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67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587,585,8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666,786,046.92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59%。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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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9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童益恭,注册会计师,1993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2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白灯满,注册会计师,2007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隽,注册会计师,200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蓁,注册会计师,199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童益恭、签字注册会计师白灯满、林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蓁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童益恭、签字注册会计师白灯满、林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蓁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9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5万元,合计人民币403万元(2023年合计406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上年略有下降,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上年持平。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班子根据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并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班子根据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协商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0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为
其权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的全资子公司XTC New Energy Materials Europe GmbH(中文名称: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洲厦钨新能”)和间接控股子公司XTC New Energy/Orano-CAM, 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中文名称:法国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国厦钨新能”)。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厦钨新能拟为其权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欧洲厦钨新能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全额担保(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对间接控股子公司法国厦钨新能拟按51%的间接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合作方Orano SA拟按49%的间接持股比例同步提供等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前述被担保人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厦钨新能权属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厦钨新能拟为其权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欧洲厦钨新能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全额担保(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对间接控股子公司法国厦钨新能拟按51%的间接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合作方Orano SA拟按49%的间接持股比例同步提供等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担保额度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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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厦钨新能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担保金额和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2XWQAT7G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杨金洪
注册资本:42,077.1001万元
主要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26%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300号之一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锂电池材料及其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厦钨新能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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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欧洲厦钨新能
公司名称:XTC New Energy Materials Europe GmbH(中文名称: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9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姜龙
注册资本:100万欧元
股权结构:厦钨新能100%持股
注册地址:Vogelsanger Weg 111, 40470 Düsseldorf, Germany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池材料及生产原材料的采购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被担保人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欧洲厦钨新能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的全资子公司
欧洲厦钨新能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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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国厦钨新能
公司名称:XTC New Energy/Orano-CAM, 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中文名称:法国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3日
法定代表人:刘文滔
注册资本:2,000万欧元
股权结构:欧洲厦钨新能持股51%,Orano CAM(另一担保方Orano SA为Orano CAM的控股股东)持股49%
注册地址:30 Rue l' Hermitte 59140 Dunkerque, France
经营范围:直接或间接地建设、拥有、资助和经营一家生产和销售电池制造材料的工厂,专门生产主要用于电动汽车电池制造的正极材料,主要(但不限于)为法国的电池超级工厂和其他电池制造商供货。以及更广泛地说,与公司目的直接或间接相关或有助于其实现和可预见增长的任何金融、工业、商业、动产或不动产交易。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被担保人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法国厦钨新能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的全资子公司欧洲厦钨新能的控股子公司
法国厦钨新能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21,303.7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5,051.40万元。因法国厦钨新能目前未发生经营业务,因此暂无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厦钨新能拟为其权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欧洲厦钨新能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全额担保(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对间接控股子公司法国厦钨新能拟按51%的间接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合作方Orano SA拟按49%的间接持股比例同步提供等比例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厦钨新能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厦钨新能将根据其权属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等文件的签署,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厦钨新能满足其权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为权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符合2025年度被担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被担保对象均为厦钨新能权属公司,厦钨新能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被担保公司的整体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为厦钨新能满足其权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2025年度被担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厦钨新能权属公司,厦钨新能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被担保人的整体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99.11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37%,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0万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899.11万元。厦钨新能无对外担保余额。前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5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上市控股子公司,下同)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在该额度内于公司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前办理具体保理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概述
为盘活公司应收账款,及时回收流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下属公司可在该额度内于公司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前办理具体保理业务。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公司不为本次保理业务提供担保。
