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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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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7版)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按照相应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749.28万元,其中:应收账款5,867.25万元,其他应收款883.13万元,应收票据-1.10万元。相关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公司基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5.29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408.30万元。

(四)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经减值测试,2024年计提商誉减值损失金额413.75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696.62万元,考虑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4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18.72万元。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作出,依据充分合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一)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职工董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后,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程跃东先生、王若宇先生、夏晓庆女士、李永瑞先生、李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瑞彬先生、冯建先生、钱红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8名董事候选人均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上述候选人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为公司董事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跃东先生简历

程跃东,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至1993年1月在贵阳钢厂工作;1993年1月至1997年8月贵阳市煤气公司规划设计室员工;1997年8月至2002年8月任贵阳市煤气公司规划设计室副主任;2002年8月至2003年12月任贵阳市煤气公司热力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主持工作);2003年12月至2004年5月任贵阳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热力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主持工作);2004年5月至2005年9月任贵阳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5年9月至2009年2月任贵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年2月至2011年11月任贵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贵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6年1月至2019年5月任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9年5月至2023年8月任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工程师;2023年8月至2024年12月任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若宇先生简历

王若宇,男,1984年7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2006年8月至2016年5月历任中国电信贵阳市南明分公司网维中心、终端维护中心工作人员、中国电信贵阳市开阳县分公司综合及出纳、中国电信贵阳市分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核算助理、中国电信贵州分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会计报表编制助理、中国电信贵州分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会计报告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16年5月至2018年12月历任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员工、副经理;2018年12月至2021年7月历任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副部长、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委员、工会主席;2021年7月至2022年10月任贵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任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2023年4月至2023年8月任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2023年8月至2024年12月任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夏晓庆女士简历

夏晓庆,女,1984年10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2011年6月至2013年7月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一般干部;2013年7月至2014年2月任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任科员;2014年2月至2016年1月任贵州盘江贸易有限公司综合业务经理;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任贵州盘江贸易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19年4月至2020年9月任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监督部高级职员;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监督部综合科科长;2021年12月至2023年3月任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监督部部长;2023年3月至2024年7月任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公司律师部)部长;2024年7月至今任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2024年9月至今任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永瑞先生简历

李永瑞,男,1970年5月1日出生,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博士后。1997年9月至2001年7月任沈阳体育学院基础部教师;2003年7月至2013年6月任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师;2013年6月至今任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现兼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特聘教授、全国工商联人力资源服务业专委会委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特聘专家。

李航先生简历

李航,男,1992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8月至2016年1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遵义市红花岗区分公司工作人员;2016年1月至2017年11月历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遵义市红花岗区分公司八七厂储蓄所所长、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遵义市红花岗区分公司东欣大道邮政支局综合营业支局长;2017年11月至2019年5月任贵州省旅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部经理助理;2019年5月至2019年6月待业;2019年6月至2021年10月任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部投资管理岗;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任贵州酱酒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人;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任贵州酱酒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22年7月至2024年2月兼任贵州酱酒吴公岩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2月至2024年6月任贵州酱酒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兼任贵州酱酒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4年6月至今任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部(董监事务部)副部长,2024年9月至今任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瑞彬先生简历

张瑞彬,男,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CPA),国际财资管理师(CTP)。1998年7月至2000年5月任深圳发展银行总行稽核部员工;2000年5月至2002年5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2002年5月至2006年8月任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8月至2008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后;2008年1月至今任贵州财经大学教师,2023年8月至今任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冯建先生简历

冯建,男,196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省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984年7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现兼任成都盟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钱红骥先生简历

钱红骥,男,1975年5月21日生,中共党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具有二十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曾任大成DENTONS全球董事局董事、中国区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区董事局董事、中国区管理委员会委员、北京总部顾问委员会委员等职。现任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大成党委副书记,兼任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东城区第一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北京青年商会第四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法律硕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六年制法学实验班导师、北京贵州企业商会常务副会长、北京遵义商会监事长、遵义仲裁委员会第二届仲裁员。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解释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本次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1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一)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本次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4,215,605.74元(含税)。若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50,008,008股为基数测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因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法定要求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其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半年度或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5年1月13日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股利17,250,120.12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2,517,339.68元,母公司报表中年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1,515,409.20元。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本次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4,215,605.74元(含税),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8.73%,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50,008,008股为基数测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1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公司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含2024年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股利)为41,465,725.86元(含税),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6.33%。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经核算相关指标,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因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法定要求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2、现金分红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让投资者更好的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下述条件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半年度或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比例上限

当期现金分红累计金额不超过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0%。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所处行业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且交易价格公允或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关联交易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或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且交易价格公允或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或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42,694.31万元,与预计相比少44,112.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注:数据加总后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发生额为44,635.00万元,公司2026年年初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发生额为19,62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注:数据加总后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贵州华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徐向建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中枢街道茅台路46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管道燃气(天然气)储存、输配销售及售后服务;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装、维修、维护。)

2.国家管网集团贵州省管网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赵怀刚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辅助用房B241室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长输管道运营管理、建设。(以上经营项目需前置行政审批的除外)。)

3.贵州合源油气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杨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渔安安井片区未来方舟D18组团4层1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加气站、加油加气站;批发液化天然气;液化天燃气车辆改装、汽车服务、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零售保健食品,零售卷烟、雪茄烟;销售润滑油、燃料油、沥青(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汽车零配件、摩托车及零配件、农副商品、化肥、农用薄膜;零售纺织、服装、日用品、五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充值卡;销售出版物、第三类医疗器械、药品;销售家具、建筑材料;委托代理收取水电费、票务代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出租办公用房;体育运动项目经营。)

4.贵州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发达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省府路39号(贵山城市花园)C-D-14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房屋开发咨询服务,装饰装潢设计及施工。)

5.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汪丹

注册资本:5,568.88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销售:硬胶囊剂、酊剂、消毒剂;销售:家用电器、医疗器械。)

6.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陶永泽

注册资本:222,442.9877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楼3层301-2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不含数据中心、呼叫中心);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法律、行政法规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贵州和源聚文旅小镇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定明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冠山街道三林路龙馨苑2-14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小城镇的开发建设,旅游规划、设计、策划服务,酒店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绿化工程、养老健康服务管理,景区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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