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18版)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5:0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明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周一玲女士,财务总监崔季红女士,独立董事肖忠良先生,保荐代表人刘坚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及征集问题事项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Ee1jQgpkA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与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共享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申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凭证等金融资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最终确定。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合作银行审批的合同期限终止之日止,具体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资产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资产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及担保形式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及办理。
公司上述拟申请的资产池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及担保金额,实际使用及担保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业务及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为自身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及办理,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1、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资产增加。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公司经济资源,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2、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可以利用资产池尚未到期的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减少货币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资产池业务,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资金可以用于投入再生产,扩大企业的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可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及其它资产如应收账款、信用证等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入池质押票据及其它资产如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应收账款或信用证等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存单、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物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质押物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可能会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质押物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应收账款或信用证等入池,保证入池质押物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270,197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584,196.6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655,501.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4,928,694.7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6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2SZAA20002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为人民币2,702.8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31,000万元及公司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900万元。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4年4月24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增强资金流动性,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测算,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620万元,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5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一)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购买了以下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50072期
2、产品代码:A00620250072
3、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
4、存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5、起息日:2025年4月23日
6、到期日:2025年10月23日
7、预期年化收益率:1.55%
8、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购买了以下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半年期定期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
3、存款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4、起息日:2025年4月23日
5、到期日:2025年10月23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2.05%
7、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购买了以下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2025年第4期公司客户大额存单(36个月)
2、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
3、存款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起息日:2025年4月24日
5、到期日:本产品期限36个月,可于到期日前转让,公司持有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6、预期年化收益率:1.90%
7、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品种;
2、公司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五、备查文件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业务回单;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业务回单;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业务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国内保函、国际/国内信用证、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等一种或多种融资业务、授信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各家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具体授信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事项,董事会提议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条件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