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89版)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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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完整填写全名及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5月20日18:00之前送达、邮寄、传真或邮件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5-03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冲回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现将公司2024年度冲回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冲回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概述
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进行减值测试。本期冲回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377.80万元,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计2.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冲回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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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销资产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合计人民币2.49万元予以核销。
二、本次冲回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的依据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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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合同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二、(一)、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三)核销应收账款的依据及原因
本次核销的坏账原因为应收账款账龄过长且经各种渠道催收后均无法回收而核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进行核销。
三、重大单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因公司2024年度对应收账款冲回的坏账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绝对值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且绝对金额大于1,000万元,现将2024年度应收账款冲回坏账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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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冲回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冲回减值准备,将总计增加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1,377.80万元。
公司本次核销的资产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的利润。本次核销资产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冲回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5-038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现将公司2025年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进行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299.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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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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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合同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二、(一)、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三、重大单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绝对值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且绝对金额大于1,000万元,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计提坏账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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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总计减少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1,299.76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5-039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规定“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其中包括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5-040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862号),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70,118.5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10,382,934.57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84,512,816.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485,765,698.47元。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但截至2024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当前的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积极拓展,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截至2024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的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决定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积极拓展。
四、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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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870,118.57元,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10,382,934.57元,2024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84,512,816.00元,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生产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862号)《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