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王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公告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王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3日收到公司股东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来函。因达到退休年龄,王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王洪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

公司董事会对王洪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4月23日收到公司股东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来函。因达到退休年龄,盛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盛翔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监事会正常运作。

公司监事会对盛翔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何红心董事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何红心董事为公司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会议选举何红心董事、刘海波董事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何红心先生当选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何红心先生当选公司董事。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何红心先生当选公司副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红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附件:何红心先生简历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何红心先生简历

何红心,男,1969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主任兼长江电力资本运营部经理,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兼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主任(2018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间兼任长江电力董事),资金金融管理中心主任,上海总部(2023年3月更名为上海分公司,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长江电力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刘海波先生当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刘海波先生当选公司董事。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刘海波先生当选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海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附件:刘海波先生简历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刘海波先生简历

刘海波,男,1971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三峡电厂运行部副主任,长江电力生产计划部副经理、生产技术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三峡水利枢纽梯级调度通信中心副主任,长江电力生产技术部主任,白鹤滩电厂筹建处副主任(主持工作),白鹤滩电厂副厂长(主持工作),白鹤滩电厂厂长、党委书记,白鹤滩电厂厂长、党委副书记,长江电力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白鹤滩电厂厂长、党委副书记,长江电力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三峡电厂厂长、党委副书记。现任长江电力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三峡电厂厂长、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900 证券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8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8号420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黄德林董事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人(黄德林董事);未出席9人(刘伟平董事、张星燎董事、胡伟明董事、滕卫恒董事、苏天鹏董事、洪猛董事、黄峰独立董事、李文中独立董事、孙正运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黄勋监事),未出席4人(曾义监事、夏颖监事、谭可监事、陆劲松监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薛宁、总法律顾问潘静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兴辉、王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星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工作调整,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张星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星燎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张星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张星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