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22版)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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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170.08万元,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本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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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056.09万元,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本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湖股份”、“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3,052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份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2,782,822股减少至242,249,77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42,782,822元减少为242,249,770元。
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二、需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4月26日起45天内(上午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申报登记地址:湖南省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69号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734-5239008
传真:0734-5239008
邮箱:hnjyb@hnjyb.com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注册资本的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78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7,739.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5,773,900张,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湘泵转债”的转股起止日为2024年10月9日至2030年3月31日。
截至2025年4月8日,公司累计已有面值576,363,000元“湘泵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34,739,760股。其中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4月8日期间,累计转股股数为22,646,024股,本次转股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20,136,798元变更为242,782,822元。
二、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3,052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533,052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533,052股。公司总股本将由242,782,822股变更为242,249,770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42,249,770元人民币。
三、拟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针对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相关事宜,拟修订《公司章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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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