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47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8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克瑞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
历史沿革: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创立于 1992 年,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近 30年的发展,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苏州、无锡、宁波、济南、广州、长春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同时也在中国香港与美国洛杉矶设立国际服务网络,中汇对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合伙人考核晋升及分配机制、业务项目管理、执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与作业系统等各方面实行高度一体化管理模式。中汇拥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央企年报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等多种重要的执业资格与服务能力,能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财务审计及咨询、内控审计及咨询、IT 审计及咨询、国际业务等全方面的专业服务,尤其在 IPO 及上市公司审计、国有大型企业年报审计、金融机构年报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中汇在 2003 年加入全球排名前十三的国际会计网络,在全球拥有 125个国家网络服务资源,能够更好服务中国企业走向国际。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3.业务规模
中汇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1,43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中汇共承办180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主要行业涵盖: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影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没有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中汇的审计费用为6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公司2024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在2024年的费用基础上根据业务情况及市场行情商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0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2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公司自2024年01月0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2024年12月06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的内容。公司自2024年12月06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4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04月14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04月25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马河电站东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其中独立董事肖侠、蒋春燕、解亘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士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总经理2024年年度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4年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陈士斌、张丽雯和刘明伟回避表决,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预计新增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士斌、陈海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0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15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04月14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04月25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马河电站东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出席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卫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4年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新增的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审阅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9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04月24日,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审查后一致认为:公司新增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之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2025年0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士斌、陈海伦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5年04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的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新增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0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截至2025年03月31日,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含税)
■
注: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经审定的数据为准。
(三)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需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含税)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武汉鑫友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友泰”)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肖正发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7月1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潜江市杨市办事处杨市工业园16号
经营范围:石英玻璃纤维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石英玻璃及制品、特种电光源产品生产、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进出口业务(不含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行政审批的项目)
2.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士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鑫友泰5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鑫友泰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二)安徽耀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石新材料”)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明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03月17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新芜经济开发区北航路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士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耀石新材料50%股份,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士斌、公司董事会秘书吕良益任耀石新材料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耀石新材料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三)东海县香格里生态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格里”)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邵静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05月1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周徐村
经营范围:生猪养殖、销售;谷物及其他作物、园艺作物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士斌的一致行动人邵静为香格里的自然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香格里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四)浙江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岐达”)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沈达军
注册资本:6,207.989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03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威博大道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浙江岐达22%的股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吕良益任浙江岐达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浙江岐达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双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1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马河电站东侧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25年0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04月26日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及上网文件。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dsh@quartzpacific.com)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5年05月14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0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最晚不迟于2025年05月16日下午13:30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518-87018519
传 真:0518-83062922
邮 箱:dsh@quartzpacific.com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马河电站东侧
3、费用说明
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礼品。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