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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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
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情况: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下同)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融资授信(含新增及续贷),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 是否有反担保: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投资并购等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合计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融资授信(含新增及续贷),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应付账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业务、信用证、信托提货收据、抵押贷款、贴现、贸易融资、并购贷款、内保外贷、外保内贷、融资租赁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具体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和业务品种等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及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及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事项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内,办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金融机构资信状况具体选择。
二、保证担保情况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授信顺利实施,公司可以以自有资产向金融机构提供抵押或质押保证。同时,根据实际授信情况,公司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彬先生及其配偶刘品女士拟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的上述授信提供关联担保,关联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质押担保等,该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关联交易豁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款相关规定,本次公司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无偿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事项,可直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项目合伙人任晓英女士、刘海曼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晓英女士、刘海曼女士工作调整,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安排,拟将签字注册会计师更换为陈泽丰先生、熊能先生和童彦先生。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介绍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泽丰,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创维数字、澳弘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熊能,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TCL智家、云里物里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童彦,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创维数字、天津普林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泽丰、签字注册会计师熊能、签字注册会计师童彦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和《骏亚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友-已届满离任)》《骏亚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梅春来)》《骏亚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朝霞)》《骏亚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中良)》,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该事项,所有委员均回避表决,建议将该事项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依照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等规定,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非独立董事所任具体职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确定公司董事2024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388.64万元。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9.6万元整(含税)/人,按任职月份发放;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根据其所任岗位,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董事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依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等规定,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341.68万元。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叶晓彬、刘品、李强、李朋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登记的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要求,公司拟将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章程》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具体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是否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否。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128,131.0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508,678.3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322,595,617.28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113,754.30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四)规定:“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1)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购买重大资产以及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项目投资、风险投资、收购兼并)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或者超过8千万元人民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到行业现状、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及投资计划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子公司”),非公司关联人。
● 担保金额:本次为2025年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下同)预计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375,850万元。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1,690.1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 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龙南骏亚柔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拟为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98,150万元(原担保到期后进行续担保的视为新增担保),下属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77,700万元;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应付款等;担保期限、担保方式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担保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基于未来可能的变化,在实际发生的担保时,在同一资产负债率类别下担保总额范围内,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下属子公司之间调配担保金额,其中单笔担保金额可超过公司净资产10%,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具体的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名义或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产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并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在上述范围内以各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上述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其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涉及被担保的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本次授权有效期内通过新设、收购等方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上述公司与各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提供的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自业务发展和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各自业务发展和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累计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356,865.92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66.19%。除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为各自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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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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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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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1-6、9-11项议案;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7、8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7、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骏亚企业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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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者其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现场等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13:00至14:10,14:10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三)登记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
联系电话:0752-2595831、0755-82800329
传真:0755-82800329
邮箱:investor@championasia.hk
联系人:李朋、李康媛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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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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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构成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与应收票据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度公司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28.49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30.15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59.51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38.83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对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024年度公司共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584.70万元,其中库存商品891.40万元、发出商品1,336.80万元、原材料323.14万元、周转材料33.36万元。
3、商誉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相关资产评估,出具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合并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深中联评报字[2025]第92号)。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除商誉外的可辨认资产在合并报表账面金额为21,829.24万元,商誉账面价值为27,686.32万元,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账面价值合计49,515.56万元,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37,181.89万元。根据上述评估报告并综合考虑标的资产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收购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2024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2,333.67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减值准备计提总计15,646.86万元,均计入2024年度损益,考虑存货跌价准备、信用减值准备的转销或转回2,366.83万元后综合减少公司合并口径利润总额13,280.03万元,减少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138.0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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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
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8日(星期一)至05月0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championasia.hk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16:00-17: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叶晓彬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朋先生
财务总监:邹蓓廷先生
独立董事:刘朝霞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8日(星期一)至05月0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championasia.hk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朋、李康媛
电话:0755-82800329
邮箱:investor@championasia.hk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