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43版)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33,258.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41%,公司持续聚焦核心业务,不断拓展海内外市场,品牌影响力增加,市场份额持续增长,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83 证券简称:思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江峰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秉持勤勉尽职的态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有效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开展工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全力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效发挥审查监督职能,切实履行责任义务;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表达意见,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审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执业能力及审计职责,切实履行了对其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庆峰、郑能干、祝素月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述职报告尚需向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汇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庆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能干)》《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祝素月)》。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内部控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安排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提升投资者回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未分配利润情况,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决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度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各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确定,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关联交易均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六)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并制定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确认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制定2025年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江峰、陈尚俭、郑俊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致力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社会责任的担当,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落地实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市场形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83 证券简称:思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小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经营管理各环节中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提升投资者回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未分配利润情况,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各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确定;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并制定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83 证券简称:思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527,578.9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9,523,626.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400,00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7,4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0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7,4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03%。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3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20,4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8,400,000股。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上市,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按照相关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起算,因此上述表格数据仅填列2024年度数据。
二、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提升投资者回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未分配利润情况,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中期现金分红金额:根据实际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未分配利润情况进行现金分红派发。
3、中期分红的授权: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升投资者回报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未分配利润情况,规划2025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以及在决定分红时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等。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本次将该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议的召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83 证券简称:思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4年度审计收费:财务报表审计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5万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时间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双方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83 证券简称:思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也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各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确定;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5、本次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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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2024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2.“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中的“披露日”选取2025年3月31日,本年年初至2025年3月31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未经审计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中测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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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杭州中测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金额。
(二)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杭州中测科技有限公司25%的股权。
(三)财务状况及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对公司结算的款项未形成坏账。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订单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本次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83 证券简称:思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新版应用指南”),规定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本公司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新版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即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依据上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报表列报项目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公司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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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83 证券简称:思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贯彻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促进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升公司运行质效,助力资本市场信心提振、稳定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增长,公司特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公司深刻认识到,提高公司发展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是上市公司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应尽之责。为实现这一目标,2025年,公司决定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通过具体措施优化经营质量,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提升投资者的参与感与信任度,并进一步强化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共担共享约束机制。有关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募投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
2025年1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并募集资金净额49,344.05万元。截至目前,募投项目中的“3D视觉数字化产品及自动化检测系统产能扩充项目”和“研发中心基地建设项目”已建设结顶。公司入驻新研发基地后,将充分发挥在三维视觉数字化解决方案领域的核心技术优势,持续丰富、创新和拓展相关技术在各专业领域的应用场景,同时进一步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确保公司能够持续推出符合行业趋势和客户需求的产品。
2025年,公司将继续按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顺利落地并实现预期收益。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巩固主营业务优势,增强整体盈利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在数字化与智能化深度融合的时代,三维智能视觉数字化技术正成为推动前沿领域创新的核心引擎。公司始终站在技术创新的前沿,紧密关注并积极探索这一技术在3D感知交互、人工智能(AI)、机器人、数字孪生、虚拟世界等新兴领域的应用潜力。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公司致力于突破三维视觉技术的边界,为各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变革与机遇。
1、围绕核心业务,保持创新活力
思看科技专注于高精度、高便携和智能化的三维视觉数字化系统综合解决方案的研发,在人工智能时代搭建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之间的“数智桥梁”。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三维视觉数字化产品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工业级应用设备和专业级应用设备。在工业级领域,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制造、工程机械、交通运输等工业应用领域。在专业级领域,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教学科研、3D打印、艺术文博、医疗健康、公安司法、虚拟世界等万物数字化应用领域。公司始终以国家战略发展需要为指引,以前沿引领技术为突破口,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积极掌握创新主动权、发展主动权,通过发挥三维视觉数字化的数智技术纽带作用,助力产业优化升级,加速下游智能制造领域的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
