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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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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已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剩余总股本97,193,6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298,420.25元,已分配现金红利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8.05%。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金红利派发已于2025年2月实施完毕。

公司2024年度末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所属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细分行业为食品制造业(C14)中的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行业(C146)。

复合调味品是以基础调味品为原料,将各种基础调味品按照一定比例调配,经过进一步加工,成为具有特殊风味的调味品。我国饮食讲究酸、甜、苦、辣、咸“五味调和”,烹调以味道复杂为特征,正是调味品之间按照不同比例的复合与调剂才可达到美味的境界。由于烹饪技能为长期经验积累,烹饪中多种单一味调味品材料准备及操作繁琐,初学者存在调和的难度,而且难以保证稳定口感,因此,复合调味品应运而生。

将复合调味品工业化生产,国外早于国内。20世纪60年代初,日本首先推出在味精中添加核苷酸制成复合调味品“超鲜味精”,使鲜味提高数倍,且很快普及到家庭和食品加工业,标志着现代化复合调味品工业化生产的开始。针对专用于中式菜肴的复合调味品的研发,日本也早于国内。1978年,日本味之素株式会社生产“麻婆豆腐调料”“青椒肉丝调料”“八宝菜调料”等,其商品总称为“中华调料”。日本作为东方国家,在调味品使用方面与中国类似。近年来,随着日本消费者认知的改变,调味品的专用性也不断提升,如日本烧肉用的酱汁逐步替代传统酱油,增长较快。从调味品的消费支出结构来看,日本酱油、食醋等消费金额占比较小,而各种复合调味品由于种类多、用量大、附加值高,消费占比在90%以上。

我国实现复合调味品的工业化生产在上世纪70年代,传统的十三香、五香粉等复合香辛料,以及豆酱、蚕豆酱为原料配制的各种复合酱实现了工业化生产。2007年,我国颁布国家标准《调味品分类(GB/T20903一2007)》,将复合调味品定义为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配制,经过特殊加工而成的调味料。目前,我国复合调味品行业仍处在前期快速成长期的初期阶段,市场渗透率正快速提升,是调味品行业中规模增速最快的细分赛道之一,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复合调味品的渗透率目前仍处于低位,预计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2、行业上下游情况

在复合调味品领域,上游行业主要为养殖业、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制造业。原材料的供应较为稳定、充足,不存在严重依赖于特定供应商的情况,生产所需的其他原辅材料亦可在国内外得到充足供应。

下游行业主要为餐饮行业、家庭消费和食品加工业。对于餐饮企业而言,日常经营成本较高,复合调味品的使用能够实现菜品口味标准化并降低人工成本和厨房租金成本,提升门店经营质效。对于消费者而言,通过使用半成品预制食材,以及炒菜酱、拉面汤等复合调味品,不仅可以简化原本复杂的烹饪流程,还能够满足自身对于饮食美味、便捷、健康、乐趣的要求。对于食品加工企业而言,借助复合调味品企业在技术研发、生产效率和成本管控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可提升其调理制品、菜品的口味,实现降本增效的经营效果,合理的产业链分工有助于食品加工企业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效率。复合调味品对下游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和餐饮行业的经营方式有着较大的影响。同样,下游市场对复合调味品安全、美味、创新的要求也促使本行业需要根据消费者口味偏好研发新的复合调味品,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较早专业从事复合调味品企业之一,具备先发优势。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复合调味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早期主要客户为对日本出口型的鸡肉调理食品加工企业,为其提供酱汁、粉体等复合调味品及产品解决方案。2012年以来,公司较早地发掘和瞄准了国内餐饮业市场,为连锁餐饮企业提供复合调味品定制业务。

公司目前主要面向连锁餐饮、食品加工及品牌零售等大中型企业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的复合调味品解决方案,在定制研发、柔性制造、质量管理和快速响应等方面形成了核心竞争优势。目前已经拥有一大批国内优质连锁餐饮企业客户,长期以来一直是多家知名食品加工企业的供应商。公司拥有“味之物语”自有品牌,通过在商超、电商等零售终端市场的布局,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美味、快捷”的饮食之选。

