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530 公司简称:欧莱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60,044,82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10,402,913.56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6日完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160,044,8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401,792.96元(含税)。如前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将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804,706.52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9.66%。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欧莱新材主要业务为高性能溅射靶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多种尺寸和各类形态的铜靶、铝靶、钼及钼合金靶、ITO靶和TCOM靶等,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半导体显示、触控屏、建筑玻璃、装饰镀膜、集成电路封装、新能源电池和太阳能电池等领域,是各类薄膜工业化制备的关键材料。

公司主要代表性客户包括京东方、华星光电、惠科、超视界、彩虹光电和深超光电等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主流厂商,超声电子、莱宝高科、南玻集团、长信科技和TPK(宸鸿科技)等知名触控屏厂商,AGC(旭硝子)、南玻集团和旗滨集团等建筑玻璃龙头厂商。此外,公司持续推动产品研发与技术升级,不断拓展产品应用范围,目前已进入越亚半导体、SK Hynix(海力士)等知名半导体厂商的集成电路封装材料供应体系和宝明科技、万顺新材等新能源电池复合集流体正负极材料和镀膜设备核心厂商的供应链,并应用于中建材、华晟新能源等厂商的太阳能电池中。

2、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多种尺寸和各类形态的铜靶、铝靶、钼及钼合金靶、ITO靶和TCOM靶等,除上述产品外,公司其他类靶材包括铝钕合金靶、锌锡合金靶、硅铝合金靶、镍铬合金靶、钛靶等近40种金属/非金属单质靶材、合金靶材和陶瓷化合物靶材。公司主要产品综合性能突出,纯度、致密度、晶粒度、绑定焊合率等多项核心技术指标已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的市场美誉度和品牌认可度。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

2.2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以产定购、主要原材料适当备货的采购模式,综合考虑各类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情况、库存情况、运输时间等因素制定采购计划并实施采购,确保公司原材料保持合理的安全库存。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评审制度,供应商与公司开展合作前,均需通过评审。公司采购部及相关需求部门根据采购需求提出候选供应商名单,并在必要时召集其他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对潜在供应商的产品质量、生产产能、技术实力和成本效率等进行评审,通过后方可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公司每年对合格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交货及时性、售后服务情况等进行考核,及时调整合格供应商名单。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已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有效保障了原材料的稳定供应。针对各类主要原材料,公司同时向多家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为原材料采购提供了多种的备选方案。

公司各部门根据需求情况向采购部提出采购申请,采购部和计划物控部综合考虑市场价格情况、库存情况、运输时间等因素,共同制定采购计划。公司采购部选取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供应商根据订单情况向公司报价,采购部结合产品质量、市场价格等情况与供应商议价,确定采购价格,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直接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供应商根据采购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交期向公司交付原材料,验收合格后完成入库。公司与供应商对账后,供应商向公司开具发票,采购部发起付款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项。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与提前备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为保障按时交付产品,公司通常综合考虑客户订单、需求预测等情况制定生产计划,提前排期进行生产和备货。

公司生产方式主要为自主生产。公司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需求预测等情况向计划物控部提交产品需求量、交付期限等信息,计划物控部制定具体的生产计划,并向仓库和生产部下达生产指令,仓库安排原材料或半成品投入生产线,生产部合理调配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源,组织实施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为保证并提升产品良率,公司在各关键生产工序环节均进行质量检验。产品生产完成后,经品质部质量检验合格后入库。

除自主生产方式,公司还存在外协生产方式。公司计划物控部根据生产需求向采购部提出委外加工申请,采购部结合加工能力、报价情况等合理选择外协厂商,并与其签订外协加工合同。仓库管理人员向外协厂商发出委托加工产品,外协厂商加工完成后,经质量检验合格后入库。公司已经掌握了高性能溅射靶材生产的关键技术,形成了全流程生产加工体系,可通过合理调配生产资源开展柔性化生产。出于经济性考虑,公司将少量工序委托外协厂商加工,能够充分利用专业化协作分工机制提升成本效益。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公司主要通过参加行业展会与专业论坛、主动商务拜访、客户推荐等方式开拓客户。公司与客户确立初步合作意向后,需先通过客户严格的产品认证流程,方可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向其批量供货。

一般而言,客户的产品认证流程主要包括供应商初步评价、技术能力评价、首套产品测试、小批量测试等步骤。供应商初步评价和技术能力评价主要对公司设备、产能、组织架构、业务规模、经营情况、产品性能、产品价格、技术团队、研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客户评价后,公司向客户提供首套产品供其进行可靠性测试,首套产品测试通过后进入小批量测试阶段,即对产品进行稳定性测试。完成小批量测试后,公司获得批量供货资质。

公司销售部定期收集市场及客户信息,在接到客户向公司下达的批量采购订单后,公司销售部与计划物控部对订单交期进行评审,并与客户就订单交期、运输方式、交付方式等达成一致。公司向客户交付产品后,销售部持续跟踪客户的产品使用状况,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并提供售后服务。