本次开展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保理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标的
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标的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三、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合作机构: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花旗银行等商业银行。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保理机构(以下简称“保理机构”)。
保理方式:保理机构受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服务。
保理金额及期限: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下属公司可在该额度内于公司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前办理具体保理业务。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保理费率:根据单笔保理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2. 以保理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四、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裁班子或其授权人士(下属公司董事长或其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机构、确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二)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报告。下属公司相应事项应事先报备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指导下属公司具体实施。
(三)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6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
公司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钨业”或“公司”)参股公司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势拓智动”)现股东拟对其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同比例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厦门钨业增资2,450万元,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电机”)增资2,550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过去12个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见公告正文;过去12个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此次交易类别相同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势拓智动系厦门钨业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9%股权。为推动势拓智动经营发展,厦门钨业和厦钨电机拟向势拓智动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同比例增资5,000万元,其中厦门钨业增资2,450万元,厦钨电机增资2,5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势拓智动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厦门钨业、厦钨电机仍分别持有势拓智动49%和51%股权。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和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已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过去12个月内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未包含在内,具体交易详见“七、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情况”)。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及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厦钨电机、势拓智动均为公司间接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控股公司”)下属企业,且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钟可祥先生担任厦钨电机及势拓智动董事长,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增资标的暨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MA31XA7W70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可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7月20日
住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金辉西路8-3号三楼
主要股东:厦钨电机持股51%,厦门钨业持股49%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电动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微电机及其他电机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技术推广服务;泵及真空设备制造;风机、风扇制造;畜牧机械制造;渔业机械制造;其他农、林、牧、渔业机械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互联网销售;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势拓智动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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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增资涉及的其他增资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1M8QP5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焕然
注册资本:100,000万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18日
住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金辉西路8-1号
主要股东: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0%;厦门钨业持股40%
经营范围:微电机及其他电机制造;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工程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其他技术推广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装卸搬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装饰业;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不含报警运营服务);其他安全保护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厦钨电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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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
乙方: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
(二)增资方案
1. 本次增资之前,丙方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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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次每新增1元注册资本的认缴价格为1元。丙方本次新增的5,000万元注册资本由甲方和乙方按照其持股比例认缴,其中,甲方认缴2,550万元,乙方认缴2,45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丙方治理机构的设置维持增资前的状态。
3. 本次增资完成之后,丙方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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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付出资的时间
增资协议生效后且在2025年4月30日前,甲方、乙方应将其所认购的全部增资款一次性支付至丙方指定的账户。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本协议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实际履行或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承担违约责任。
(五)协议生效条件
各方同意及确认,协议应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之日起生效:
(1)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
(2)本次增资事宜取得丙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审议批准。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进一步优化势拓智动的资产结构,支持其降低负债水平,推动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增资短期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关联董事黄长庚先生、侯孝亮先生、吴高潮先生、谢小彤先生、钟可祥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该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优化参股公司势拓智动的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推动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此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在关联委员谢小彤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计委员会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与厦钨电机按各自股权比例对关联方势拓智动增资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交易各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对参股公司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增资将进一步优化势拓智动的资产结构,支持其降低负债水平,推动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综上,保荐人对参股公司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冶金控股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未包含在内)。主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同一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及商品、接受劳务合计20,607.63万元;向同一关联人销售产品及商品、提供劳务合计2,220.08万元;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租入资产合计271.24万元。
