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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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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65版)

2.2.4能源新材料业务

公司能源新材料板块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能源新材料领域主要产品为高电压钴酸锂、高电压三元材料、高功率三元材料、高镍三元材料、氢能材料、磷酸铁锂等,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3C消费电子、储能等领域。借助于多年来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积累形成的技术研发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公司执行大客户战略,拓展了国内外众多知名电池客户。在3C锂电池领域,公司与ATL、三星SDI、村田、LGC、欣旺达、珠海冠宇及比亚迪等国内外知名电池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产品广泛应用到下游中高端3C电子产品中;在动力锂电池领域,公司与中创新航、松下、比亚迪、欣旺达、宁德时代及国轩高科等知名电池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紧跟市场需求进行新产品研发,通过与下游核心客户的紧密合作,持续进行工艺技术优化和产品迭代。公司持续巩固在钴酸锂、氢能材料细分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逐步提升三元材料的行业排名,通过差异化竞争逐步拓展磷酸铁锂市场份额,同时公司积极探索下一代新能源材料技术的前沿理论和前沿技术,分析和整合行业发展趋势,进行专题攻关,推进前沿产品研发和技术孵化,探索适合商业化、产业化的前沿产品储备,大力开发下一代锂电产品、新能源材料产品。

2.3、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相比前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2.3.1采购模式

公司钨钼材料所需原材料部分靠自有矿山或废料回收供给,部分自外部采购取得,稀土业务、电池材料业务原料大部分需向外采购。公司外部原材料采购模式为:每年与主要供应商签订当年采购框架协议,根据行情及生产库存情况不定期地进行采购,采购价格随行就市。

2.3.2生产模式

公司钨钼材料、稀土、电池材料产品绝大部分均属于中间或配套应用产品,客户需要根据其自身的后加工设备和工艺或者终端配套应用的具体需求指标或参数加以选择并向公司下达订单进行生产。公司所主营钨钼材料、稀土、电池材料业务主要采用订单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确定的数量、规格及质量要求组织生产。

2.3.3销售模式

由于公司钨钼材料、稀土、电池材料产品绝大部分均属于定制化的中间或配套应用产品,公司产品销售以面向客户的直接销售为主。

2.3.4管理模式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一套适合自身的管理模式:

一是建立了集团治理“战略+财务”双管控的模式,通过战略规划、全面预算管理及目标绩效管理,形成了有机统一的管理闭环;二是采取公司领导下的事业部制管理模式,产品事业部定位为公司的利润中心,贴近市场能够对市场的需求做出快速的反应,实现研产销一体化,在满足市场需求和创造市场需求方面取得先机;三是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以公司全面预算方案为目标牵引,实施全员绩效管理,按照业绩进行考核、实施奖惩;四是赋予下属子公司“定战略”“做预算”“问绩效”“建机制”“带团队”“控风险”等职能,提升了组织运作效率。

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全面预算管理、目标绩效管理、集成产品开发(IPD)、国际先进制造(IAM)”四大管理文化建设。

①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是覆盖全员、全业务、全过程的综合管理系统。公司以承接规划、正向前进为导向编制年度预算,制定五维目标、经营策略与关键举措,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对预算目标与关键举措的分解细化,落实主体责任,并相应形成各层级的绩效任务书;通过季度管理预算和月度分析,定期复盘,监测偏差,适时调整优化思路与举措,控制经营风险、牵引年度目标的达成,从而实现对经营战略、业务发展、财务运营、绩效管理等的有效整合,形成了具有厦钨特色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

②目标绩效管理。目标绩效管理是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有效地组织企业资源,按照企业战略方向和政策的要求,最终达成目标的过程。包含建立绩效目标库、绩效实施、绩效改进和绩效应用四个环节,形成了PDCA的闭环。公司实施绩效管理已经有十余年的历史,随着公司发展规模的不断壮大,厦钨绩效管理的方式和理念也一直在更新。从刚开始的绩效考核到后期的绩效管理,到2020年开始推行全面绩效管理,实施全员绩效管理,通过绩效指标的层层分解,压力的层层传递,打造以高绩效为目标的管理文化。

③集成产品开发(IPD)。IPD是Integrated Product Development(集成产品开发)的缩写,是关于研发创新的先进理念和管理流程。公司通过IPD体系建设,强化了以市场为导向的产品开发创新理念,构建了需求管理、规划管理、技术开发和产品开发四大流程,规范产品研发全生命周期管理,打造了一支专业化的创新管理团队,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注入了高质量创新活力。