4、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专注于高性能溅射靶材领域内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的研发创新,现已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研发管理体系。公司研究院密切关注客户需求和市场动态,根据客户对溅射靶材的技术性能要求,不断提升产品性能、丰富产品类型,研发适配于客户需求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公司亦高度重视行业前沿领域的技术研究,持续探索研究溅射靶材及相关领域内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与产品,保证公司的技术领先地位。

公司产品研发流程主要包括需求分析、研发立项、设计开发、样品试制、首套产品测试、验证评审、小批量测试、研发结项,具体如下图所示:

公司研发人员根据客户需求或市场需求确定产品或工艺的研发方向,提交《立项申请书》,并经研究院负责人审核、内部专家评审、总经理审批后,研发项目正式立项。立项通过后,研发人员根据研发项目内容,开展相关技术和工艺研究工作,设计开发符合需求的溅射靶材,并试制样品,检测样品的性能指标,出具样品检测报告。

样品成功试制后,公司将首套产品送至客户处进行产品认证。产品认证过程中,公司研究院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为客户解决溅射靶材生产使用过程中的相关技术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溅射靶材在客户产线中的应用,并根据上线验证情况,通过调试设备、调整技术与工艺等方式进一步优化改善产品工艺和性能指标,提升溅射靶材和客户产线的适配性。

首套产品通过客户产品认证后,公司将根据客户订单情况进行产品小批量测试,进一步评估是否满足客户生产需求,小批量测试完成后,研发人员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经内部审批通过后,研发项目正式结项。

5、特殊经营模式

溅射靶材的应用系根据磁控溅射原理,在被溅射的靶材和基板之间施加一个正交磁场和电场,将对应磁场线上靶坯原子轰击至基板表面积淀成膜。因此,溅射过程中仅位于磁场线上的靶坯可有效利用,消耗更快。受电磁场分布影响,平面靶在溅射过程中会形成“跑道”状的刻蚀环,跑道之外的位置溅射消耗较少,靶坯利用率一般较低;旋转靶在溅射过程中,靶材可绕固定条状磁铁组件旋转,靶坯表面可被均匀刻蚀,靶坯利用率通常较高。为防止靶材被击穿导致产品覆膜不完整或不均匀,客户通常会在靶材未完全消耗时停止使用,靶材溅射后剩余部分称为“残靶”。

为简化管理、提升交易便捷性,通常显示面板厂商等下游客户会与供应商约定在溅射靶材使用完毕后由靶材供应商免费回收残靶,并由供应商自行处理,残靶的价值在双方确定溅射靶材销售价格的过程中已予以考虑,该处理方式系溅射靶材行业惯例。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性能溅射靶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3电子核心产业”之“1.3.2新型显示器件”之“新型显示材料”之“高纯度靶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子行业“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为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的鼓励类产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属于“3新材料产业”之“3.2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之“3.2.9其他有色金属材料制造”之“3.2.9.2高性能靶材制造”。

作为各类薄膜工业化制备的关键材料,溅射靶材广泛应用于平面显示、集成电路、太阳能电池、新能源电池、低辐射玻璃等领域,各应用领域对溅射靶材的制备技术、产品性能等要求各异。

平面显示是溅射靶材需求规模最大的市场应用领域,溅射靶材主要应用于显示面板和触控屏的生产制造环节。镀膜是现代平面显示产业的基础环节,为保证大面积膜层的均匀性,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几乎所有类型的平面显示器件都会使用大量溅射靶材来制备各类功能薄膜,电视、电脑、手机、车载显示屏等终端产品的很多性能如分辨率、透光率等均与溅射薄膜的性能密切相关。近年来平面显示产业链呈现出向中国大陆加速转移的趋势,国内平面显示领域溅射靶材仍存在较大的进口替代空间。

溅射靶材是制备半导体集成电路的核心材料之一,溅射靶材主要应用于晶圆制造和芯片封装环节。集成电路中每个单元器件内部由衬底、绝缘层、介质层、导体层及保护层等组成,其中介质层、导体层甚至保护层均需用到溅射镀膜工艺。自集成电路出现以来,集成电路产业一直遵循“一代装备、一代工艺、一代产品”的模式快速发展,近年来芯片集成度不断提高,芯片尺寸不断缩小,对制备集成电路的溅射靶材性能要求亦越来越高。

太阳能电池是溅射靶材未来发展潜力较大的应用领域之一,溅射靶材主要用于制备薄膜电池背电极以及HJT太阳能电池导体层。近年来,世界各国均加大力度扶持光伏产业,太阳能电池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发展,从早期的单晶硅、多晶硅太阳能电池技术已发展到第三代太阳能技术一薄膜太阳能电池技术,溅射镀膜工艺是薄膜电池首选的制备方法。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光电转换效率和降低制造成本,HJT太阳能电池技术等新兴太阳能电池技术不断涌现,太阳能电池的大幅应用及推广将推动溅射靶材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新能源电池处于新能源产业链的中游,是新能源产业链的核心环节。锂离子电池目前应用最为广泛,早期锂离子电池多采用生产工艺复杂、成本高的压延铝箔、铜箔作为正负极集流体。随着技术工艺的发展,电解铜箔以其生产工艺相对简单、效率高、成本低等优势逐步替代压延铜箔。复合集流体是以PET等高分子材料膜层作为基膜,经过真空镀膜等工艺,将其双面堆积上铜、铝分子的复合材料,具有轻量化、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低成本等优势,未来将替代传统集流体,发展成为新能源电池行业的主流产品,符合新能源电池高能量密度、安全性、轻量化等发展趋势。溅射靶材是复合铜箔、铝箔生产制备中的必备原材料,主要应用于磁控溅射过程中,其纯度要求一般在4N以上。

