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19版)
注1: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城县城区河道生态治理PPP项目为湖北省通城县重点民生项目,由于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较晚,为保证项目工期,经协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针对该项目给予了项目公司4亿元的融资支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用于实施“通城县城区河道生态治理PPP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42,000.00万元变更用于“白云山荒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及“武汉未来科技城长岭山生态修复一一光谷未来教育营地项目(一期)”。
注2: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文科总部大楼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205.02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注3:在“白云山荒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过程中,除募集资金投入外,公司自有资金亦有投入,因此募集资金有较大节余。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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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4年度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141.0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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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期转回应收票据减值准备6.84万元,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7,907.36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220.94万元、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1,390.27万元。
2.合同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期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503.66万元。
3.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8.79万元。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期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5,794.1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提2024年度上述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141.03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8,772.18万元,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69.41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审议程序规范合法。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建发”)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内容涉及为关联方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向关联方采购产品以及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标、投资等。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潘肇英、卢国枨、莫静怡、杜增明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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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预计额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的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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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590064070U
注册资本:132,274.87354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影荫路6号汇通大厦三楼(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黄国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融资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金属结构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佛山建发为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建发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佛山建发总资产为6,407,191.32万元,所有者权益1,761,990.4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091,868.74万元,净利润10,934.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分析
佛山建发是佛山市属一级国企,以产业园区建设运营、城市更新、建筑建材、智慧城市服务为四大主业,资产规模超600亿元,年营收规模超过40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为AAA,国际评级为BBB+。经查询,佛山建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最终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等以各方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采购及业务开拓系统,在相关方面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所必需,该等交易均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定进行,且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与佛山建发及其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提供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采购产品及共同对外投标、投资等业务,双方的工程分包、施工等合同通过招投标或者双方公平协商方式签订,充分体现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协同效应,系双方正常的业务往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潘肇英、卢国枨、莫静怡、杜增明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所需,未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对文科股份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文科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5日,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的情形,已触发“文科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文科转债”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2025年4月28日起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文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文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文科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95,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815号”文同意,公司9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9月11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文科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27”。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76元/股。公司2020年10月实施了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文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76元/股调整为5.37元/股;公司2021年5月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文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37元/股调整为4.88元/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23年3月13日上市,“文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88元/股调整为4.5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2021年5月8日、2023年3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文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2021-027、2023-016)。
2024年10月8日,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文科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46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向下修正文科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办理完成了9,435,304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文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46元/股调整为4.4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文科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关于暂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说明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规定如下:“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4.42元/股的90%,即3.98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文科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文科转债”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2025年4月28日起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文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文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1.财政部2024年12月31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本次变更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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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九)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3.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时机等;
4.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5.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6.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应服务协议,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的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3.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授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