公司是国内3D视觉数字化产品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以系统化技术创新体系为支撑,构建软件算法、硬件系统相关三维视觉数字化技术平台,多波段扫描技术、多波段标定技术、内置摄影测量复合扫描技术等核心技术为行业创新技术,产品技术迭代速度已超海外同行。公司有关高精度测量等技术相继获得2022年度浙江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022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二等奖等奖项,相关产品被省级认定为国内首台(套)成套装备,并作为行业代表企业,参与起草1项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及2项团体标准。公司为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2023年度浙江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2023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余杭区科技创新示范企业、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领军企业(测量仪器类),获评2023年度浙江省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并服务中国空间站、国产C919客机等国家重大航空航天项目或单位,属于《“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计量促进仪器仪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国家产业政策重点鼓励、支持的对象。
2、以创新为核心,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公司持续深耕三维视觉数字化技术领域,以自主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全面构建从硬件到软件的完整技术生态。在关键器件和整体系统研发方面,公司坚持自主研发,突破多项技术瓶颈,成功开发出高精度光学传感器、智能扫描设备及配套的整体解决方案,确保了产品在复杂环境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公司通过持续优化核心算法,引入快速高精度边缘计算技术、智能无线技术,并结合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显著提升了数据处理效率和建模精度,进一步巩固了在三维视觉数字化领域的显著技术优势。公司以创新驱动为核心战略,自2015年成功研发便携式激光3D扫描仪HSCAN并打破国外垄断以来,公司基于核心技术的不断拓展和延伸,已在行业内连续推出多款首创技术产品。公司持续引领行业技术创新发展,包括在行业内首次采用多波段双色激光技术,并在行业内首次引入蓝色激光扫描技术,在行业内推出首款具有内置摄影测量复合扫描原理的激光3D扫描仪、首款掌上激光3D扫描仪、首款采用边缘计算架构的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以及首款采用智能无线扫描技术的小型灵动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等,整体技术迭代速度已超海外同行。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致力于推出引领行业发展的技术和产品。
公司于2024年4月发布了NimbleTrack系列跟踪式3D扫描仪。该产品采用高度集成的小型化设计,重量仅为1.3kg,与传统复合式3D扫描仪重量相近,实现了轻量化与高强度的完美结合。通过创新的碳纤维框架一体成型技术,产品在结构强度和温度稳定性方面均达到更高水平,兼具轻量化与高强度的优异性能。目前行业内可比公司同类竞品的光学跟踪器重量通常在5.7kg-7.4kg内,公司NimbleTrack系列光学跟踪器重量仅为2.2kg,相较公司TrackScan系列产品减重约70%。同时,通过无线传输及嵌入式电池模组等技术创新方案,该系列产品在行业内首次实现全无线数据传输及无线缆供电,可满足无电、用电不便等复杂工业现场应用场景需求。此外,该产品在光学跟踪器、三维扫描仪上实现双边缘计算架构,有效提升了扫描算力水平。
公司NimbleTrack系列产品通过高度集成的小型化设计及无线传输及嵌入式电池模组等技术创新方案,该系列产品在行业内首次实现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的便携智能无线扫描,进一步满足无电、用电不便等复杂工业现场应用场景需求,使得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也可具备更高的设备便携性和易用性,进一步拓展了3D视觉数字化产品的工业应用场景。同时,公司通过边缘计算技术的产业化深入应用,实现扫描设备算力的有效提升,该系列产品最高扫描速率可达4,900,000次/秒。NimbleTrack系列产品的推出,得到下游行业中多个重大客户的认可,已经在飞机唇口、航空发动机、汽车整车、大型挖斗、风电轮毂等多个测量应用场景得到使用,并且复购率较高,在手订单充足。
2024年5月,公司推出了升级款TrackScan Sharp-S系列。TrackScan Sharp的首代产品于2023年4月推出,标志着公司在超远距离扫描技术领域的战略布局。该系列产品在推出时即可实现49.0m3的大范围单站跟踪扫描测量,处于行业领先地位。该系列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在行业内创新性地采用了边缘计算技术,在体积精度、扫描速率、分辨率和扫描范围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2025年,公司将继续坚持自主研发的技术路线,围绕以三维视觉数字化产品为核心的产品生态体系,引领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研发投入,吸引优秀技术人才,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及研发过程管理,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优化财务管理,持续实现降本增效
2025年,公司将继续以稳健可靠的财务管控策略为基石,构建规范化、体系化的资金管理体系,确保各类资金的安全与高效运作。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将优化投资决策流程,强化程序化管理,同时通过精细化的现金管理与资金成本控制,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与此同时,公司将全面推进精益化管理,从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多个部门和维度协同推进增效工作。通过将成本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至各部门和团队,确保“效率优化”的理念贯穿全员、全要素、全过程。从管理团队到一线生产员工,公司将强化全员参与、全员负责的成本管控意识,形成覆盖全流程、全链条的成本管理闭环,有效控制产品制造成本及各项费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完善公司治理,遵守法规政策
公司高度重视治理结构的健全性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始终以法律法规为准则,持续优化公司治理实践。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面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治理的规范化与透明化。通过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公司已构建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架构,形成了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规范有序的治理机制,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2025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和治理建设,密切关注政策动态,积极学习研究新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内部制度,并大力推进落实。公司将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积极贯彻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精神。同时加强董监高的培训工作,确保管理层能够学习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知识、理解监管动态、不断强化合规意识,以推动公司董监高尽职履责。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自2025年1月上市以来,积极答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问题,能够做到及时回复。2025年,公司将继续优化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披露后,积极通过图示、文字等多种方式展示定期报告的重要内容;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计划在2025 年度开展不少于3次(含)的公开业绩说明会,不定期接受线上/现场调研,积极与投资者交流互动,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与投资者建立良好互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传递公司价值逻辑,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六、提高投资者回报,增进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提升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上交所现金分红相关规则指引、市场同行业上市公司分红水平,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合理制定现金分红政策,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回报预期和长期投资理念,致力于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同时,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长期回报规划,并在上市前制定了《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2024 年,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回报需求及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7,400,000元(含税)。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计算,合计转增20,4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8,400,000股。
2025年,公司将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结合业务现状、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继续匹配好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与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的关系,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七、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
上市以来,公司与实控人、控股股东、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保持了密切沟通,不断增强“关键少数”参与日常企业经营管理的诚信运作意识,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2024年度,公司相关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积极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事项,压实“关键少数”责任。
2025年,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精神,组织“关键少数”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强化其合规意识,确保履职规范。同时,依据公司经营规模、发展阶段等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经营业绩责任状,进一步强化经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机制,强化“关键少数”对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八、其他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和做强主业两大战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职工创造幸福,为股东创造回报,为社会创造效益,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83 证券简称:思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7日
至2025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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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支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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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5年5月23日(上午9:30-下午17:30)
(二) 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98号12幢1单元102室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登记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办理登记的相关资料均须在2025年5月23日下午17:30点前送达公司,以电子邮件登记的,需在邮件“主题栏”注明“股东大会登记”,邮件正文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所列的证明材料(电子档),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股票账户卡原件或持股凭证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股票账户卡原件或持股凭证等持股证明;
(四) 注意事项: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98号12幢1单元102室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秀芳
联系电话:0571-86362816
联系邮箱:dongshiban@3d-scantech.com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入场。
特此公告。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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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