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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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2025年度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津贴:根据有关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薪酬水平,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拟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按每月度津贴6,000元发放(税前收入,每月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月度津贴为8,000元(税前收入,每月发放)。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的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的总额,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发放。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公司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资产组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多年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互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175,000万元,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前述担保事项包括为融资及项下债务、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方式,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额度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年度已审议但未实际签署使用的担保额度同时失效。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应担保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刊登在 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参股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公司持有其48.41%股权)的正常业务运营及发展,公司拟对福米科技提供100,000万元的额度担保。福米科技其他股东按相应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
由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现担任福米科技董事长兼法人,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高利先生现担任福米科技董事,福米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张高利回避表决,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8,020万元。
关联董事曾忠诚先生、张高利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陈融圣先生、曾忠诚先生、张高利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曾忠诚先生、张高利先生回避表决,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087,130,834.05元,实收股本总额1,147,094,53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5月21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议于2025年5月21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一2025年5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10关联股东陈融圣先生、张高利先生回避表决,议案11关联股东陈融圣先生、曾忠诚先生、张高利先生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10、1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24年度工作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9:00一11:30,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5000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下午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高利、蔡剑平
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联系传真:0591-87767005
电子邮箱:zhanggaoli@twh.com.cn
(二)会议半天,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2”,投票简称为“达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其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为法人的,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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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晖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932,385,933.23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65,356.67元。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932,385,933.23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65,356.67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议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制定了严格、健全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公司运行的内部环境、投资风险识别与防范、过程控制、检查与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能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公司2024年的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2025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
监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监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本议案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应回避表决,因此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与公允价值变动基于谨慎性原则,其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是为了福米科技的正常业务运营及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可以推动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的业务增长,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087,130,834.05元,实收股本总额1,147,094,53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严格执行了信息保密规定。
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8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与关联方福建省星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汉智能”)、福建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区块链”)及其子公司、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恒美光电”)、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及其子公司发生采购原材料、采购设备、租赁设备、销售产品、出租厂房、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8,020万元,公司2024年度发生同类交易22,728.85万元。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曾忠诚先生、张高利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陈融圣先生、曾忠诚先生、张高利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一)的议案》《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对福米科技的持股比例已由51%降至48.41%,福米科技已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上述表中为福米科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发生的金额。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福建省星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省星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C75PX78B
3、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智慧路8号1号楼16层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5、法定代表人:雷欢骅
6、注册资本:5555.56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3-02-14
8、营业期限:2023-02-14至2043-02-13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省星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4.90%股权,中科可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持有17.10%股权,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0%股权,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00%股权,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汉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曾忠诚先生为参股公司星汉智能董事,星汉智能为公司关联法人。
13、主要财务数据:
■
14、履约能力分析:
星汉智能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二)关联方福建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4MA349MJT33
3、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壶江路2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8号研发楼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5、法定代表人:李师源
6、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07-12
8、营业期限:2016-07-12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谷物销售;鲜肉零售;鲜肉批发;鲜蛋零售;鲜蛋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豆及薯类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公司持有其49%股权。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峡区块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为海峡区块链董事、董事长曾忠诚先生为参股公司海峡区块链董事,海峡区块链为公司关联法人。
13、主要财务数据:
■
14、履约能力分析:
海峡区块链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方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944181402
3、注册地址: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剑湖路111号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5、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6、注册资本:325278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4-05-13
8、营业期限:2014-05-13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从事研发、制造偏光板、光学功能膜、光学补偿膜显示屏材料,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以及相关产品及货物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产品的售后咨询及技术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
■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通过昊盛科技间接持有恒美光电股份,昊盛科技通过奇美材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昊盛(丹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恒美光电42.28%股份,陈融圣先生同时为昊盛科技董事长,为恒美光电实际控制人,具体详见上述恒美光电股权结构图。综上所述,恒美光电为公司关联法人。
13、财务数据:
■
14、履约能力分析:
恒美光电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方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MA8R1H390W
3、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智慧大道18号工业社区北楼公寓101室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李馨菲
6、注册资本:35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3-02-14
8、营业期限:2023-02-14至2043-02-13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显示器件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学玻璃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诺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新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潜在关联方李馨菲女士为合肥新美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合肥新美为公司关联法人。
13、主要财务数据:
■
14、履约能力分析:
合肥新美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五)关联方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8TDRTH63
3、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鹏旺路27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6、注册资本:147500.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06-16
8、营业期限:2021-06-16至无固定期限
9、业务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48.41%股权,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6.51%股权,炎武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其5.08%股权,福米科技无实际控制人。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由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现担任福米科技董事长兼法人,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高利先生现担任福米科技董事,福米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13、主要财务数据:
■
14、履约能力分析:
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采用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参照市场价格通过友好协商签订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尚未签署关联交易的协议。未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与海峡区块链及其子公司、星汉智能、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福米科技及其子公司等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按项目签订具体协议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可以推动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的业务增长,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5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致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了解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可以推动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的业务增长,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
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的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及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或公允价值变动。
2、公司对本次计提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
公司 2024年冲回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369.84万元、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301.52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121.26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资产范围及计提的金额如下表:(如无特别说明,单位均为万元):
单位:万元
■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4年 1 月 1 日至 2024年 12月 31 日。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冲回的信用减值准备369.84万元、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301.52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121.26万元,将增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86.06万元,相应增加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86.06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事项的具体说明
1、存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2024年度拟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403.22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减值相关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经测算,2024年度拟对合同资产冲回减值准备134.23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减值相关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经测算,2024年度拟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2.53万元。
4、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公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认公允价值。本期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121.26万元。
5、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基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4年度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853.19万元,其他应收款冲回减值准备1,692.40万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469.36万元。
6、公司本期核销共计64.91万元,为应收账款核销。
五、公司对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与公允价值变动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与公允价值变动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变动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与公允价值变动基于谨慎性原则,其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八、备查文件
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65,356.6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87,130,834.05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604,707,604.06元。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且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
2、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65,356.6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87,130,834.05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604,707,604.06元,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报备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以及规范公司的担保事项,便于公司管理,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互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均预计年度担保额度,结合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同意:
2025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互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175,000万元,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前述担保事项包括为融资及项下债务、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方式,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额度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年度已审议但未实际签署使用的担保额度同时失效。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担保额度在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单位:万元
■
(2)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单位:万元
■
(3)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98896235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6楼四区(仅限办公)
5、法定代表人:王盛
6、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9日
7、注册资本: 26,9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多媒体通信与数码影像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以及上述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生产(生产场地执照另办)。
9、财务状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3,893.81万元、负债总额50,197.25万元、净资产63,696.56万元,资产负债率44.07%;营业收入141,366.38万元,净利润2,906.83万元。(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锐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31877519Y
3、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6号楼
4、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5、注册资本: 45,55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1年10月30日
7、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下转86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