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至5月1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ec@zh-eche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851-84284089

邮箱:zec@zh-eche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材”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价值,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分析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和个别认定,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2024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5,411.74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算。经测试,2024年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539.1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金额,相应计提了充足的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共计18,115.35万元。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公司委托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华”)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生产设备进行减值测试,并按照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835.5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5,411.7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二十四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振华新材”)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3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73.370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21年9月8日止,本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73.370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1.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1,121,010.25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49,575,891.94元(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金额共50,519,288.17元,扣除前期已支付不含税金额943,396.23元后本次实际应扣除49,575,891.94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51,545,118.31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开立的23210001040018081账号内。上述人民币1,251,545,118.31元,扣除公司除上述保荐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383,850.94元以及前期支付的保荐费(不含增值税)943,396.2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5,217,871.14元。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61号报告验证。

2、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69,632,234.23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元。

2024年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80,810,301.02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980,945.4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0,459,821.7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0,459,821.72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说明:义龙二期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义龙二期项目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11,387.46元,系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65,849,39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23年12月28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849,395股,每股发行价格1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3,099,957.00元,扣除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649,962.20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91,449,994.80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日汇入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开立的52100109000000004069账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57,428.8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0,092,566.00元。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43号报告验证。

2、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092,566.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316,098.0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14,673,526.8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14,673,526.83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国家开发银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和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521.79万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8.39%,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义龙二期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成,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义龙二期项目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11,387.46元,系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投项目“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义龙三期)”(以下简称“义龙三期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公司认为,受国内新能源汽车增速放缓、海外新能源汽车发展不及预期、磷酸铁锂抢占三元正极材料市场份额,正极材料行业扩产的新增产能陆续投产带来供给端的增加等因素影响,正极材料企业整体出现产能阶段性过剩、企业间竞争加剧、利润空间被压缩等情形。义龙三期项目的主要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项目预期收益受到较大影响,项目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为谨慎应对下游市场供需变化,确保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经过审慎研究、重新论证后决定暂缓实施义龙三期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14-00110号),结论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振华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利息收入也用于投入项目,因此出现累计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情况。

附表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贵州辖区投资者集体

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

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其他关切问题,公司将参加在贵州证监局指导下,贵州证券业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5年贵州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15:40-17:40

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出席本次活动人员有:董事长侯乔坤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王敬先生、总会计师刘进先生、独立董事程琥先生。

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http://rs.p5w.net进入专区页面参与交流。

二、投资者问题提前征集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效率及针对性,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开展问题征集,提问通道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开放至2025年5月8日截止,请通过微信关注“贵州资本市场”公众号,发送关键词“提问”即可进入专区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