(二)2023年4月及2023年5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冶金控股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由冶金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包含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方式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或直接借款,期限三年,从2023年5月至2026年5月。目前该协议处于正常履约中,2024年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资金期末余额900万元。
(三)2023年5月及2023年8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2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前述会议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冶金控股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2024年4月及2024年7月,公司本次发行分别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复,2024年11月完成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27,249,980.8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16,201,366.98元。其中,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冶金控股公司获配股份33,653,846股,认购资金699,999,996.80元。
(四)2024年4月及2024年5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稀土集团”)签订《股权托管协议》,受托管理中稀(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49%股权,福建稀土集团根据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股权托管费,股权托管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福建稀土集团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之日止。目前该协议处于履行过程中,2024年公司受托经营取得托管费收入242.76万元。
(五)2024年7月,公司依据持股比例向关联方厦门厦钨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实缴注册资本955.50万元。该笔出资为根据智能装备章程规定分期缴纳的注册资本,至此智能装备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完成。
过去12个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八、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势拓智动增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势拓智动的实际运营可能面临政策、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竞争及运营管理等方面带来风险。公司将在充分认识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密切关注合资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防范和应对合资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9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或“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等相关要求,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2024年度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9)。2024年,公司以2024年度行动方案为指引,积极开展并落实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公司经营质量,积极提高投资者回报。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在2024年度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聚焦做优主业,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专注于钨钼、稀土和能源新材料三大核心业务,多年来凭借深厚的技术沉淀以及不断改善的管理机制,有效激发三大业务板块的内生增长动力;通过补短板、锻长板,持续推进三大板块的产业布局,积极扩张钨钼深加工、稀土深加工和能源新材料产业,加快产业链转型升级。
202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经济形势,公司围绕三大主业,稳健经营,持续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2024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351.96亿元,同比减少10.6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28亿元,同比增长7.88%。其中:钨钼业务方面,2024年公司钨钼业务整体向好,主要深加工产品保持增长态势,钨钼等有色金属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74.14亿元,同比增长5.78%;实现利润总额25.25亿元,同比增长7.55%。稀土业务方面,2024年公司稀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4.35亿元,同比下降19.21%;实现利润总额2.41亿元,同比增长67.44%。能源新材料业务方面,2024年公司能源新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2.97亿元,同比下降23.19%;实现利润总额5.08亿元,同比下降9.08%。公司主要优势产品如钨粉末、细钨丝、硬质合金棒材、钼酸铵、钴酸锂等的市场份额保持前列,切削工具、磁性材料等重点产品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提升。
2024年12月,公司完成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发行169,579,32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27亿元。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硬质合金切削工具扩产项目、1,0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设项目、博白县油麻坡钨钼矿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更加聚焦钨产业链核心环节,进一步提升公司原矿保障能力和下游深加工能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夯实公司在钨行业的龙头地位。
2025年公司将争取利润总额比2024年有所增长。市场影响能力方面,争取主要产品市场份额实现规划目标,稳步提升。产品盈利能力方面,争取钨钼业务中硬质合金与切削工具产品盈利能力保持行业先进水平,稀土业务主要深加工产品磁性材料盈利能力在行业中上水平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能源新材料业务钴酸锂产品盈利能力保持行业先进水平,三元材料产品盈利能力稳中有升。
二、重视科技创新,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拥有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聚焦钨钼、稀土和能源新材料三大产业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依托国家钨材料工程技术中心、高端储能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福建省稀土材料及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持续的自主创新和较强的研发能力,解决了多项国家层面产业链供给安全的“卡脖子”问题,推动了行业技术的进步。
2024年,公司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各级科研项目49项,组织开展企业级重大重点研发项目34项,取得多项具有突破性的科研成果,其中 “典型关键矿产资源高效能浮选药剂设计、开发与应用”“高性能矿用瓷球研制及其低碳磨矿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飞机关键部件高效加工用刀具国产化”等多项科研成果获得省级或行业科技荣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各级技术荣誉共186项,制定国家及行业标准163个,共计拥有授权专利1973项(其中发明专利1016项)。公司通过IPD产品经营体系的持续建设,开展流程重组、人才培养、创新激励,理顺全价值链,强化研发任务的市场导向,构建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创新体系。
2025年,公司将继续强化技术创新驱动,实现技术引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强化前瞻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定不移地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全力攻坚。秉持“正向研发、引领需求、创造价值、持续创新”的创新理念,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掌握产业发展主导权。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不断迭代更新产品,提升各战略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实现各战略产品经营提质增效。做好各战略产品的技术规划,加快新产品研发。通过技术创新提高新产品销售收入和利润贡献比例把厦钨做优。
三、发展低碳经济,持续践行ESG理念
公司秉持“与社会共谋和谐发展”的理念,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致力于构建经济效益、社会价值与环境责任协同发展的体系,已连续四年自愿披露年度ESG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全面展示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成果。
2024年,公司持续优化可持续发展制度体系,修订《商业行为准则》、制定系列《水资源管理声明》《环保“三废一噪”监测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夯实可持续发展制度基础;对标《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等监管新规,引入财务重要性分析方法,持续完善涵盖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的可持续发展风险管理体系,细化情景模型在战略韧性建设中的应用;首次完成范围三的温室气体核查工作,并深入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盘查,为科学制定减排路径提供数据支撑。2024年,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工作获得国内外各类机构的一致认可: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获评新财富“ESG最佳信披奖”;在标普全球企业可持续发展评估中实现分数跃升,领先同行业79%的受评企业;位列中证ESG指数、华证ESG指数等国内权威ESG评级机构同行业前1%。