(一)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复合调味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面向连锁餐饮、食品加工和品牌零售企业,为其提供个性化定制的复合调味品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酱汁类调味料、粉体类调味料以及少量食品添加剂三大类,千余个品种。同时,公司拥有“味之物语”品牌,通过在商超、电商等零售终端市场的布局,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美味、便捷”的饮食之选。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公司原材料由采购部根据请购单实施采购,请购单是通过SAP云ERP系统根据销售订单和库存情况自动生成;研发部及其他物料需求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直接向采购部提出采购需求申请。采购部向合格供应商对比询价、下发采购订单,进行物资追踪。采购产品到货后,由采购部、品保部、仓储部对原材料进行验收入库。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建立了柔性化生产管理体系,可以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的复合调味品解决方案。公司销售部下达订单后,生产部根据订单交期要求及各生产线的产能安排生产计划,下发给各工厂,各工厂根据生产计划单组织生产。公司品保部对入库原料、生产过程及产成品进行全过程抽样检测,检验合格后成品入库。

3、销售模式

(1)直销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客户主要为连锁餐饮和食品加工企业,公司能为客户提供新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支持等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产品研发、柔性制造等供应链服务优势,为众多知名品牌企业提供 ODM/OEM 产品定制及服务。

公司“味之物语”自有品牌产品有一部分通过商超及电商平台进直接销售。公司在抖音、京东、天猫、拼多多等第三方线上平台设立自营店铺,通过自营店铺向消费者直接销售商品。

(2)经销模式

公司经销渠道主要面向商超及流通市场、小型餐饮企业客户等,借助经销商的辐射网络和影响力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向经销商的销售均为卖断式销售。

(三)主营产品

1、酱汁类调味料

(1)面向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的定制化产品

公司根据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为其研发生产定制化酱汁类调味料,主要包括腌制酱(液)、涂抹酱、拌面酱、炒制酱(液)、煮制液、凉菜汁、沙拉汁、风味汤、烤鱼料、火锅料(汤底、蘸料)等产品,主要应用于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的腌制类、烧烤类、炒制类、凉拌类、蒸煮类产品等。下图为公司部分产品在下游应用端的效果展示:

(2)面向家庭烹饪的标准化系列产品

公司研发生产的面向家庭烹饪需求的标准化产品,目前主要有火锅调味料、中式小炒料、烤肉酱、拉面汤调料、小龙虾调料、鱼调料、轻食系列调料等多个系列产品。

2、 粉体类调味料

(1)面向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的定制化产品

公司根据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为其研发生产定制化粉体类调味料,主要包括裹粉裹浆、腌制类调味粉、复合汤粉、预拌粉等,主要应用于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的油炸类、腌制类、烧烤类、煮制类和烘焙类产品等。下图为公司部分产品在下游应用端的效果展示:

(2)面向餐饮企业和家庭烹饪的标准化系列产品

公司研发生产的面向餐饮企业和家庭烹饪需求的标准化产品,主要包含烧烤系列产品、香炸系列产品、浓汤系列产品。其中烧烤系列产品有腌料、撒料、蘸料,腌料如黑胡椒腌料、奥尔良腌料、蒜味腌料、烟熏味腌料等;撒料如香辣撒料、孜然味撒料、芥末味撒料、番茄味撒料等;蘸料如孜然蘸料、香辣蘸料等。香炸系列产品有腌料、裹粉,腌料如香草腌料、柠檬腌料、孜然腌料等;裹粉如天妇罗粉、黄金炸粉、香酥炸粉、香炸虾饼粉等。浓汤系列产品有原汤粉、酸辣汤粉、三鲜汤粉、牛腩汤粉等。

3、 食品添加剂

产品包括复配酸度调节剂、复配水分保持剂、焦糖色等,应用于各类加工食品添加。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473.51万元,同比增长12.59%;营业成本24,812.07万元,同比增长12.7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5日,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以及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或相近的投资活动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等,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公司属于制造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石磊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质量控制复核人:尹淑英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任职事务所质量复核岗位,近3年平均每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刁乃双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中兴华所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中兴华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且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建议续聘中兴华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4号)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70元。募集资金总额387,16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2,660,630.87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030017号《验资报告》。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代码:603755 公司简称:日辰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华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庆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2024年12月5日,控股股东青岛博亚及其一致行动人晨星致远与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君弘钱江二十七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君弘钱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青岛博亚将其所持有的1,175,26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9%)协议转让给君弘钱江;晨星致远将其所持有的3,770,89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2%)协议转让给君弘钱江;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总数为4,946,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上述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5年3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受让方)与嘉兴艾贝棒食品有限公司股东日世株式会社(转让方)签署的《嘉兴艾贝棒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2,350万元对价,受让日世株式会社持有的嘉兴艾贝棒食品有限公司100.00%股权。2025年3月,前述交易已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并已支付股权转让款;嘉兴艾贝棒食品有限公司自2025年3月3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三、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华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韦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庆禹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华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韦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庆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华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韦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庆禹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下转87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