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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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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86 公司简称:骏亚科技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且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属于“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之“C3982电子电路制造”。

印制电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简称“PCB”)是指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设计形成点间连接及印制元件的印制板,其主要功能是使各种电子零组件形成预定电路的连接,起中继传输作用。印制电路板是组装电子零件用的关键互连件,不仅为电子元器件提供电气连接,也承载着电子设备数字及模拟信号传输、电源供给和射频微波信号发射与接收等业务功能,绝大多数电子设备及产品均需配备。PCB产品的制造品质,直接影响电子产品的可靠性,同时影响系统产品整体竞争力,因此PCB被称为“电子系统产品之母”。

PCB行业属于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基础产业,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大。目前全球印制电路板制造企业主要分布在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日本、韩国、美国、欧洲和东南亚等区域。我国是PCB产业全球生产规模最大的生产基地,但国内印制电路板行业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亦日趋明显。

PCB广泛应用于通讯电子、消费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服务器、工业控制、医疗器械、国防及航空航天等领域,是全球电子元件细分产业中产值占比最大的产业,行业周期性及成长性并存。2024年PCB市场供应过剩、库存积压、需求疲软等负面因素影响逐渐减弱,但市场整体复苏进程缓慢。据Prismark数据,预计2024年全球PCB总产值735.65亿美元,产值增长约5.8%,面积增长约6.8%;中国PCB产值达到412.13亿美元,同比增长9%。2024年全球PCB产值中,多层板(18层以上)、HDI增速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得益于算力、高速网络通信和新能源汽车及ADAS等下游领域呈高景气。中长期看,科技是全球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PCB发展与电子科技产业密切相关,预计产业将保持稳定增长。据Prismark预测,2024-2029年全球与中国PCB的产值复合增长率分别为5.2%和4.3%,到2029年全球PCB产值将接近950亿美元,中国PCB产值将达到500亿美元。

图1 全球PCB产值及同比增速

资料来源:第一创业证券研究所

(一)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印制电路板的表面贴装(SMT),细分领域涵盖印制电路板的研发样板、小批量板、中大批量板。公司产品包括刚性电路板、柔性电路板(FPC)、刚柔结合板(RFPC)、高密度互联电路板(HDI)和PCBA,产品结构类型丰富,拥有1-108层线路板研制能力,兼具刚柔印制电路板批量生产、小批量研发及整机服务能力。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能源、消费电子、工业控制及医疗、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汽车电子、安防电子和航空航天等领域,能够满足客户不同产品组合需求、快速响应客户新产品开发,为客户提供产品与技术一体化解决方案。

龙南骏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度绿色制造工厂,龙南骏亚精密为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年度企业上云典型案例”、江西省“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企业、江西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龙南骏亚、龙南骏亚精密、长沙牧泰莱被工信部授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公司深耕PCB领域多年,具有丰富的PCB制造经验。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的分类标准,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398电子元件及专用材料制造”之“3982电子电路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行业分类标准,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代码C39)。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制订了《供应商管理程序》《采购管理程序》《供应商及外发机构评分程序》以严格控制公司对供应商的筛选程序及公司的原材料采购行为。针对不同特性的原材料,公司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采购:

(1)按照预计产量采购:对于通用型原材料,如覆铜板、锡球、铜球、半固化片、铜箔、化学物料和一般辅料等,公司按照预计产量进行月度计划采购。

(2)按照实际订单需求采购:对于特殊型的覆铜板、铜箔、半固化片等材料,公司按实际订单需求采购。公司亦根据历史数据对客户订单的数量及综合实际用量进行预测,并据此准备适量的安全库存。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模式未发生变化。

2、生产模式

由于不同电子产品对使用的电子元器件有不同的工程设计、电器性能以及质量要求,不同客户的产品会有所差异,公司印制电路板(含SMT)是定制化产品而非标准件产品。基于这一特点,公司的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根据订单来组织和安排生产。公司设立有计划部、物控部,对公司的生产排期和物料管理等进行统筹安排,协调生产、采购和仓库等各相关部门,保障生产的有序进行,在公司产能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时,公司将部分订单的部分生产环节交由其他有资质的企业完成,公司对外协生产的品质和交期进行严格的把控和管理,满足客户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模式未发生变化。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方式,目前绝大部分来自向终端客户的直接销售,少量通过贸易商销售。由于印制电路板为定制化产品,公司与客户均签订买断式销售合同或订单,客户根据需求向公司发出具体的采购订单,约定销售价格、数量、出货日期、支付条款、送货方式等,公司据此安排生产及交货。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原名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之一。根据2024年5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联合会同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联合发布的《第二十三届(2023)中国电子电路行业排行榜》,公司在综合PCB百强企业中排名第36名。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PCB行业的业绩受宏观经济情况、原材料价格、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情况、生产经营管理及产品技术等因素影响。PCB产品下游应用领域非常广泛,行业周期性受单一行业波动影响较小,其主要影响因素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状况和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34,722.6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30%;营业利润为-17,073.67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2,016.88万元;利润总额为-17,166.32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1,789.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12.8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24.8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水波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和《骏亚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依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等规定,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监事所任岗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综合确定公司监事2024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113.73万元。

2025年度,根据监事所任岗位,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监事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2号)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骏亚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129,975股,发行价格为17.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90,099,973.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187,877.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3,912,095.68元。2021年9月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6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制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额度及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863.4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543.54万元(差异为利息、手续费等)。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制度,公司及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下称“龙南精密”)已分别于2021年9月9日、2021年10月13日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及龙南精密、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及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该两份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8月20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延期至2025年12月。保荐机构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4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518Z0305号),认为:骏亚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骏亚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518Z0305号)。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528版)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叶晓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蓓廷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洁俞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注: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上年同期财务报表营业成本增加257,758.23元,销售费用减少257,758.23元,不影响利润。

公司负责人:叶晓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蓓廷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洁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晓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蓓廷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洁俞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