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57版)
鲁征浩先生简历: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9月至2003年6月,任英特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产品工程师;2008年8月至今,担任苏州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前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职能,全体监事列席或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并对公司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财务核查、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重点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0,574.08万元,较上年增加35.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23.57万元,同比减少亏损金额6,661.1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08.91万元,同比减少亏损金额7,489.8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1,087.37万元,同比减少1.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2,711.85万元,同比减少3.89 %。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为:公司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与其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鉴于本议案所有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应当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事宜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并且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10、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1、审议并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1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对本次拟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13、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共计注销5,100份股票期权,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李刚先生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以及经营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做了汇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0,574.08万元,同比增长35.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23.57万元,同比减少亏损金额6,661.1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08.91万元,同比减少亏损金额7,489.8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1,087.37万元,同比减少1.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2,711.85万元,同比减少3.89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忠实勤勉的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发放董事薪酬。
2、公司仅向独立董事发放薪酬,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独立董事职务薪酬为每年人民币6万元(税前)。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按有关规定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另行支付。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如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关联董事李刚、梅嘉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新额度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顺利进行,2025年度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计划及为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计划如下:
1、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5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将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满足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2、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雯女士、王美琪女士、鲁征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美琪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弥补亏损的金额为人民币-5,652.54万元,实收股本为5,598.7446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17,884,674.97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100份股票期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新额度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及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新额度止。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等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旨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开展和日常资金使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新额度止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17,884,674.97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年末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原则,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6,991,367.77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893,307.2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7,884,674.97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5,235,650.3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11,901.76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5,399股,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6,039.3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100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因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注销5,100份股票期权,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博爱方本(苏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敏芯微电子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注销的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将于2025年5月1日届满,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报备文件
1、《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博爱方本(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5日,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3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3,51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190,067.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2,320,932.40元。截至2020年8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天健验〔2020〕298号”的验资报告。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94,96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199,960.3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31,524.77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068,435.6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11月2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629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人员薪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工资、奖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2、当公司募投项目涉及采购进口设备等商品时,需使用外币支付相关款项。为提高支付和运营管理效率、降低采购和财务成本,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外汇等方式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会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对设备等采取统一集中采购的策略,以降低采购和管理成本。因此,公司会以自有资金账户预先统一支付款项,再以募集资金对涉及募投项目的相关支出进行等额置换。
综上,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对于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财务部门根据费用发生实际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统计募投项目相关人员薪酬情况以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的情况,编制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的明细表,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2、财务部门根据授权审批后的申请文件,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3、公司建立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款项的台账,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账户等信息,并将相关交易合同、付款凭证等资料存档保存,确保募集资金投入相应募投项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至5月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memsensi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6:00-17: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刚先生
财务总监:钱祺凤女士
独立董事:李寿喜先生
董事会秘书:董铭彦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至5月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memsensi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512-62383588
邮箱:ir@memsensi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3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3,51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190,067.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2,320,932.40元。截至2020年8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天健验〔2020〕298号”的验资报告。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94,96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199,960.3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31,524.77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068,435.6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天健验〔2023〕629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55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