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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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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008)。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5-009)。

1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5-010)。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而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王乐康先生、张岩先生、郭王洁女士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5-011)。

14、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公司与授信机构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1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1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5-012)。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1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2871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592,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43元。截至2020年12月14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59.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5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2,122,640.9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19.0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12月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贞明”)增资13,827.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集成电路封装项目”。于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及山东贞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5,743.2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0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128.99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结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经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4年1月,公司已将“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合计6,968.16万元予以转出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2024年度,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9,980.00万元转至回购证券专户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明微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明微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明微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518Z0020号)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接6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