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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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及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调整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将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监事会职能向审计委员会转移。因删减、合并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宜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0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北京企管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振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核后,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2,688,462.41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38,324,682.58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以2024年年末公司总股本720,000,094股,扣除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已完成回购注销的股票20,000,048股后的股本总额,即700,000,046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3元(含税),共计派发210,000,013.8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6.5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65万元,内控审计费30万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后,一致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5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北街11号院2号楼亚宝药业北京企管中心11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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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4、5、6、7、8、9、10、11、12、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接722版)
(下转72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