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焦化、天然气、化产品、氢燃料电池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等商品的生产销售,拥有储量丰富的煤炭和煤层气资源,具备“煤-焦-气-化-氢”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是全国最大的独立商品焦和炼焦煤生产商之一,拥有先进的技术工艺和完善的环保设施。公司目前拥有四座煤矿,经核准产能 630万吨/年,公司生产的焦炭品质稳定优良,主要为标准一级焦炭。报告期公司全焦产量669.89万吨,比上年增加14.79%;报告期内洗精煤产量363.39万吨,其中汾西太岳112.56万吨、东于煤业146.08万吨、锦富煤业104.75万吨。炼焦过程中释放的焦炉煤气含有大量副产氢气,为提升产品附加值,在稳健发展传统能源的同时,公司紧跟国家和行业政策导向,抓住国家发展氢能源产业的战略机遇期,在氢能产业链上下游广泛投资布局。秉承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双轮驱动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成为综合能源供给商。
(一)公司与纵横钢铁、本钢、河北鑫达、山西建龙、燕钢、河北敬业、河钢等大型钢铁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实现了资源共享、互利共赢,携手应对市场变化。公司所在的山西省,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和工业基地,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公司所生产的煤炭主要作为公司炼焦的原料自用。公司作为综合实力较强的大型煤焦气化联合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汾西太岳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000002014121210136705,批准开采1#、2#煤层,核定生产能力210万吨/年,批准开采标高为800~400m,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开采,目前开采2号煤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区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15,535.8千吨,保有资源储量为95,963.4千吨。
东于煤业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21220046804,批准开采03#-9#煤层,核定生产能力150万吨/年,批准开采标高830~400m,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开采,目前开采03#、2#、4#煤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区获得累计探明资源储量为221,605.2千吨,保有资源储量为199,019.9千吨。
锦富煤业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1782,批准开采03#-09#煤层,核定生产能力180万吨/年,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开采,目前开采2#、5#煤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区累计查明资源量209,916.4千吨,保有资源储量为200,681.2千吨。
锦辉煤业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12011220128687,批准开采2#~9#煤层,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开采,目前开采8#煤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区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54,433千吨,保有资源储量为127,851千吨。
(二)氢气制取
公司在制氢领域持续发力,清徐美锦华盛2000Nm3/h高纯氢项目于2021年7月建成,有力支撑太原、吕梁及周边车辆用氢需求。公司目前已启动华盛高纯氢项目二期建设,项目建成后高纯氢产能将达到12000Nm3/h,另有滦州美锦14000Nm3/h高纯氢项目及贵州美锦5000Nm3/h高纯氢项目在建。在绿氢制取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联合行业领军企业共同推进分布式绿电制氢项目示范,依托青岛、佛山氢能基地屋顶光伏资源,打造“绿电+绿氢+绿色交通”一体化工程,构建源网荷储氢协同的闭环系统,形成可复制的绿氢商业化应用模型,为工业园区低碳转型提供实践样板。
(三)整车制造
公司的整车制造板块产品品种丰富,覆盖公路客车、城市公交车、货车、环卫车等,涉及氢能源、纯电动、柴油等多种动力形式。其中,氢能产品包括8.6m、11m、12m燃料电池城市公交车,8m、12m燃料电池公路客车,12T、18T燃料电池物流车,4.5T、8.3T燃料电池冷藏车,31T燃料电池自卸车、49T燃料电池牵引车及18T环卫车等。
市场布局方面,国内包括环渤海、京津冀、广东、内蒙、宁夏、浙江、山西、海南等地区;国外包括东南亚、中东、南美洲、欧洲等海外地区。目标客户涵盖公交公司、客运公司、旅游公司、物流运输公司、矿山企业、港口运输企业、钢厂企业等。
示范推广方面,飞驰科技2024年持续深化氢能交通产业布局,构建起覆盖全国的多维零碳物流网络:先后贯通成渝氢走廊、沈大高速氢走廊等标志性干线,完成鲁苏跨省、冀鲁晋豫四省联运及京冀鲁苏沪五省市零碳运输任务,对于我国氢能高速公路零碳绿色应用有典型示范意义。同步推动多元化场景创新,助力太原、任丘等地落地首条氢能公交线路;自主研发的49吨氢燃料电池重卡成功出口南美,实现中国氢能重卡海外商业化突破;全球首款氢能大巴批量进入以色列及欧洲市场,并签订百台订单;创新产品亮相香港首座加氢站,加速氢能交通国际化进程。公司坚持探索多元化场景应用,在绿色交通网络构建、氢能全场景应用及全球化拓展中形成显著示范效应,巩固了氢燃料电池汽车领域的领军地位。
(四)车辆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共持有各类型燃料电池商用车1100余台,主要投放于京津冀、山西、山东等区域,并以此为扩展,初步构建跨城、跨省区域氢能干线。
在市场推广方面,报告期内,运营平台公司协同合作伙伴,分别试点北京-上海、津晋冀闭环场景,单次运营路线超1,500公里。在京津冀区域运营平台与京东、蜀海、新发地、祥龙、日邮等国内领先城配物流企业建立有效合作,保障北京市区及周边各地配送;在河北邯郸,以武安为核心启动邯郸市氢能示范项目,携手多家企业扩大氢能生态链建设。山西区域,除山西周边的煤焦化运输业务,运营平台在吕梁市开通了310路和301路氢燃料公交车示范线路,在太原市开通了首条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运营路线908路;还与邮政等大型企业建立长期车辆租赁业务合作,共同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各个交通领域的应用,协助降低交通行业碳排放。
(五)加氢站建设运营
