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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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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82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计提减值准备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的议案。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的议案。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议案。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议案。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367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编号:临2025-005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发出,会议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于玲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认为:2024年期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转让联营公司股权、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等事项进行了重点监督和检查,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决策程序以及公司“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跟踪落实,及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沟通,对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督促落实,维护了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既定的审计计划独立、客观的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意见。

3、在发表本意见前,不存在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财务决算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会议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公司监事会将监督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最终审议和实施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授权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提高股东投资回报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授权的决策程序规范、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授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总金额》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2025年整体生产经营计划的安排,充分考察公开市场同类或相似产品、服务、原材料价格,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与相关方充分协商后,确定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事项并预计了交易金额。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密切关注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执行情况,对合同履约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防范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严重依赖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利于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确定公司监事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监事2024年度报酬情况进行了核实:两名股东代表监事未在公司领取报酬,职工代表监事在公司领取报酬,其2024年度报酬是根据其工作成果综合考虑后确定的,具体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中进行了披露。

职工代表监事回避表决。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执行的有效性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正常,内部控制不存在较大缺陷。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详细核实了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对其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度根据市场变化,变更了募集资金的用途,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披露变更的详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一致同意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登记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及交易进程备忘录,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管理。经核查,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行职务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2024年,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激发干部职工的干事积极性,模范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按照六端分解法合理推进年度经营工作,取得了营业利润同比上涨的优秀成绩。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未发现利用职权便利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对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与相关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相关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透明合理,公司安排了专人定期跟踪关联交易的执行进展,未发生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对公司2024年度依法运作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决策流程、经营层工作目标推进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报告期内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开展公司治理,决策流程合规,决策结果合法有效,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5-008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一、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短期需求和长期发展;(3)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不高于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2、审议程序:在授权范围内,中期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3、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5-010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金明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曹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葛勤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注明:2024年审计费用未包含因审计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2025年审计费用包含上述所有费用。

(三)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二、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相关材料,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审计工作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完整性等角度考虑,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按照招标成交价格确定为12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6万元。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5-011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总金额需要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会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具体请见本公告分析说明。

● 无其它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事项。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总金额》的议案,公司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独立董事未委托非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全部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星集团)

成立日期:1998年6月19日,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张海军,注册资本:45,315.4045万元,经营范围:国有资产受托运营。住所:青岛市市北区济阳路8号。截止2024年12月31日,红星集团持有公司36.42 %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总资产192,850.56万元,净资产176,601.66万元,营业收入233.19万元,净利润5,234.68万元。

2、青岛红星化工厂有限公司(下称红星化工厂)

成立日期:1959年1月1日,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舒云,注册资本:3,872万元,主营业务:制造:硝酸钡(化学危险品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纺织助剂(不含危险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加工,设备制造、安装,电器安装;自有房屋租赁;装卸服务;国内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43号。红星集团持有红星化工厂100%股权。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1,932.15万元,净资产-2,272.46万元,营业收入1,873.66万元,净利润453.77万元。

3、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蝶实业)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0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赵国亮,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餐饮服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选矿;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住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街道龙滩口村。红星集团持有红蝶实业100%股权。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5,034.54万元,净资产11,612.22万元,营业收入12,734.98万元,净利润1318.63万元。

4、镇宁自治县红星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下称红星石油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8月16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朱江,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汽油、柴油、煤油、机油零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卷烟、日用百货、轮胎、汽车用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街道桃树林堡。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红星石油公司100%股权。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523.67万元,净资产1,484.87万元,营业收入2,378.43万元,净利润199.29万元。

5、青岛红星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红星新能源)

成立日期:2001年1月8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舒云,注册资本:36,222.48万元,经营范围:电池及配件相关能源技术、产品和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维修。生产、销售电池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场地租赁;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317号。红星集团持有红星新能源100%股权。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5,993.22万元,净资产25,704.6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53.55万元,净利润-158.53万元。

6、贵州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红星电子材料)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日,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舒云,注册资本:15,000万元,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住所: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草坪村。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红星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持股54.8211%,深圳市新昊青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8.0512%,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5267%,深圳鑫天瑜精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2155%,贵州朝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3855%。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9,399.03万元,净资产34,749.75万元,营业收入34,351.46万元,净利润-2,187.48万元。

7、贵州红星山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星山海生物)

成立日期:2018年5月21日,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志龙,注册资本:17,400万元,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农副产品的研发、销售、培训、技术推广及咨询服务;食品添加剂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贸易;生物技术转让;食用香精、食用香料、复配食品添加剂及调味料(调味油)的生产与销售;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与销售;预包装食品、调味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农业种植、加工及销售;种子培育、包装及销售;农机、农药、化肥等农用物资销售)。住所: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街道龙潭口村。红星集团持股94.2529%,红蝶实业持股5.7471%。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8,913.66万元,净资产17,088.67万元,营业收入16,797.78万元,净利润163.49万元。

8、青岛红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红星高新材料)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0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高月飞,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住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43号。红星集团持股100%,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753.58万元,净资产1,477.76万元,营业收入32.50万元,净利润-448.6万元。

