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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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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66版)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被担保人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泰国金鹭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的控股子公司

泰国金鹭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厦门金鹭为泰国金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拟按直接及间接持有泰国金鹭91.99996%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9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泰国金鹭的股东TechMet Carbides INC拟按8.00004%的持股比例同步提供等比例担保。

截至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厦门金鹭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厦门金鹭将根据泰国金鹭的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等文件的签署,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厦门金鹭满足泰国金鹭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为泰国金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9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符合泰国金鹭2025年度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泰国金鹭为厦门金鹭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泰国金鹭的整体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为厦门金鹭满足泰国金鹭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泰国金鹭2025年度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泰国金鹭为厦门金鹭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泰国金鹭的整体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99.11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37%,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0万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899.11万元。前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3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金龙稀土为

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稀土”)的全资子公司金龙稀土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金龙”)。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金龙稀土拟对包头金龙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包头金龙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包头金龙2025年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金龙稀土拟对包头金龙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担保额度计划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担保金额和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115791410XF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00年3月3日

法定代表人:钟可祥

注册资本:247,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厦门钨业持股65.20%

住所:福建省长汀县策武镇汀州大道南路31号

经营范围:稀土化合物及稀土金属产品、发光材料、钕铁硼磁铁合金、钕铁硼磁体以及其他稀土深加工产品、钛酸钡及其相应的电子材料、新材料生产、加工与销售;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及相应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技术咨询;电镀、电镀加工;电镀、检测等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销售;稀土、环境、化工材料、废料及产品的检验;稀土类检测技术咨询及培训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数据为金龙稀土合并报表口径。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龙稀土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8月7日

法定代表人:陈大崑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金龙稀土100%持股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头世纪通农机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计量技术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认证咨询;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被担保人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包头金龙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龙稀土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包头金龙目前处于建设期,尚未发生经营业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金龙稀土拟为包头金龙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融资(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金龙稀土拟提供的担保额度,金龙稀土将根据包头金龙的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等文件的签署,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金龙稀土满足包头金龙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包头金龙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融资(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符合包头金龙2025年度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包头金龙为金龙稀土全资子公司,金龙稀土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包头金龙的整体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为金龙稀土满足包头金龙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2025年度包头金龙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包头金龙为金龙稀土全资子公司,金龙稀土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包头金龙的整体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99.11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37%,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0万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899.11万元。前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4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钨业”或“公司”)参股公司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电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参股公司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势拓御能”)拟向金融机构融资,由其控股股东厦钨电机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拟按持有势拓御能49%的股权比例为厦钨电机提供最高额度7,246.61万元的反担保,同时势拓御能为该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钨电机实际提供的担保(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99.1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于2025年4月24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过去12个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见公告正文;过去12个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此次交易类别相同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反担保系为满足参股公司势拓御能的生产经营需要,势拓御能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被担保人厦钨电机代偿履约能力较强,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势拓御能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9%股权。势拓御能根据其经营情况,拟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融资4,000万元,累计融资需求金额为14,789万元。势拓御能控股股东厦钨电机拟对其前述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拟按持有势拓御能49%的股权比例为厦钨电机提供最高额度7,246.61万元(人民币,最高担保余额,包含往年签署未到期的担保额度)的反担保,同时势拓御能为该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和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已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担保金额和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过去12个月内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未包含在内,具体交易详见“七、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情况”)。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联关系介绍

厦钨电机、势拓御能均为公司间接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控股公司”)下属企业,且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钟可祥先生担任厦钨电机及势拓御能董事长,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厦钨电机

公司名称: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1M8QP5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4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陈焕然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股权结构: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0%、厦门钨业持股40%

住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金辉西路8-1号

经营范围:微电机及其他电机制造;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工程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其他技术推广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装卸搬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装饰业;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不含报警运营服务);其他安全保护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厦钨电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势拓御能

企业名称: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3T7UM3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钟可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股权结构:厦钨电机持股51%、厦门钨业持股49%

住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金辉西路8-4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电机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动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设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势拓御能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提供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反担保。

(二)反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反担保情况:倘若出现势拓御能不能偿还融资款,由厦钨电机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厦钨电机向势拓御能追索后仍存在担保损失的,厦门钨业同意按照在势拓御能持有股份的比例承担厦钨电机担保损失,并在厦钨电机担保损失确定之日起30日内支付给厦钨电机。