④国际先进制造(IAM)。IAM是International Advanced Manufacturing(国际先进制造)的缩写。厦钨IAM深入贯彻“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以“管理科学化、产品高端化、盈利能力强”为目标,以“标准化、精益化、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为路径,以精益生产和六西格玛两大体系为主要抓手,全面夯实制造管理基础、提升制造能力水平,实现提质、降本、增效,推进公司的制造转型升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351.96亿元,同比下降10.66%;实现归属净利润17.28亿元,同比增加7.88%。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454.64亿元,同比增加15.76%;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9.03亿元,同比增长41.84%;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36%,同比减少0.83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46.44%,同比减少5.00个百分点。

(1)钨钼业务方面,2024年公司钨钼业务整体向好,主要深加工产品保持增长态势,钨钼等有色金属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74.14亿元,同比增长5.78%;实现利润总额25.25亿元,同比增长7.55%。

钨矿山因钨精矿价格上涨及钨金属回收率小幅提升,利润同比增长;钨冶炼产品受益于出口份额提升且出口毛利率较高影响,利润同比大幅增加,出口份额保持国内领先;钨粉末产品总体销量同比小幅减少,市场份额保持行业领先水平;硬质合金产品有效应对行业需求增长放缓等不利影响,聚焦国内外细分市场精准施策,销量同比增长8%,盈利基本持平;切削工具产品不断深耕中高端市场及海外市场,推动各应用领域重点终端客户稳步增量,在3C、航空航天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增长较为突出,营收同比增长7%,利润进一步提升;钨钼丝材产品一方面稳固光伏用钨丝在技术、质量、规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同时主动调价让利市场,推动光伏用钨丝渗透率、市场份额与销量持续提升,另一方面大力拓展耐切割和丝网印刷钨丝等其他应用领域,销售收入及利润同比增长,细钨丝全年销量1,354亿米(其中光伏用钨丝销量1070亿米),同比增加56%;钼冶炼业务强化与大型石化企业的战略合作,有效拓展催化剂市场,市场份额稳居全球前列。

硬质合金产销量图:

硬质合金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图:

注:硬质合金包括合金棒材、矿用合金、盾构合金、顶锤、辊环、数控刀片基体(刀片毛坯)、耐磨零件和硬面材料等。

切削工具产销量图:

切削工具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图:

注:切削工具包含整体刀具、可转位刀片、超硬刀具等。

细钨丝产销量图:

细钨丝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图:

(2)稀土业务方面,2024年度公司稀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4.35亿元,同比下降19.21%;实现利润总额2.41亿元,同比增长67.44%。精细化工产品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低成本原料占比,优化费用控制,盈利能力提升;稀土金属产品受价格下降影响,收入和利润同比下降;磁性材料产品加大新能源汽车市场拓展力度,优化订单结构,提升产能利用率,促进内部降本,销量同比增长16%,利润同比大幅增长。

磁性材料产销量图:

磁性材料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图:

(3)能源新材料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能源新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2.97亿元,同比下降23.19%;实现利润总额5.08亿元,同比下降9.08%。钴酸锂产品受益于3C行业复苏及新产品4.5V高电压钴酸锂持续放量,全年销量4.62万吨,同比增加33.52%,市场份额稳居龙头地位;三元材料产品坚持大客户战略,优化客户结构,凭借高电压、高功率的技术优势积极抢占市场,不断拓展纯电、混动增程及低空经济应用领域,实现销量5.14万吨,同比增长37.45%,行业排名得到较大提升;受本期原材料价格下降和行业竞争加剧影响,收入和利润同比有所减少。

钴酸锂产销量图:

钴酸锂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图:

三元材料产销量图:

三元材料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图:

(4)房地产业务方面,2024年度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51亿元,同比下降62.41%;利润总额-0.30亿元,同比减亏1.03亿元。2024年,公司完成成都滕王阁地产和成都滕王阁物业的股权转让,确认投资收益1.45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5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1层本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翔先生主持,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班子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钨业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厦门钨业2024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详见公告:临-2025-026《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5-027《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详见公告:临-2025-02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已出具对该议案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告:临-2025-037《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制定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5-038《厦门钨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实质性议题的评估程序体现双重重要性原则且遵循报告框架要求,同意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英文版)》。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1.聂鑫森先生的薪酬,关联监事聂鑫森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王文艳女士的薪酬,关联监事王文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张伟先生的薪酬,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陈素艺女士的薪酬,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孙元新先生的薪酬,关联监事孙元新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郭丽华女士的薪酬,关联监事郭丽华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林振坚先生的薪酬,关联监事林振坚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监事薪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6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12月末的金融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对上述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24,774.9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单位:万元

