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上接701版)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6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股份及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即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及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90,433,665.26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股份及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即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9元(含税)。
以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921,704,160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913,548股以及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043,500股后的股本数919,747,112股为基数,以此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为1,922,271,464.08元(含税),占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5.93%。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为15,030,507.88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因此,上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的现金分红金额和2024年度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合计为1,937,301,971.96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6.53%。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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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及长远持续发展,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战略、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后制定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7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三、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础年薪和绩效奖励以及专项奖金(如有)构成:
1、基础年薪:根据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2、绩效奖励:根据公司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度为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设定的绩效考核指标,安排人力资源中心按照“季度+年度”组织实施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金。
3、专项奖金: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公司董事会审批(涉及董事、监事的需经股东大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项目)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根据公司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设定的项目考核指标,安排人力资源中心按照年度组织实施项目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以奖励基金的形式发放专项奖金。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12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平均发放。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标准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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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绩效奖励根据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的实现情况,并结合每个人的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实际发放的绩效奖励以绩效奖励标准为基础,可以上下浮动100%。
注2:上述薪资标准不包括专项奖金,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并经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审批后,公司可以临时性地(如有)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8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济川药业”)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0年7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2号文核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329,85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04,999,983.48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227,952.1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3,772,031.38元。资金于2020年9月30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13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年10月,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51,772,031.38元对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有限”)进行增资,165,000,000.00元对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医学”)增资,67,000,000.00元对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科制药”)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及东科制药 100%的股份。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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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期末余额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储蓄余额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余额,期末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实际投入、结转和利息收入计算的余额的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
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金额中包含,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终止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1,187.00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4月进一步修订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2020年9月,本公司与江苏泰兴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签署《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济川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济川医学、江苏泰兴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东科制药、江苏泰兴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签署《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医学、东科制药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专户,注销其在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原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济川医学、东科制药在江苏泰兴农商银行专户内的剩余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开设的工商银行泰兴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8月,公司会同工商银行泰兴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济川医学、东科制药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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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186.80万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377.20万元;本公司在江苏泰兴农商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2年8月已注销,截至注销日该账户包含由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以及减免的发行费用合计41.51万元。项目节余及利息已经转入济川有限在工商银行泰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1115926029300428638)。
注2:2022年8月公司注销济川医学、东科制药在江苏泰兴农商银行开立的原募集资金专户,将剩余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开设的工商银行泰兴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115926029300519670、111592602930052053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此次募集资金人民币11,083.5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14.14万元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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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一中的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用于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的生产,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2)项目二中的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主要用于中药提取及其相应的存储仓库,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3)项目三中的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主要用于蛋白琥珀酸铁原料药的生产,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4)项目四中的产品研发项目主要用于购买研发设备、购买中药生产技术以及后续研发、仿制药研发和一致性评价等,项目实施的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和东科制药。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5)项目五中的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公司信息化系统的整体升级改造,打造“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主要的建设内容:在原有信息系统应用的基础上,升级改造形成新一代ERP系统,深化协同办公、移动应用的应用广度与深度;新建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财务共享服务平台;新建研发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平台,实现对产品研发全生命周期和生产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改造原有数字中心、新建异地容灾中心。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6)项目六中的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主要用于布瓦西坦、罗沙司他、马来酸二甲茚定等原料药的生产,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7)项目七中的新产品研发项目主要进行创新化学药、创新中成药、改良型创新药的研发,投资内容包括新产品临床前及临床、中试生产、申请上市等阶段的研发相关投入等。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济川医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逐笔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济川有限尚有56,000.00万元闲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济川医学尚有1,700.00万元闲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本年度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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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报告期内“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当月使用承兑汇票付款的,由公司财务部或子公司财务部制表,注明付款主体、付款单位、付款金额、募集项目、凭证号,于次月10日前将款项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相应公司的其他结算账户。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具体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在拟支付“产品研发项目”“新产品研发项目”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的当天,公司财务部、子公司财务部按照核算的募投项目使用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人员费用金额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由募集资金账户按照实际核算金额打款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再由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进行统一支付。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因外部环境变化,项目现场施工、物料供应以及建设物资运输等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进度滞后,项目投资进度放缓,经评估预计需要延期才能完成建设。