(二)关联方与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如下: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红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能够履行和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双方不存在交易纠纷,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根据多年来交易经验和合理判断,上述关联方均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未来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买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销售水电蒸汽和提供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提供租赁、租用资产等内容。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原则。交易各方在独立、平等基础上,按照商业原则,选用公允合理定价方法,实现交易公平、价格公允。

2、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除国家定价外,主要定价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交易净利润法、成本加成法和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交易双方根据不同关联交易类型并综合考虑各类定价方法的实操性确定定价方法。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将签署了书面合同或协议,其中,日常关联销售锰系产品根据交易性质实行签订年度总协议与定期或单笔协议相结合的方式;关联采购重晶石、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租入资产、租出资产实行签订较长期或长期协议的方式,并根据协议条款变更的情形,签订相应的价格确认书或补充协议,同时按规定履行了审议和披露程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进行,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和必要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市场化方式进行,交易符合公平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发展所需,与上述关联方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报备文件

1、经签字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5-012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星集团)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红星集团将“红蝶”(注册号:3231862,3325074,3325075,3277707)和“火圈”(注册号:233571,126568)授权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有偿使用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为支持公司开拓主营产品国内外市场,2014年,公司控股股东红星集团向公司出具了《商标独占许可声明》,无偿许可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红星集团拥有的商标。鉴于上述《商标独占许可声明》已到期,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红星集团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使用年费为人民币191.51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交易相关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红星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市北区济阳路8号

注册资本:45,315.404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海军

主要经营范围:国有资产受托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红蝶”“火圈”注册商标。红星集团许可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使用该等注册商标。

(二)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经公司与红星集团协商,拟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就商标使用许可事项进行约定,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许可类型:

普通许可。

(二)许可期限: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三)许可费用:

按照每年总额191.51万元收取公司及子公司商标使用费。

(四)许可模式:

红星集团将“红蝶”(注册号:3231862,3325074,3325075,3277707)和“火圈”(注册号:233571,126568)授权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有偿使用。

(五)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

商标许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为年度支付,2025年度支付的时间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经双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并正式签订后一个自然月内,剩余两年支付时间分别为每年的1月31日前,由公司与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其与红星集团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进行分摊,并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给红星集团。

商标使用费的确定主要基于商标的品牌效应、产品销售规模及公司对该商标的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交易双方的企业性质及公司对“红蝶”“火圈”商标的贡献等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和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效益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利于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意公司与红星集团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海军、高月飞、仲家骅、万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4、此项交易无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过去12个月,公司与红星集团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0.00万元。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5-013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分别于2023年8月1日、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5-014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减值准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分析,同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已经收回、无法收回的资产分别予以转回或转销。

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转销、转回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一)坏账信用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对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本期计提坏账损失1,015,595.27元(含收回),其中本期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59,421.82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386,352.33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430,178.88元。

2、2024年,子公司大庆绿友天然色素有限公司根据清算组出具应收应付款项核销事宜的报告及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对大庆绿友账面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700,863.58元;子公司贵州红星发展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及红星(新晃)精细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对账面长期挂账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1,634,945.76元。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减值准备,本次核销处理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龙锰业)、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红蝶新材料)、红星(新晃)精细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星新晃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按差额计提了跌价准备10,543,642.26元,其中主要包括:

经测试,2024年底,公司普通氯化钡及硫化钠因销售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8,870.32元。

大龙锰业高纯硫酸锰及硫化钠等因销售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639,610.45元;电池级碳酸锂等由于销售价格下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19,685.17元。

红蝶新材料硫酸钡等因销售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58,188.90元;氯化钡因销售价格下降计提跌价准备939,212.74元。

红星新晃公司滤饼钡等因销售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48,074.68元。

2、公司及子公司大龙锰业、红蝶新材料及红星新晃公司本期将已计提跌价准备的部分库存商品予以销售,转销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11,189,423.79元。

(三)其他减值准备

1、子公司大龙锰业结合工厂自身实际情况,硫酸钡搬迁项目暂时停建,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598,445.27元。

2、子公司大庆绿友天然色素有限公司根据清算组出具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核销事宜的报告对大庆绿友账面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予以报废处置,减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668,208.45元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00,000.00元;子公司大龙锰业及大足红蝶对账面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予以报废处置,减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6,805.27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并扣减相关转销的减值准备后影响公司利润总额-1,215.77万元,影响所得税金额-202.41万元,影响净利润-1,013.36万元,相应影响公司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51.62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监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进行了认真核实,查询了相关资料并与公司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5-021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

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网上交流时间:2025年5月12日16:00至17:40

● 活动交流方式:网络形式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为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根据贵州证券业协会《关于举办2025年贵州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暨“高质黔行”第三期并购重组专题培训的通知》,公司决定举办2025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投资者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业绩说明会的网上交流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16:00至17:40,交流方式为网络形式。

三、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万洋,独立董事李子军,董事会秘书陈国强,财务总监高令国出席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业绩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2日16:00起直接登录下列网址进行交流:

http://rs.p5w.net,届时请点击进入集体接待日专区页面。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效率及针对性,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开展问题征集,提问通道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开放至2025年5月8日截止,请通过微信关注“贵州资本市场”公众号,发送关键词“提问”即可进入专区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国强

咨询电话:0851-36780066

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加。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下转68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