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71版)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原因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部分项目公司开发产品存在跌价情形,公司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2024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6,227,555.60元, 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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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三、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1,021,038.39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6,227,555.60元,预计减少利润总额97,248,593.99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导致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85,073,985.53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该等影响已在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3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司法机关送达流程影响,公司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部分相应法律文书的情况。因本公告涉及部分事项尚在诉讼进展过程中,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收到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18,711.48万元(上述诉讼、仲裁的案件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票据纠纷、劳动争议等类型),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49%,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执行人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金额为2,216.8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执行人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金额为16,494.6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案件中,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金额合计为805.1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努力谈判、积极应诉等方式推动各项纠纷的解决;同时,受送达流程影响,公司亦可能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相应法律文书的情况。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鉴于诉讼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述案件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如公司能妥善解决上述案件,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则公司被诉案件涉及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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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4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
破产重整管理案重整投资人预报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5年4月24日,财信集团、财信地产管理人发布《关于财信集团等十三家企业重整案重整投资人预报名的公告》(以下简称《预报名公告》),决定采取市场化竞争方式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为广泛接触意向投资人,现阶段启动重整投资人招募预报名程序。现就预报名程序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破产重整情况概述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地产”)及间接控股股东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集团”)已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并完成了备案登记。
2025年2月24日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分别收到五中院出具的编号为(2025)渝05破申88号、84号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财信地产、财信集团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025年3月14日,五中院公告了编号为(2025)渝05破71号和 (2025)渝05破75号《决定书》,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破产重整的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法院指定控股股东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2025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通知债权人应于2025年5月16日前申报债权,并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二、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概况
(一)财信地产
财信地产于1996年10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董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202876705M,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栋,股东为财信集团,持股100%。截止目前,财信地产持有公司36.25%的股权。
(二)财信集团
财信集团于1997年8月18日注册登记,登记机关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202909万元,住所地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3号15-1、16-1。
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的具体情况详见《预报名公告》。可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搜索“关于财信集团等十三家企业重整案重整投资人预报名的公告”。或者,在律泊智破系统(https://lawporter.com/)右上角点击“登录/注册”,点击“我是投资人”,输入项目编号“2550000002”,完成注册及登录后,即可查阅“关于财信集团等十三家企业重整案重整投资人预报名的公告”。
三、预报名目的及招募原则
本次重整投资人预报名旨在吸引实力雄厚的重整投资人参与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重整投资项目。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全面优化债务人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最终打造股权结构优化、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和重整投资人等各方共赢。
本次重整投资人预报名工作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意向投资人”)进行重整投资推广。
四、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公司的有关情况,应当于正式招募公告发出后依公告要求开展相关调查。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二)报名条件
考虑到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重整案的案情复杂、影响重大,对重整投资人的资质、能力和经验有较高的要求,为保证重整工作顺利进行,预报名报名参选的意向投资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至少三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将以一个投资主体的身份参与招募和遴选,并需明确牵头意向投资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当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牵头意向投资人未通过管理人初步审查或未经管理人许可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初步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
5、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具有房地产行业、信托公司管理、环保行业或上、下游行业从业或投资经验、对债务人业务赋能贡献大的意向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意向投资人应当明确自身系产业投资人或财务投资人,意向投资人为产业投资人的,应当明确对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内各板块的投资意向,并明确自身产业与相关板块的关联性。意向投资人无法确定系产业投资人或财务投资人的,应当详细说明原因。
7、意向投资人投资意向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华澳信托控制权的,应当符合证券、金融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含经认定的股东资格条件),不具有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院要求不适宜参与重整投资的其他情形。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5月27日前在律泊智破系统(网址:www.lawporter.com)上完成报名程序(项目编号:2550000002),并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金沙门路56号财信广场招商中心(财信广场一楼蒲公英旁)
(2)联系人:饶律师
(3)联系电话:13101232781
(4)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及报名承诺函。
(2)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历史沿革、主营业务、组织机构、资产负债以及意向投资人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信息)。如意向投资人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需提供基金管理人的背景情况介绍。
(3)如为联合体参与报名,介绍各自角色、权利义务、分工及职责等情况,并明确联合体牵头意向投资人,后续正式招募阶段由牵头意向投资人负责与管理人对接,提交报名材料、支付保证金、投资款等。
(4)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送达信息的文件。
(5)同意对知悉的财信地产、财信集团及相关公司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
(6)同意接受管理人的反向背景调查的承诺函。
(7)意向投资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证明材料。
(8)管理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并上传至律泊智破系统。意向投资人未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提交完整准确报名材料,且不予补正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视为意向投资人撤销报名。
(二)初步审查
在意向投资人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及是否符合招募条件等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该意向投资人(若为联合体的,向牵头投资人发送)。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有权通知补正并给予三天的补正期,意向投资人未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提交完整准确报名材料,且不予补正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视为意向投资人撤销报名。
同时,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背景调查,核查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条件。
(三)后续流程
本次预报名结束后,管理人将基于预报名期间意向投资人沟通情况确定投资人正式招募和选定工作流程,后续投资人正式招募工作由管理人另行公告通知。
六、其他事项
《预报名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预报名,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预报名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且不会基于管理人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
七、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财信地产持有公司股份398,920,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5%,其中质押及冻结股份数量为398,920,794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00%;财信集团为财信地产的控股股东,持有财信地产100%股份。
2、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违规对其提供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破产重整是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不排除会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具体情况需视控股股东的重整情况而定。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2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幢2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贾森先生主持,公司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内容:
1、听取《公司2024年度经营工作总结》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所载内容。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所载内容。
此外,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所载内容。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5,860,316.7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0元后,加上年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630,179,136.91元,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876,039,453.66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所载内容。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所载内容。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臧志刚先生、余涛先生、傅樵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所载内容。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159,568.93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69,608,525.75元,实收股本为1,100,462,17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银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在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分次向银行、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用于主营业务产生的周转及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活动等。总额控制在20亿元人民币以内,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预计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前新增对子公司对外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银证机构、商业承兑汇票、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等)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不含各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由控股子公司自行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提请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预计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股东大会批准该事项后,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贾森先生、刘君权先生、张译匀女士、李启国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度内与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恒宏置业有限公司发生租赁服务,并与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关联公司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检测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为不超过238.85万元。
本议案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在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在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因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等涉及的资金需求提供股东借款,总额不超过2亿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该事项。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具体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贾森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长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其2024年薪酬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一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一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2024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2024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共4人,任职及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一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一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臧志刚先生、余涛先生、傅樵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以10万元/人/年(税前)的标准发放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19、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幢2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一致同意将下列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银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5年度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9、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长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述职。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1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2025年5月12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幢26楼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事项说明
1、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8、14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四)会议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5年4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幢26楼。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原件;该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晓祯、李屹然
联系电话:023-67675707
传 真:023-67675588
邮 箱:songxiaozhen@casindev.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幢26楼
邮 编:40002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0838”,投票简称为“财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 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对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若同一项表决结果有两个以上“√”者,视为无效票。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限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3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幢2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鲜先念先生主持,公司实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是:经参会监事认真审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负责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所载内容。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所载内容。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评价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 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4年,公司无重大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 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主席鲜先念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会主席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其2024年薪酬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一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一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