公司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决定将“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及“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的完工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的完工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完工时间延期至2025年9月。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完工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具体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由于“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募投项目投入较大,建设周期较长。自该项目立项以来,受新冠疫情等外部环境因素影响,主要终端产品的销售额呈现了较大的波动,行业不确定性增加,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在此期间,公司不断通过增加设备、工艺改造、优化与其他产品共用产能等方式,在低强度投入的基础上,提高了原有中药提取车间的产能,目前能较好地满足该产品的浸膏需求。考虑到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产能发展规划等,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避免募集资金长期闲置和巨额固定资产投入的浪费,公司将“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终止。后续,公司将根据小儿豉翘清热颗粒及三拗片的市场销售情况择机推进相关产品干浸膏、流浸膏产能扩大项目的建设,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解决项目投入的资金需求。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的募投项目。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后,将剩余募集资金21,18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由于“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募投项目投入较大、建设周期较长,自该项目立项以来,受外部环境影响,主要终端产品的销售额呈现了较大的波动。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此期间,公司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严格落实生产规范及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加紧作业,优化排产、执行员工轮岗、错峰休假的生产计划,确保最大限度释放产能,并通过不断增加设备、工艺改造、优化与其他产品共用产能等方式,在低强度投入的基础上,提高了原有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的产能,目前小儿豉翘清热颗粒能较好地满足市场的需求。截至目前公司“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的建筑主体建设内容已完成,并于2024年3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该项目所属固体六车间已竣工投产,并于2025年2月通过GMP符合性检查。该项目预计新增产能3.6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能较好应对未来3年的市场增长需求。后续,公司将根据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的市场销售情况择机推进小儿豉翘清热颗粒新建产能项目的建设,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解决项目投入的资金需求。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的多年临床使用情况表明其疗效显著,安全性高,但此药口感欠佳,为提高儿童用药依从性,济川有限决定对该药剂型进行改良,并于2023年11月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小儿豉翘清热糖浆《药品注册证书》。公司已根据经营策略制定了小儿豉翘清热糖浆投入生产及上市销售的相关规划,预计小儿豉翘清热糖浆的上市将会对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的销售产生一定的替代。综上,考虑到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等,为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并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避免募集资金长期闲置和巨额固定资产投入的浪费,公司经过审慎论证与评估,将“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14.14万元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9月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其中,“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764.58万元,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尚需投入募集资金16,359.7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6,404.87万元用于“产品研发项目”。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1日、2021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的募投项目。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后,将剩余募集资金21,18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14.14万元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变更后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详见本报告“三、(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五)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募集)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募集)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募集)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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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7.2 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14.14万元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
注2: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的募投项目。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后,将剩余募集资金21,18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将“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其中,“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764.58万元,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尚需投入募集资金16,359.7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6,404.87万元用于“产品研发项目”。
注4:调整数系调减发行费用2,122.80万元所致
注5:本年度投入金额单项与合计系四舍五入尾差。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募集)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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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9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将“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的完工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7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442号文核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药业”、“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329,85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4,999,983.48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227,952.1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3,772,031.3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1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14.14万元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
注2: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的募投项目。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后,将剩余募集资金21,18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将“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其中,“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764.58万元,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尚需投入募集资金16,359.7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6,404.87万元用于“产品研发项目”。
注4:调整数系调减发行费用2,122.80万元所致。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项目概述
“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拟对公司信息化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打造“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为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管理创新、业务模式创新、产品研发创新等提供数字化管理支撑。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有信息系统应用的基础上,升级改造形成新一代ERP系统,深化协同办公、移动应用的应用广度与深度;新建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财务共享服务平台、营销管理信息化平台;新建研发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平台,实现对产品研发全生命周期和生产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改造原有数据中心、新建异地容灾中心。
(二)项目拟延期完工时间和延期原因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因整体工作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外部环境影响,主要的信息化项目不能按原计划启动,导致信息化项目投入进度受到影响;此外,随着企业数智化技术发展,为更好地利用新的数智化技术赋能企业管理,2024年公司进行IT架构的整体规划调整,项目需要根据新的规划适配调整,进行分步实施,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进度滞后,项目投资进度放缓,经评估预计需要延期才能完成建设。
公司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决定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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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延期至2025年9月。
(三)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相关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内部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济川药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0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25日,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有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以及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医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8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已经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7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442号文核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药业”、“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329,85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4,999,983.48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227,952.1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3,772,031.3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1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项目及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下转703版)
(上接701版)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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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曹龙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宏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建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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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曹龙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宏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建宏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