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月杰、任建宏、朱春城、韩猛、宋显建、周健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股东会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 9:00-11: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请将上述文件递交至公司后,电话确认,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证券部,邮政编码:100094。
3、联系方式:
电话:010-82884499-3636;传真:010-82885200;
邮箱:zhengquanbu@raisecom.com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5-013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涉及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审计委员会职责及变更股东会名称等事项。并对公司其他部分管理制度作出相应修订。现将具体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一。
二、部分公司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以上管理制度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
注: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关规定,另将《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表述全部调整为“股东会”,调整或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5-008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鉴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资金需求和未来业务发展需求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2,488,723.21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资金需求和未来业务发展需求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关于上市公司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5-012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涉及381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4.9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下转908版)
(上接90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