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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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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51版)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合伙人潘汝彬、签字注册会计师廖蕊、签字注册会计师郝梦星、项目质量复核人李仕谦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61.48万元(税前),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税前),2025年公司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应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每10股转增4.5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5,197,960.4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并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14,504,414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567,736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67,762,006.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90,349,342.4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3,201,767.63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93,551,110.0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35.06%。

2、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14,504,41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转增 50,821,505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65,325,919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

根据《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在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在年度股东会上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鉴于上述规定,综合考虑2025年公司发展规划及回报投资者的需要,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形。

注: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上市,根据相关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上表为2024年度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长远利益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日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日联”)、重庆日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日联”)、瑞泰(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日联、重庆日联、新加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9%。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日联科技有限公司

(二)重庆日联科技有限公司

(三)瑞泰(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深圳日联、重庆日联、新加坡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需求,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基于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0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预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9%、2.47%。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说明

鉴于公司规模日益扩大,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司跨地域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产业布局及战略发展定位,树立公司国际化、专业化的品牌形象,完善集团化管理模式,公司拟将公司名称“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英文名称“WuXi Unicomp Technology Co.,Ltd.”变更为“Unicomp Technology Group Co., Ltd.”。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性质未发生变化;公司证券简称“日联科技”及证券代码“688531”保持不变。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由于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等事宜,公司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存在修改、调整的可能性,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三、其他事项

本次拟变更事项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登记为准。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变更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等,一并进行相应修改、变更。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是基于公司定位需要,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整体利益,公司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漓江路1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五)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漓江路1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漓江路11号

邮政编码:214000

联系人:辛晨

联系电话:0510一68506688

传真:0510一81816018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授权委托书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监事辞职的情况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王鹏涛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监事职务,辞任后,王鹏涛先生仍在公司子公司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王鹏涛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补选出新的监事前,其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鹏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鹏涛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王鹏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陈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为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5月27日。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陈琳女士简历

陈琳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2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无锡日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行政专员;2019年12月至今任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王鹏涛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陈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为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5月27日。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沈兆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5月27日。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日25日以现场会议结合线上会议的方式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直接送达及电话、邮件等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参加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沈兆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同时,确认公司经营层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949.59万元,同比增长25.8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30.44万元,同比增长25.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617.32万元,同比增长56.82%。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真实。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时筹措经营所需资金,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将公司名称“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英文名称“WuXi Unicomp Technology Co.,Ltd.”变更为“Unicomp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沈兆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联科技”)于近日收到持续督导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出具的《关于更换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泰海通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指定黄科峰先生、吴志君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原保荐代表人吴志君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对日联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现委派保荐代表人许小松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吴志君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的变更不会改变相关材料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出具文件的结论性意见,不涉及更新保荐机构已出具的相关材料;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继续对之前所出具的相关文件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黄科峰先生、许小松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吴志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许小松先生简历

许小松,现任职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2020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日联科技IPO、均普智能IPO、联特科技IPO、芯原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联科技”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6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5.1367万股,发行价格152.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495.1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079.07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3月28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2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14Z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91.3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00,800.00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0,045.25万元。具体如下表:

注:表格中明细项加总若与合计项存在尾数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科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日联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格中明细项加总若与合计项存在尾数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推进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推进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0,8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3,9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等额置换7,531.57万元。

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并延期部分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日联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日联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表格中明细项加总若与合计项存在尾数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结合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直接送达及电话、邮件等通知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位董事勤勉尽责,科学、合理的做出各项决策,保证了公司业务稳健发展,确保公司战略规划得到了有效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叶俊超先生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坚决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并完成2024年度工作目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949.59万元,同比增长25.8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30.44万元,同比增长25.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617.32万元,同比增长56.8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现任独立董事吴懿平先生、张桂珍女士、杜志军先生及报告期内离任的独立董事董伟女士分别向董事会作述职报告,2024年度,各位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了在自身专业领域的专业知识水平,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各项运作,保障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懿平》《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桂珍》《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志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伟》。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董事会对其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2024年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吴懿平、张桂珍、杜志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水准、职业操守、服务意识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估,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时筹措经营所需资金,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现对2024年度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将公司名称“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英文名称“WuXi Unicomp Technology Co.,Ltd.”变更为“Unicomp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4: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6)。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