四、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反担保系为满足参股公司势拓御能的生产经营需要以推动其经营发展。被担保方厦钨电机代偿履约能力较强,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向厦钨电机提供的反担保未超过持股比例,并要求势拓御能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99.11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37%,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万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899.11万元。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关联董事黄长庚先生、侯孝亮先生、吴高潮先生、谢小彤先生、钟可祥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持有势拓御能股权比例为其控股股东厦钨电机提供反担保是为满足势拓御能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结合厦钨电机、势拓御能的经营计划、资信状况,认为此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该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关联担保是公司按持有参股公司势拓御能股权比例拟为厦钨电机提供的反担保,同时势拓御能为该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该关联担保公平、对等,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关联担保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在关联委员谢小彤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计委员会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满足参股公司势拓御能的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方厦钨电机代偿履约能力较强,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提供的担保未超过持股比例,并要求关联方势拓御能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冶金控股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未包含在内)。主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同一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及商品、接受劳务合计20,607.63万元;向同一关联人销售产品及商品、提供劳务合计2,220.08万元;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租入资产合计271.24万元。

(二)2023年4月及2023年5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冶金控股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由冶金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包含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方式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或直接借款,期限三年,从2023年5月至2026年5月。目前该协议处于正常履约中,2024年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资金期末余额900万元。

(三)2023年5月及2023年8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2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前述会议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冶金控股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2024年4月及2024年7月,公司本次发行分别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复,2024年11月完成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27,249,980.8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16,201,366.98元。其中,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冶金控股公司获配股份33,653,846股,认购资金699,999,996.80元。

(四)2024年4月及2024年5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稀土集团”)签订《股权托管协议》,受托管理中稀(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49%股权,福建稀土集团根据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股权托管费,股权托管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福建稀土集团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之日止。目前该协议处于履行过程中,2024年公司受托经营取得托管费收入242.76万元。

(五)2024年7月,公司依据持股比例向关联方厦门厦钨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实缴注册资本955.50万元。该笔出资为根据智能装备章程规定分期缴纳的注册资本,至此智能装备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完成。

过去12个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7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钨业”)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8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8月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51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425,429,580股。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9,579,32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27,249,980.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048,613.8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16,201,366.9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351C000448号)和《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351C000449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转入理财专户余额为3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4年12月6日,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博白县巨典矿业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在专项账户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募集资金户购买理财产品在途金额分别为60,000.00万元、80,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合同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包括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到理财专户购入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余额为5,000.00万元、在途金额为25,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购入现金管理产品在途金额为140,00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其他

1.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公司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作如下调整:

金额单位:万元

2.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亿元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厦门虹鹭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10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设项目”。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亿元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硬质合金切削工具扩产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377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博白巨典进行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博白县油麻坡钨钼矿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虹鹭增资款2亿元已划转至厦门虹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厦门金鹭增资款、博白巨典注资款尚未划转。

3.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权属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厦门虹鹭、博白巨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硬质合金切削工具扩产项目”“10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设项目”“博白县油麻坡钨钼矿建设项目”。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5年,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自动续期。借款利率参考借款时点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向博白巨典提供借款757.42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厦门金鹭、厦门虹鹭未发生借款。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5]24011670070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厦门钨业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厦门钨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4年度,厦门钨业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的情况。保荐人对厦门钨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总额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8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时间安排

公司拟于2025年半年报披露后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三)中期分红金额

以实施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如有)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四)中期分红的相关授权事项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制定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本次中期分红方案需结合公司2025年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做出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1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合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00-11: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路演-业绩说明会”栏目。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549.cxtc@cxt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情请参阅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报告及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联合控股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778)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共同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直播、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00-11: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的“路演-业绩说明会”栏目;

3.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黄长庚先生、独立董事叶小杰先生、董事兼总裁吴高潮先生、董事兼常务副总裁钟可祥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钟炳贤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周羽君女士、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大崑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公司欢迎有意向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在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600549.cxtc@cxtc.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2.投资者可以在 2025年5月13日上午10:00-11:3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秘办

电话:0592-5363856、0592-3200549

邮箱:600549.cxtc@cxt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2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部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合同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包括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4-110)。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7天通知存款”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赎回上述产品,获得本金及收益合计人民币200,178,622.7元,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产品赎回后,本金及收益均已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