注: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在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中体现。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4,774.95万元,影响本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413.69万元(不含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影响)。

三、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本公司划分为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划分为组合(1)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款项;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划分为组合(1)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款项;组合(2)应收其他款项。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两者的差异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导致存货的价值回升,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8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概述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钨业”或“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由于前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和主要内容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由原来计入“销售费用”变更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执行前述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1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为其

下属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的下属参股公司NEOMAT PCAM, 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中文名称:法国厦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国厦钨新能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厦钨新能拟按49%的间接持股比例为法国厦钨新能科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合作方Orano SA拟按51%的间接持股比例同步提供等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法国厦钨新能科技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厦钨新能下属参股公司法国厦钨新能科技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厦钨新能拟按49%的间接持股比例为法国厦钨新能科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合作方Orano SA拟按51%的间接持股比例同步提供等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担保额度计划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厦钨新能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担保金额和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2XWQAT7G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杨金洪

注册资本:42,077.1001万元

主要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26%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300号之一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锂电池材料及其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厦钨新能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NEOMAT PCAM, 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中文名称:法国厦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法定代表人:BRION Thomas Patrick Claude

注册资本:2,000万欧元

股权结构:厦钨新能全资子公司XTC New Energy Materials Europe GmbH(中文名称: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洲厦钨新能”)持股49%,Orano PCAM(另一担保方Orano SA为Orano PCAM的控股股东)持股51%

注册地址:124 Rue Du Magasin Général ZAC Des Bassins 59140 Dunkerque, France

经营范围:直接或间接地建设、拥有、资助和经营一家生产和销售电池制造材料的工厂,专门生产主要用于电动汽车电池制造的正极材料前驱体,主要(但不限于)为法国的电池超级工厂和其他电池制造商供货。以及更广泛地说,与公司目的直接或间接相关或有助于其实现和可预见增长的任何金融、工业、商业、动产或不动产交易。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被担保人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法国厦钨新能科技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的全资子公司欧洲厦钨新能的参股公司

法国厦钨新能科技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3,774.1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774.14万元。因法国厦钨新能科技目前未发生经营业务,因此暂无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厦钨新能拟按49%的间接持股比例为法国厦钨新能科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合作方Orano SA拟按51%的间接持股比例同步提供等比例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厦钨新能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厦钨新能将根据法国厦钨新能科技的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等文件的签署,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厦钨新能满足法国厦钨新能科技工程保函开立等生产经营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厦钨新能本次对其下属参股公司法国厦钨新能科技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法国厦钨新能科技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法国厦钨新能科技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法国厦钨新能科技的持续发展;同时,合作方Orano SA按51%的间接持股比例同步提供等比例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人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为下属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为下属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99.11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37%,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万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899.11万元。厦钨新能无对外担保余额。前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2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

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金鹭”)的控股子公司金鹭硬质合金(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金鹭”)。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厦门金鹭为泰国金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拟按直接及间接持有泰国金鹭91.99996%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9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泰国金鹭的股东TechMet Carbides INC拟按8.00004%的持股比例同步提供等比例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泰国金鹭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泰国金鹭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厦门金鹭为泰国金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拟按直接及间接持有泰国金鹭91.99996%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9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泰国金鹭的股东TechMet Carbides INC拟按8.00004%的持股比例同步提供等比例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担保额度计划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担保金额和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12005486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1989年12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吴高潮

注册资本:86,000万元

主要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69号

经营范围:1、生产钨粉、碳化钨粉、硬质合金、钨合金、钨深加工产品、钴粉、混合料、合金粉及其他金属粉末材料、难熔金属材料和氧气;2、粉末冶金机械、电气设备的生产。

厦门金鹭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鹭硬质合金(泰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7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孙东平

注册资本:1,775,003,400泰铢

股权结构:厦门金鹭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持股91.99996%,TechMet Carbides INC持股8.00004%

注册地址:泰国春武里府是拉差县高坎松镇7村700号

经营范围:1.以下物品的生产及买卖:①钨粉、碳化钨粉、钴粉、混合料、合金粉及其他金属粉末材料及关联的机器及制造设备 ②硬质合金、钨合金,及其对应的各种加工品、附属品、零件及其材料和机器设备 ③钨深加工产品,机械工具,刀片及其材料和机器设备 ④粉末冶金机械、其他设备、设备零件及附属品 ⑤五金、电子电器产品、计量器、零件及机器材料 ⑥化工产品、化工原料;2.以上关联的贸易业、代理业、进出口、设计、开发、制造、加工、废弃、再生处理事业及它们的承包业;3.包装业及仓库业;4.上述各项所附带的一切关联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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