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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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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4)《野蛮人大作战》

《野蛮人大作战》是一款由公司自主研发的、集战斗与冒险合二为一的独立游戏,是竞技性强的“后IO游戏”,也是简单欢快的轻量级MOBA。自2017年上线至今,依然在全球范围内拥有着稳定的活跃人群,多次获得App Store、Google play的全球推荐,被国内多家渠道授予最受欢迎游戏奖项。《野蛮人大作战》操作简单易上手、快捷开黑一起玩、魔性笑点欢乐多,使每一个热爱游戏的玩家找到让现实生活更快乐的按钮。

(5)《华武战国》

《华武战国》以日本战国为背景,主要面对日本用户市场,画面炫彩且富有张力,在美术、场景及人物设定方面紧扣战国题材,让玩家有强烈的代入感。游戏结合历史背景,打造独特画风,开展差异化活动,塑造独特的战马和构思新颖的神兵系统玩法,让华武战国在日本官斗产品中独树一帜,入围2021年出海日本的中国游戏收入榜单前20名。

(6)《工匠与旅人》

《工匠与旅人》是一款异世界城建模拟经营养成手游。在泰拉瑞姆这片新大陆上,玩家作为法兰家族后裔,将继承家族领地并成为小镇管理者,安置慕名而来的工匠和旅人,和他们共同生活,一起建设家园并探索这片新大陆的秘密。游戏凭借新颖的生产线玩法和独创的工匠旅人的双重设定,赋以可爱的3D形象,一经曝露就广受国内和海外玩家的追捧。该游戏已于2024年上线欧美及港澳台地区,预计2025年上线中国大陆及韩国。

(7)《江湖如梦》

《江湖如梦》是一款由《藏锋行》漫画IP改编的武侠卡牌RPG手游。武林浩劫起,你将作为救世者,与慧美多情的红颜、意气相投的兄弟,同踏江湖路。

3.主要储备产品

在新品储备方面,公司一方面加强自研能力建设,储备了多款重磅产品;另一方面,公司也不断加强发行能力建设,通过多种合作模式积极引入新的产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储备了《野蛮人大作战2》《修仙时代》《遇见龙2》《卢希达起源》《进击的兔子》等自研或代理产品,后续将结合产品研发及测试情况安排上线工作。

(1)《野蛮人大作战2》

《野蛮人大作战2》是一款公司自主研发的休闲竞技游戏,并计划在移动端、PC端、主机端等多端发行,已经获得移动端、主机、客户端全平台版号。玩家可以选择自己喜爱的野蛮人角色,与其他玩家进行激烈战斗。其前作《野蛮人大作战》曾获App Store年度精选以及Google Play多地区推荐,2017年金翎奖“最佳原创移动游戏”等多项大奖,全网下载次数超5000万。本作在继承前作经典玩法的基础上,巧妙融合MOBA与ACT元素,并通过随机天赋和流派组合的深度拓展,进一步提升了游戏的策略性和趣味性。游戏尚未上线已获得2021年金翎奖“玩家最期待的移动网络游戏”,并入选TapTap全球发布会精选游戏。

(2)《修仙时代》

《修仙时代》是一款公司自主研发的国风水墨开放世界修仙游戏,已经获得移动端、PC端版号。游戏聚焦真实的修仙体验,以宗门斗争与五圣内乱的冲突为背景,旨在给玩家带来探索有美感、战斗有爽感、社交有暖感的个性化凡人流修仙游戏体验。不同于传统放置修仙及文字模拟器玩法,《修仙时代》真实还原修仙小说中的多样化修炼途径和奇遇场景,以实体化的修行如丹药炼制、妖兽抓捕、修士斗法等多方玩法完美还原修仙体系,无需被单一的成长路线束缚。该产品已亮相2025腾讯游戏发布会,目前产品仍在研发中。

(3)《遇见龙2》

《遇见龙2》是一款以驯龙冒险为题材的3D卡牌对战手游。该游戏是一款延续IP的产品,前身是《遇见龙1》,两代产品在海外的累积流水超过3000万美元。《遇见龙2》继承了很多前作中的设计,同时在画面表现、玩法体验等方面也有显著提升。80+条传说级神龙,丰富有趣的战斗玩法,合理搭配阵容,可实现多种作战风格。Roguelike迷宫探险,刺激寻宝打BOSS。该产品预计将于今年二季度国内首发。

(4)《卢希达起源》

《卢希达起源》是一款以原始大陆冒险为题材的二次元卡牌对战手游,已获得版号。游戏融合了魔幻、探险和策略要素,玩家与六大部落的伙伴们一同探索神秘大陆的隐秘之地,组成强大的团队。玩家可利用六大部落中70多个风格独特的伙伴和技能,合理搭配队伍应对挑战,丰富有趣的策略性战斗,驯化史前萌宠助阵,从而赢得胜利。该产品预计将于今年二季度国内首发。