二、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体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197,5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及使用期限均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 月26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4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1层本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班子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钨业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厦门钨业2024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全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24,774.95万元,主要包括:信用减值损失转回6,292.25万元,存货跌价损失31,054.83万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2.37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告:临-2025-026《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5-027《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度融资方案》。会议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105亿元(折合人民币,实际用款余额,不含债券融资),并授权总裁在此金额内决定和签署融资合约,授权期间自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告:临-2025-02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咨询等服务,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班子根据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协商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详见公告:临-2025-02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为其权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为其权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对全资子公司XTC New Energy Materials Europe GmbH(中文名称: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全额担保(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对间接控股子公司XTC New Energy/Orano-CAM, 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中文名称:法国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拟按51%的间接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合作方Orano SA拟按49%的间接持股比例同步提供等比例连带责任保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厦钨新能董事长)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担保金额和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为厦钨新能满足其权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2025年度被担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厦钨新能权属公司,厦钨新能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被担保人的整体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5-030《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为其权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为其下属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为其下属参股公司NEOMAT PCAM, 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中文名称:法国厦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国厦钨新能科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厦钨新能按49%的间接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合作方Orano SA按51%的间接持股比例同步提供等比例连带责任保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厦钨新能董事长)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担保金额和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董事会认为:厦钨新能本次对其下属参股公司法国厦钨新能科技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法国厦钨新能科技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法国厦钨新能科技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法国厦钨新能科技的持续发展;同时,合作方Orano SA按51%的间接持股比例同步提供等比例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人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已出具对该议案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5-03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为其下属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金鹭”)为其控股子公司金鹭硬质合金(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金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按直接及间接持有泰国金鹭91.99996%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9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泰国金鹭的股东TechMet Carbides INC按8.00004%的持股比例同步提供等比例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签署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担保金额和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为厦门金鹭满足泰国金鹭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泰国金鹭2025年度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泰国金鹭为厦门金鹭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泰国金鹭的整体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5-032《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金龙稀土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稀土”)为其全资子公司金龙稀土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金龙”)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担保金额和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为金龙稀土满足包头金龙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2025年度包头金龙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包头金龙为金龙稀土全资子公司,金龙稀土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包头金龙的整体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5-033《关于控股子公司金龙稀土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四、在关联董事黄长庚先生、侯孝亮先生、吴高潮先生、谢小彤先生、钟可祥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按持有参股公司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势拓御能”)49%的股权比例为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电机”)提供最高额度7,246.61万元(人民币,最高担保余额,包含往年签署未到期的担保额度)的反担保;同时势拓御能就该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担保金额和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持有势拓御能股权比例为其控股股东厦钨电机提供反担保是为满足势拓御能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结合厦钨电机、势拓御能的经营计划、资信状况,认为此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关联委员谢小彤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计委员会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已出具对该议案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告:临-2025-034《关于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含上市控股子公司)就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下属公司可在该额度内于公司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前办理具体保理业务。公司不为本次保理业务提供担保。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裁班子或其授权人士(下属公司董事长或其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机构、确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详见公告:临-2025-035《关于2025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十六、在关联董事黄长庚先生、侯孝亮先生、吴高潮先生、谢小彤先生、钟可祥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推动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势拓智动”)经营发展、优化其资本结构,会议同意公司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向势拓智动增资2,450万元,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拟按照股权比例向势拓智动同步增资2,550万元。增资后势拓智动的股权结构如下:

该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关联委员谢小彤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计委员会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保荐机构已出具对该议案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告:临-2025-036《关于对参股公司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建设成都切削工具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以自有资金在四川省成都市投资105,207万元(其中固定投资100,192万元)新建成都切削工具生产基地和工程方案中心。本项目预计于2030年12月完成项目建设(具体建设周期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项目建成后,该基地将具备年产3000万件可转位刀具、400万件整体刀具和200万件超硬刀具的产能。本项目是公司完善切削工具产业布局、优化产能分配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厦门金鹭的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投资实施资源储量核实及深部勘查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洛坑”)以自有资金投资5,106万元(含已投资部分1,743.56万元)开展矿区深部勘查工作,整体勘查工作计划于2026年12月完成(具体勘查周期以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可为行洛坑矿区长远有序开采提供规划依据,为公司深加工产业对钨资源的需求提供可持续保障。根据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该项目于2023年底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现已开展部分工作。根据评审专家意见,由于深部矿体变化加大,需加密勘探网度,因此需调增总投资额,调整后的总投资额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十九、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黄长庚先生的薪酬,关联董事黄长庚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吴高潮先生的薪酬,关联董事吴高潮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钟可祥先生的薪酬,关联董事钟可祥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洪超额先生的薪酬,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钟炳贤先生的薪酬,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周羽君女士的薪酬,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其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审计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已进行专项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了检查结果。

该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已出具对该议案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告:临-2025-037《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5-03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二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详见公告:临-2025-039《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二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实质性议题的评估程序体现双重重要性原则且遵循报告框架要求,同意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英文版)》。

二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十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该议案已通过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会议在关联董事叶小杰先生、程文文先生、朱浩淼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叶小杰先生、程文文先生、朱浩淼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经过认真审查,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叶小杰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程文文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朱浩淼2024年度述职报告》和《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三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在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1层本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5月21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

详见公告:2025-040《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外,会议听取了《关于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开展情况的报告》。

以上第十七项议案涉及的投资建设项目系按照现行情况进行测算,未来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进步等因素可能发生较大变化或不达预期,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不可控事项,以上不确定因素将直接影响项目的建设进度、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7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41,510,087.81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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