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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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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8版)

联系人:林韬、赖紫婷

联系电话:0592-5163990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35”,投票简称:“科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事项的投票指示: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划“√”为准,对同一议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议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议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个人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5-043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劲松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1、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具有指导意义。同时,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流动性水平,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日常运营对现金的需求,优化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现金流状况,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申请金融机构授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担保额度申请主要是为了更好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被担保的控股子/孙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同意公司在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并同意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资本性开支等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资金收益,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与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 5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国债逆回购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优化资产结构,增加公司收益;并且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该项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十四、会议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公司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薪酬包含基本薪酬、年终奖),独立董事津贴参照同行业及本地区上市公司确定。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十六、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七、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其制订的审计策略及计划符合审计规程,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5-060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 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 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1 号),公司于 2023年 8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4,920,68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49,206.80 万元,期限 6 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149,206.8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科数转债”,债券代码“127091”。

截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科数转债”累计转股 53,846,650 股,公司总股本由 461,567,391 股增加至 515,414,041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成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皓先生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持股比例由 37.1159% 被动稀释至 33.2383%,稀释变动比例 3.8776%。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公告编号:2025-057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2023 年 10 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财政部分别于2024年3月、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该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等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公司进行相应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4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