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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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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081 公司简称:太和水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在国家推进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背景下,水环境治理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协同机制,加强重点流域、重点湖泊、城市水体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202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发布,明确“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等任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申深化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对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性。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意见》提出一系列目标,例如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推行绿色规划建设方式,在城乡的规划、建设、治理各环节全面落实绿色转型要求。保护和修复绿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

然而,行业发展并非一帆风顺。从宏观经济环境来看,全球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以及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的持续推进,对水环境治理行业的投资规模和项目推进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部分地方政府受财政压力制约,在水环境治理项目上的投资更加谨慎,导致市场需求释放速度放缓。同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众多企业纷纷布局水环境治理领域,市场竞争愈发白热化,对公司获取优质项目和保持市场份额带来了挑战。

在技术创新方面,随着社会对水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行业内对高效、绿色、可持续的治理技术和解决方案的需求日益迫切。这促使行业内的企业需要始终坚持自主创新,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以适应行业技术变革的趋势。

2024年,水环境治理行业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有良好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等多方面的挑战。行业内企业要紧紧抓住政策机遇,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应对挑战,为推动我国水环境治理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公司一直致力于提供高效、可靠的水处理解决方案,保护人们的用水环境,2022年布局苏打水赛道。在健康消费浪潮与年轻化双重驱动的环境下,中国苏打水市场将迎来了井喷式发展。据《2024-2029年中国苏打水产业运行态势及投资规划深度研究报告》显示,苏打水细分赛道将以超20%的年复合增长率领跑饮料行业。在未来蓬勃发展的苏打水蓝海市场中,太和水苏打水凭借源自全球三大冷泉之一的黑龙江拜泉保护区的得天独厚的优势,天然弱碱性pH值≥8.5的小分子团水,更易被人体吸收,赢得客户的高度认可。

面对行业下行的挑战,公司始终坚持“保存量、提增量、求变量”的发展策略,积极主动地应对市场环境的动态变化。在水生态修复领域,公司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不断提升修复水平与服务质量;在大健康消费领域,公司精准洞察市场需求,持续创新产品与服务,不断拓宽销售渠道。

(一)水环境生态建设和水环境生态维护业务

公司是国内生态修复领域的创新实践者,专注于通过生物与生态协同技术改善富营养化水体环境,业务包括水环境生态建设和水环境生态维护两大类业务。近年来,公司持续深化技术迭代,业务覆盖湖泊、城市河道及景观水体等多类场景,以可持续的治理模式推动水环境治理行业向自然友好型方向演进,为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创新解决方案。

公司技术路线核心为“食藻虫为引导的富营养水生态修复方法”:①以“食藻虫”为先锋物种,其吞噬效果可有效减少、控制水体中藻类、腐屑及菌类,提高水体透明度;②通过沉水植物的种植、光合细菌及其他水生动物的投放、配置,构建以沉水植物体系为核心的稳定水下森林系统;③通过对各类水体生物的调整与完善形成稳定的虫-草共生水生态系统,将水体中富营养物质转换成植物、动物蛋白,起到大幅降低水体营养物质的效果,进而实现将富营养水体改良为具有自然净化能力的活性、健康水体的目标。

(二)饮用水业务

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海赫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苏打水,源自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西部的天然苏打水保护区。该水源为中国稀有的天然自涌泉,水质纯净透明,富含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已被认定为优质饮用天然苏打水水源。

在2024年报告期内,公司秉持持续创新与优化的理念,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协同效应。在产品方面,公司延续了“TAIHESHUI”品牌390ml、520ml和4.5L三款经典产品,并根据市场反馈及消费者需求,新增了pH值为8.8的高端新品,以满足更多不同消费场景及人群的需求。

线上渠道持续发力,除巩固在淘宝的“TAIHESHUI”天猫旗舰店、抖音企业店、拼多多店铺、小红书店铺的运营成果外,公司成功入驻京东自营平台,进一步拓展线上销售版图,使产品能够更便捷地触达全国各地消费者。报告期内,线上销售业绩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市场反响良好,品牌影响力在互联网平台持续扩大。

线下渠道拓展成果显著。公司与多家企业开展OEM合作洽谈,并取得实质性进展,部分合作已落地实施。同时,公司加大市场宣传力度,与大型展会、庆典活动方开展多元化合作,进一步提升了品牌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

展望未来,公司战略将聚焦用水定制服务,并积极拓展无人零售柜点位等新兴渠道,以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持续推动业务增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35.83万元,同比下降43.5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448.8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37%。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5.25亿元,同比下降9.21%,归母净资产9.75亿元,同比下降25.5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微信或口头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本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资金需求,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5.01、骆立云独立性自查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骆立云回避表决。

5.02、金华独立性自查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金华回避表决。

5.03、蔡明超独立性自查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明超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将向股东大会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何鑫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何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何鑫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智辉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吴智辉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伟刚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李伟刚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骆立云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骆立云女士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5)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金华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金华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6)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蔡明超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蔡明超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何文辉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董事已于2024年6月离任)。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林郁文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董事已于2024年6月离任)。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王兰刚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董事已于2024年7月离任)。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葛艳锋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董事已于2025年3月离任)。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杨朝军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董事已于2024年6月离任)。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舒女士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董事已于2024年6月离任)。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陈飞翔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董事已于2024年6月离任)。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斌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董事已于2024年11月离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徐晓悲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正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披露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1)、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彭正飞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彭正飞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2)、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谢照华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谢照华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3)、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李剑锋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李剑锋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钱玲君女士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该监事已于2024年6月离任)。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张敏女士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该监事已于2024年6月离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遵循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间的担保,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总体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子(孙)公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备查文件

1.《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调整,不会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规定首次执行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在首次执行时应进行追溯调整。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并在首次执行时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为:“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规定首次执行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在首次执行时应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为“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并在首次执行时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相关规定,执行该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8号中相关规定,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影响 2023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金额如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5-021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34,488,793.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1,900,844.71元,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403,041,348.21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是基于公司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等所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5-022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95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43.30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5,649,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49,542,266.89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96,106,733.11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于2021年2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78,109,447.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第230Z0022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8,335.8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24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后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1年2月3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324.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1290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核查意见:太和水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鉴于行业市场、宏观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总部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展相对缓慢,公司将视市场情况变化合理安排项目投资进度。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5-023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及发展需求,拓展融资渠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最终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融资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资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为准。

鉴于上述相关融资条件和细节尚待进一步沟通和落实,公司提请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融资事项的具体实施,决定申请融资的具体条件(如 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 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融资过程中如涉及资产抵押或质押、担保等,公司将综合评估融资风险,审慎决策,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贷款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损失。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7,854,697.1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18,853,346.84元,资产减值损失-109,001,350.28元,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1、减值损失的确认和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减值损失的情况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加206.68%,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下降227.20%,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商誉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785.47万元,导致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22,785.47万元。本次计提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就该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遵循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下转86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