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29版)
根据以上标准,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478,594.03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根据以上标准,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840.02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
对长期股权投资、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以上标准,2024年度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2,431,986.85元,主要是湖南新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湖南圣特罗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减值。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止2024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25-08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明确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事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同时要求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审批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25-09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94亿元,其中关联采购和接受劳务7.94亿元、关联销售和提供劳务2.00亿元,主要概况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韵洪传播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洪传播”)与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湖南广播电视台控制的其他相关企业预计发生广告业务交易;
(2)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圣爵菲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爵菲斯”)预计向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广播电视台及其控制的其他相关企业收取租赁和物业管理费等。
(3)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芒果文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芒果文旅”)与湖南经视传媒有限公司发生广告宣传和策划服务交易业务。
(4)圣爵菲斯向中国广电湖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网络”)收取租赁和物业管理费等。
(5)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2、2024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7.55亿元,其中关联采购和接受劳务5.61亿元、关联销售和提供劳务业务关联交易1.94亿元。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以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关联董事王艳忠先生、朱皓峰先生、杨贇先生、付维刚先生、申波先生、彭爱辉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业务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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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业务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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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以上关联交易的定价是采取竞标或根据市场价格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以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49亿元,其中关联采购和接受劳务12.92亿元、关联销售和提供劳务2.57亿元;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业务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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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售商品、提供劳务业务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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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业务关联交易总预计12.92亿元,实际发生5.61亿元,未超过总预计数。公司2024年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业务关联交易总预计25,716万元,实际发生19,384.82万元,未超过总预计数。上述部分日常交易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但未达到审议及披露标准(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宏观环境、市场行情、运营策略等因素影响)。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湖南广播电视台、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构成关联关系。
湖南金鹰卡通有限公司、湖南天娱广告有限公司、湖南经视传媒有限公司、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视广告有限公司、潇湘电影集团有限公司等均为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控制企业,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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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控股子公司韵洪传播2025年预计分别与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金鹰卡通有限公司发生广告资源采购业务支出(采购商品)60,000万元、8,000万元、300万元,三项合计68,300万元;向湖南经视传媒有限公司采购策划服务500万元;分别从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取得广告发布收入(出售商品)18,000万元、250万元,两项合计18,250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圣爵菲斯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预计分别向中国广电湖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湘视广告有限公司收取租赁与物业管理费等取得收入500万元、750万元、100万元、41万元,四项合计为1,391万元;预计向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提供节目食宿取得收入300万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芒果文旅2025年预计向湖南经视传媒有限公司采购广告宣传2000万元、采购策划服务约2,500万元。
4.公司子公司北京中艺达晨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预计向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艺术品约5000万元。
5.公司预计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约1,0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是采取竞标或根据市场价格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将与各关联方分别签署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相关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增加公司相关业务规模和收入,提升公司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相关子公司向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等,有利于增加公司盈利来源。
五、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以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符合实际情况,这些关联交易是公司相关子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对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这些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交易定价主要根据协议价、市场价等来确定,同时考虑相关业务所在行业、市场的特殊性,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25-11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韵洪传播科技
(广州)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广传媒”)控股子公司韵洪传播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洪传播”)拟向3家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合计金额人民币2亿元。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韵洪传播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预计担保额度内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韵洪传播科技(广州)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韵洪传播2024年度提供总额不超过11亿元的融资担保,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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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为韵洪传播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已审议额度范围内,且在上述审批有效期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韵洪传播
①基本情况:韵洪传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电广传媒持有其71.29%的股权);注册资本:1,343.97万元,法定代表人:申波;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22号中环广场29楼;经营范围:文化艺术咨询服务;广告业;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文化研究;多媒体设计服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展台设计服务。
②股权关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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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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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被担保人韵洪传播系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韵洪传播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提供综合授信敞口担保1亿元,期限1年;
2.韵洪传播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提供综合授信敞口担保0.5亿元,期限2年;
3.韵洪传播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提供综合授信敞口担保0.5亿元,期限2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韵洪传播因业务开展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韵洪传播的其他股东主要为韵洪传播管理层,直接或间接持有28.71%股权,已将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韵洪传播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掌控其经营管理活动,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实际已发生的累计担保总额为90,210万元,其中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为84,000万元,担保总额度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76%。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25-12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韵洪传播科技
(广州)有限公司2025年度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提高决策效率,满足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广传媒”)控股子公司韵洪传播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洪传播”)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求,公司拟为韵洪传播(含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2025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贷款的担保期限根据具体融资协议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额度范围内的具体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和办理。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2025年4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同意 9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韵洪传播科技(广州)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此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韵洪传播
①基本情况:韵洪传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电广传媒持有其71.29%的股权);注册资本:1,343.97万元,法定代表人:申波;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22号中环广场29楼;经营范围:文化艺术咨询服务;广告业;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文化研究;多媒体设计服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展台设计服务。
②股权关系结构:
■
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经查询,被担保人韵洪传播系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韵洪传播(含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2025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贷款的担保期限根据具体融资协议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韵洪传播因业务开展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韵洪传播的其他股东主要为韵洪传播管理层,直接或间接持有28.71%股权,已将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韵洪传播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掌控其经营管理活动,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实际已发生的累计担保总额为90,210万元,其中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为84,000万元,担保总额度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76%。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