公司通过产业协同构建高效加氢网络,已在山西、北京、河北、贵州、山东、广东、浙江等战略区域形成初具规模的加氢站网络。公司运用“场景适配型”运营模式,在选址建设阶段即深度结合当地氢能物流车、重卡及公交车辆的运力需求,同步配套自有运营平台开展氢车投放与线路规划,确保加氢站投运即实现车辆匹配、供需联动,有效规避设施闲置风险。基于模块化智能设计,集成多级压缩与复合储氢技术,其已投运加氢能力达6260kg/12h,在建加氢能力合计14500kg/12h,实现35MPa至70MPa全压力等级覆盖。依托“制氢-储运-加注”全产业链协同构建区域氢源网络,通过氢能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动态优化设备能效,集成设备监测-环境预警-应急响应的数字化安全闭环,支撑氢能交通规模化发展,加速实现氢能商业化场景落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解释第18号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4年12月,公司收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证鹏元关于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美锦转债”信用等级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中证鹏元公告【2024】574号)和《信用等级通知书》(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1587】号),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美锦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AA-,并继续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美锦转债”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
为了巩固行业地位,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煤-焦-气-化-氢”一体化产业链的补链、强链,提升优质焦煤储量,进一步夯实主业的发展基础,促进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提升,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十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临县锦源煤矿有限公司51%股权、山西弘弛鼎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汾西正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山西苏扬鼎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汾西正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公司及相关各方对标的公司资产、财务、股权、股东等情况经梳理及推进后,鉴于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进行协商和谈判后对相关商业条款未能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公司及交易对方拟终止本次交易,并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事宜。
2、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清偿及注销事项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减资触发可转换公司债权提前清偿。截至2024年7月5日,可转换公司债权申报登记期满,有部分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公司在对相关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债权清偿材料进行确认并签署清偿协议后,于2024年11月完成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清偿及注销手续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注销结果清单。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12:30在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天隆仓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工作报告中公司所处行业和主营业务分析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关于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美锦转债自2022年10月26日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4月16日累计转股33,089股,该部分股本变动已于2024年4月进行了调整,2024年4月17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转股134,472,852股(其中,从2024年4月17日开始,“美锦转债”的转股来源变更为“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截至2024年10月10日,公司回购的29,275,957股股份已全部用于“美锦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由4,326,235,637元人民币增加为4,431,432,532元人民币,股份总数由4,326,235,637股变更为4,431,432,532股。同时,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股东会表述进行了调整,现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现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调整,调整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切实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市值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并通过《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聘任高管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聘任高管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下转652版)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解释第18号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本公司调整了上年同期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姚锦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彩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红丽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姚锦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彩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红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