(5)《进击的兔子》

《进击的兔子》是一款暗黑童话风竖版解压动作手游,已获得版号。游戏拥有特色鲜明的美术风格以及新奇妙趣的玩法,融合了酷炫战斗、自由闯关、趣味养成、休闲挂机以及时下流行的Roguelike玩法,并通过随机和独特的技能组合让战斗更具策略性和趣味性。该游戏预计今年三季度国内首发。

(二)经营模式

经过多年摸索和创新,公司已形成了自主运营、授权运营、联合运营、代理运营四种运营模式。

1.自主运营

自主运营是指公司自主创造游戏产品上线运行所需的相关条件并进行产品推广,玩家通过个人电脑和互联网进入公司游戏产品,免费注册账号和进行游戏,公司为玩家提供持续的客户服务、版本更新等服务。公司承担游戏运营成本,并通过向部分玩家提供道具销售等增值服务的方式获取运营收入。

2.授权经营

公司采用的授权经营模式主要是为境外用户提供游戏产品服务,因国内外市场环境、地域人文环境和国家政策有较大区别,公司通过授权合作方为境外用户提供游戏服务。根据公司与授权经营商签署的相关网络游戏授权经营协议,由公司为合作方提供游戏版本和约定的后续服务,并收取协议约定的版权金,授权经营商将其在授权经营游戏中取得的收入按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成给公司。

3.联合运营

联合运营模式下,游戏开发商(网络游戏产品的版权拥有方)将其游戏授权给多个游戏运营商运营,不同的运营商针对各自发展的用户采用独立的用户管理系统或支付系统,联合运营商与版权拥有方之间分享游戏运营收益。一般而言联合运营商不需要向版权拥有方支付初始授权金,只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分成比例支付运营收入分成。

4.代理运营

代理运营模式下,游戏开发商(网络游戏产品的版权拥有方)将其游戏授权给一家或两家游戏运营商在特定区域内代理运营,运营商针对自身用户采用独立的用户管理系统或支付系统,代理运营商与版权拥有方之间分享游戏运营收益。一般而言,代理运营商需要向版权拥有方支付初始授权金。具体的合作模式由双方协商,一般由游戏开发商负责技术维护和游戏更新,而游戏运营商则负责市场推广及用户注册、充值渠道搭建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5-008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影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玉霞,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7家上市公司,3家挂牌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惠云,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1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孙玉霞、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惠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2024年度审计财务费用为5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0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 75.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历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5-009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9,500股予以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9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5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7,150股予以回购注销;该事项已得到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卢小雁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4)。

4、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4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6、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8、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500股予以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9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S)完成情况S≥80分或者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P)完成情况P≥90%,本激励计划当年度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7,150股予以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S)完成情况S≥80分或者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P)完成情况P≥90%,本激励计划当年度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回购516,650股限制性股票。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65元/股。

3、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4,985,672.5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注:1、因公司《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500股予以回购注销;

2、因公司《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9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7,150股予以回购注销;

3、因公司《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5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4、本报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5、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500股予以回购注销;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9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S)完成情况S≥80分或者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P)完成情况P≥90%,本激励计划当年度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7,150股予以回购注销。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S)完成情况S≥80分或者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P)完成情况P≥90%,本激励计划当年度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合计回购注销516,650股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前述516,6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5-010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50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670,675.00元。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9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S)完成情况S≥80分或者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P)完成情况P≥90%,本激励计划当年度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7,15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3,735,997.50元。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S)完成情况S≥80分或者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P)完成情况P≥90%,本激励计划当年度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合计回购注销516,650股限制性股票。

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4,532,350元减至人民币244,015,70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44,532,350股减至244,015,7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且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

2、申报时间:自2025年4月26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1-56683882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5-011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5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66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5%。

●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卢小雁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4)。

4、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4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6、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8、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24年6月17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30%。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4月29日、登记日为2024年6月17日,限售期为2024年6月17日-2025年6月16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现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5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66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5%。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6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2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项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禁条件的56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6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606,600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5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电魂网络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由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5-012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9,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19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7,15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预留授予15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4,532,350元减至人民币244,015,70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44,532,350股减至244,015,700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事项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2、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5-013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分析,同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评估测试,2024年度公司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419.21万元,预付款项等已经收回、转回坏账准备85.35万元,股权投资与预付款项等已经处置、转销或核销减值准备1,264.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4年末对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各类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7,419.21万元,预付款项已经收回、转回坏账准备85.35万元,股权投资与预付款项已经处置、转销或核销减值准备1,264.81万元,合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7,312.72万元,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12.74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5-014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对该会计政策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变更,自上述规定实施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上述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5-015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56683882

传真:0571-56683883

邮政编码:310052

3、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4日一15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6:3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5-007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在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24日,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网络”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芳女士、胡建平先生、胡玉彪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在董事会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形成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 需要,额度适当,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同意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届时应回避表决。

3、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170,971.40元,未超过已经审批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根据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情况进行预测,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下转884版)

(上接88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