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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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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45版)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40,811,881.6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53,028,866股,以此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302,886.60元(含税),占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4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股票期权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本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平衡本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以及与股东分享本公司经营成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2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1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NO 0014469)等相关资质。

历史沿革:致同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与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更名为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吸收合并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正式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北京为总部,在长春、成都、大连、福州、广州、哈尔滨、海口、杭州、济南等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客户群十分广泛,包括200余家上市公司,3,000多家大型国有、外资及民营企业。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39名, 注册会计师1,359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023年挂牌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2021年-2023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艳美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民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樊文景

赵艳美(女士):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刘民(女士):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樊文景(先生):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樊文景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其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赵艳美、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民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30万元)。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9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程序等符合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3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1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66.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9元,共计募集资金394,016,73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440,291.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月9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711000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84.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45,283.0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954,700.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6日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16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19年1月9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已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2019年7月8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蔚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蔚蓝”)、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康地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康地恩”)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2020年11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目前公司已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署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9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同时,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中泰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备注:

首次公开发行“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民生银行专项账户已于2022年12月7日注销;

首次公开发行“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交通银行专项账户已于2023年9月6日注销。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1年4月7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已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及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备注:

非公开发行“补充流动资金”中国银行专项账户已于2023年4月7日注销;

非公开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农业银行专项账户已于2023年9月7日注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4,372.3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49,809.8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804.33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不存在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分别以全票赞成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已对本次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2024年,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9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9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57.2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同时调整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966.61万元用于新项目的建设投资。变更后,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将由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山东康地恩实施,实施地点为费县经济开发区岩滨路西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1500吨/年兽用粉剂自动化密闭式工艺调配项目”变更为“动物用保健品综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同时调整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347.68万元(含孳息)用于新项目的建设投资,由青岛康地恩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在青岛市高新区茂源路北段实施,项目计划建设6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42,58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0000吨新型生物酶系列产品项目”变更为“精制酶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同时调整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2,177.39万元(含孳息)用于新项目的建设投资,由潍坊康地恩在现有厂区内实施,项目计划建设4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24,98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后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3《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项目投产后,自动化新设备折旧造成固定成本增加。同时,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新产品开发及市场推广应用仍需要一定的周期,导致本期未达到预期收益。

注5:“动物用保健品综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产后,受下游养殖端行情的影响,同时,新投入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导致本期未达到预期收益。

注6:“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高公司生物技术中心的科研设施和基础条件建设,不直接新增公司产品产能,不涉及对应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计算和新增产能消化措施等。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该项目与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3

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6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发布的暂行规定作出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1、财政部于2023年8月2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该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该解释规定了公司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8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0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至5月1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vland@vlandgrou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报告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3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报告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刚

董事兼财务总监:乔丕远

董事会秘书:姜勇

独立董事:林英庭、王京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至5月1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vland@vlandgrou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勇

电话:0532-88978071

邮箱:vland@vlandgroup.com

六、其他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1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均为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蔚蓝生物”)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以公司2024年经审计数据计算)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集团”)、青岛康地恩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物药业”)、青岛蔚蓝动物保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动保”)、潍坊康地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康地恩”)、青岛玛斯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斯特”)、青岛蔚蓝天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天成”)、青岛蔚蓝龙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龙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前述范围内的被担保人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78,95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前述范围内的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4,366.11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预计产生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拟在2025年度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以公司2024年经审计数据计算)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78,9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融资额度不限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公司将按照资金使用情况和融资计划进行逐笔审批担保合同,控制好担保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请股东会批准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公司股东会批准上述对外担保额度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2.青岛康地恩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3.青岛蔚蓝动物保健集团有限公司

4.潍坊康地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青岛玛斯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6.青岛蔚蓝天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青岛蔚蓝龙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披露的协议外,公司目前尚未与控股子公司及金融机构签署新的担保协议,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签署具体的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均为公司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担保均为本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以公司2024年经审计数据计算)的控股子公司发生,担保风险可控,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0,520.00万元,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2.09%,上述担保均系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以公司2024年经审计数据计算)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二)逾期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4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

(1)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方法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于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91.98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08.16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46.60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以上方法,公司于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61.02万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以上方法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于2024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7.40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915.16万元,将减少2024年利润总额915.16万元。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5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现金管理金额: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现金管理投资类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3、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委托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四)现金管理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下转84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