2025年,公司将继续以ESG为抓手力促公司可持续发展,推动可持续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公司战略和日常运营,自上而下推进ESG相关制度的落地执行,并持续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聚焦公司“双碳”目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关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健全公司治理体系,强化内控与风险管理体系的执行落实;切实加强员工关怀,扎实推进矿地和谐,助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负责任供应链执行落地,践行社会责任。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公司长期以来致力于成为负责任的公众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依托平稳的经营情况、稳定的现金分红以及对长期投资者的持续回报,公司坚持稳健融资与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2024年6月7日,公司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共分配567,239,440.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41%。近5年,公司共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78,587.31万元。同时,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间对公司股份进行了增持。本次增持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942,000股,累计增持金额5,037.3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666,786,046.92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59%。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2025年,公司将继续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全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发放现金红利(如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弥补后的金额为基数);同时,为坚定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公司持续盈利且满足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于2025年半年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坚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公司的战略规划在相关领域继续加大项目投资,为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五、坚持规范运作,建立高效公司治理体系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形成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其中,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等三个委员会,从机制上保障董事会的科学高效运行。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会议12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2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8次、监事会会议9次。在内控制度体系优化建设方面重点针对战略风险、公司治理风险、财务风险、运营风险、人资风险、公共事务风险、数据风险、信披风险、法务与合规风险、廉洁风险等重点风险防控工作全面部署,合计新增及修订制度文件45份。期间公司入选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与“2024年度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案例”。
2025年,公司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落实监事会改革任务要求,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所需的一切条件,为独立董事了解公司情况提供所需的一切资料,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所需的场所和资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市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开展投资者管理工作,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投资者交流渠道的有效畅通,维护投资者权益。
2024年,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23至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再次获评最高等级A级,至此已连续六年保持A级评价。公司在2024年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力度,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传真、电子邮箱、业绩说明会、各大券商策略会以及投资者现场调研等方式回复投资者疑问。2024年4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大厦以“现场召开+网络直播+电话会议+线上互动”的方式举办了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主要领导与独立董事悉数参会,积极回复投资者现场、网络、电话多渠道提出的问题。除现场举行的年度业绩说明会之外,公司2024年召开了包括厦门辖区上市公司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在内的业绩交流活动共计8场。公司一如既往地重视中小股东意见,2024年年度及临时股东大会均有中小股东到场参会,公司认真接听并记录投资者来电,通过E互动平台回应投资者关切。期间公司入选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首届“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案例”与“上市公司2023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案例”。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构建投资者沟通渠道,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有效传递企业价值。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将继续严谨、合规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和有效性;继续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投资者获取信息的平等性;同时公司将继续披露涵盖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的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中英文版,彰显公司在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方面的承诺与努力。投资者交流方面,公司计划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全景网”、“进门财经”等平台举办不少于4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投资者交流会等活动,公司董事、高管将参加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等进行沟通;同时,公司将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通过上证e互动问答、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投资者热线、券商策略会、现场调研、反路演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体现尊重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原则。
七、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增强董监高履职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大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与风险防控意识,强调建立健全公司、股东、董监高人员之间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机制。
2024年,公司组织董监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厦门证监局、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举办的不同培训及讲座共计34场,确保“关键少数”及时了解掌握最新监管动态,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促进公司合规运营。
2025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重视合规管理和内部监督,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积极组织“关键少数”进行合规培训,及时普及宣讲最新资本市场动态、法律法规信息和监管案例,通过增加专题培训的深度与力度不断强化“关键少数”红线意识;同时,为切实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激发管理层成员的创造力与活力,公司将通过研究完善并设定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等方式,强化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八、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以“让员工实现自我价值,使用户得到满意的服务、为股东获取丰厚的回报、与社会共谋和谐发展”为使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提升公司的业绩表现,规范公司治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回报投资者,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
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当前宏观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判断及评估,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或法律法规调整、国内外宏观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评估报告及行动方案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2025-040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1层本公司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
至202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作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独立董事叶小杰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程文文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朱浩淼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25年1月22日、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至议案13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议案11回避表决;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12回避表决。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便于会议安排,请有意参加的股东提前办理会议登记。
(一) 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或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授权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直接到公司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5年5月22日-5月2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2层董秘办公室
邮编:361009
联系人:苏丽玉
联系电话:0592-5363856 传真:0592-5363857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