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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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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4年1-12月

编制单位: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34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4月25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 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翀先生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翀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业务范围涉及的行业包括新能源、制造行业,无兼职情况。

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璞先生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赵璞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新能源、制造行业,无兼职情况。

项目的项目质量复核人为谈朝晖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安永华明审计(含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4.11万元(含税),系按照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天数和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2025年度,相关收费原则保持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有较强的执业能力,最近三年未发现不良诚信记录,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小组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审计小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

基于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操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025年度,相关收费原则保持不变。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审计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相关决议公告于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0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梁丰先生、宁波胜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阔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议案6.02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陈卫先生、韩钟伟先生。议案7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顾敏娟女士。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以及会务工作,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登记方式以及方法具体如下: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证券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具体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直接到会议指定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5年5月14日16点前公司收到的信件或电子邮件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

2025年5月14日(9:30-11:30,13:30-16:00)

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1902930

联系人:张小全、周文森

邮箱:IR@putailai.com

邮政编码:201315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27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所在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客观、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82,612.25万元,其中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0,484.9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满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48,428,962.76元,实现利润总额1,516,736,833.41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90,617,983.28 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2,103,555,050.2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387,096,048.41元。公司编制的2024年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36285_B02号《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7,655,927,467.11元,加上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90,617,983.2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8,005,206.03元,扣除已分配2024年度现金股利297,951,081.82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90,589,162.5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2,137,165,372股,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2,632,415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2,104,532,957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357,770,602.69元(含税),本次现金红利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之情形,也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公司保荐人经核查,对该事项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结果,结合公司经营与可持续发展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人员所任职务和服务年限等情况,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2.1、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2024年度薪酬为160.00万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关联董事梁丰先生已回避表决;

12.2、公司董事陈卫先生2024年度薪酬为160.00万元,公司董事韩钟伟先生2024年度薪酬为165.00万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关联董事陈卫先生、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12.3、公司独立董事庞金伟先生和黄勇先生2024年度薪酬为12.00万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关联董事庞金伟、黄勇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关联委员均已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结果,结合公司经营与可持续发展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人员所任职务和服务年限等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副总经理冯苏宁先生2024年度薪酬为156.00万元;公司副总经理王晓明先生2024年度薪酬为280.00万元;公司副总经理刘芳女士2024年度薪酬为160.00万元;公司副总经理刘勇标先生2024年任职期间(2024年1月至2024年末)薪酬为232.00万元;公司财务总监熊高权先生2024年度任职期间(2024年5月至2024年末)薪酬为75.00万元;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小全先生2024年度任职期间(2024年5月至2024年末)薪酬为75.00万元。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履职作用,遵循独立客观的原则结合专业知识经验,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专业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资质,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审计结果客观公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小组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审计小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基于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操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025年度,相关收费原则保持不变。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最新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重述。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十项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最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董事会逐项审议了以下子议案:

18.1、 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18.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18.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18.4、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18.5、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修订)》。

18.6、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18.7、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18.8、审议通过了《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18.9、审议通过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18.10、审议通过了《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十)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增强投资者回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48,428,962.76元,实现利润总额1,516,736,833.41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90,617,983.2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2,103,555,050.2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387,096,048.41元。公司编制的2024年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公司股东长期稳定的现金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之情形,也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十)审议了《关于2024-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人员所任职务和服务年限等情况,拟定公司第三届监事2024年度薪酬如下:

公司第三届监事方祺先生2024年度薪酬为72.01万元;公司第三届监事尹丽霞女士2024年度薪酬为90.00万元;公司第三届监事刘剑光先生2024年度薪酬为141.24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最新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故第四届监事薪酬计算至2025年4月底。

公司第四届监事方祺先生2025年1-4月薪酬为18.73万元;公司第四届监事顾敏娟女士2025年1-4月薪酬为8.72万元;公司第四届监事刘巍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审计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最新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重述。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6日

(上接9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