此外,溅射靶材亦可广泛应用于信息存储、玻璃镀膜、装饰镀膜、工模具镀膜等领域。相对于平面显示和集成电路领域而言,信息存储、玻璃镀膜、装饰镀膜等领域对溅射靶材纯度、晶粒晶向控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均较低,在满足产品品质及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更关注成本、产能规模、供货稳定性及交期等。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技术领先、规模较大的高性能溅射靶材生产企业之一,主要从事铜靶、铝靶、钼及钼合金靶、ITO靶和TCOM靶等多种尺寸和各类形态溅射靶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综合性能突出,纯度、致密度、晶粒度、绑定焊合率等多项核心技术指标已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公司钼铌合金靶材、氧化铌靶、钼管靶材分别于2017年、2018年、2019年被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2019年公司旋转铜靶、旋转铝靶获得“2018年度中国新型显示产业链发展突出贡献奖”,2020年公司G10.5平面铜靶获得“2019年度中国新型显示产业链发展突出贡献奖”,2021年公司G8.5代平面铜靶材、大尺寸钼铌平面靶材被认定为“韶关市高新技术产品”,2023年公司TFT高纯铝旋转靶材被认定为“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平板显示用铜靶材被评为“2022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钼基合金靶材获得“2022年度中国新型显示产业链贡献奖创新突破奖”并被认定为“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2023年东莞欧莱TFT高纯铜靶材被认定为“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2021年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央财政支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2022年公司获得韶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韶关市政府质量奖”,2024年公司被韶关市人民政府评为“创新突围企业”,同年公司荣获维科杯·OFweek2024太阳能光伏行业“最具成长力企业”奖。子公司东莞欧莱2022年和2023年分别被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公司坚持以技术研发为核心战略驱动力,不断投入研发资源用于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在溅射靶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持续突破创新,目前已形成创新性强、实用性高的核心技术体系,并广泛运用于主营业务产品中。在半导体显示领域,公司已实现G5、G6、G8.5、G8.6、G10.5、G11等世代线半导体显示用溅射靶材的量产供货,报告期内,公司溅射靶材运用于G8.5以上高世代产线半导体显示产品中的销售收入占半导体显示用溅射靶材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95%。公司铜靶、铝靶、钼及钼合金靶和ITO靶等主要产品已批量运用于京东方、华星光电、惠科、超视界、彩虹光电和深超光电等下游知名半导体显示面板厂商TFT-LCD产品中,并进一步开拓了在Mini LED和Micro LED等新型半导体显示产品中的应用。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技术持续创新与突破

高性能溅射靶材行业的发展与下游平面显示、半导体集成电路、新能源电池、光伏等新兴产业的市场需求及技术革新密切相关,下游行业的持续发展升级对溅射靶材性能、技术均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终端用户需求的不断扩展以及高性能薄膜材料与磁控溅射技术的蓬勃发展,溅射靶材正朝着高纯度(如99.9999%以上)、大尺寸(如12英寸以上)、高致密度、高溅射速率和高利用率等方向快速发展,综合性能将持续提升,并进一步拓展至复合铜箔、BIPV、航空航天材料等新型下游应用领域。此外,高硬度和耐磨性等高端需求的出现,也推动了新型复合靶材(如ITO靶材、稀土靶材)和陶瓷靶材(如氧化钛、氧化锌)的技术迭代,并在平板显示和光伏等领域广泛应用。

(2)产业应用场景不断拓展

随着5G、半导体集成电路、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的迅速发展,人类社会已从“万物互联”步入“万屏互联”、“万物显示”时代,新型显示成为创新领域最蓬勃发展的产业方向之一。近年来,电子光学、材料学、机械学等领域相关学科不断取得重大突破,OLED、Mini LED、Micro LED新型显示技术竞相发展,8K超高清、3D显示、柔性显示、透明显示等技术领域进步显著,正颠覆传统显示终端应用形态。这些新型显示应用场景的普及,正不断加快推动对高端显示靶材的需求。

此外,高性能溅射靶材的新兴应用拓展还包括3D NAND闪存、先进制程芯片的制造对高精度集成电路靶材的需求;ITO靶材、高霍尔迁移率靶材、无铟氧化物靶材等靶材在HJT太阳能电池薄膜制备中的应用;高温合金靶材和节能玻璃镀膜材料在航天器涂层和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中崭露头角等领域。

(3)产业链垂直整合

我国溅射靶材行业起步相对较晚,长期以来一直依赖进口。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国内溅射靶材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国产化速度也在加快。溅射靶材产业链中,上游金属提纯环节主要是将自然界含有杂质的金属进行提纯处理,从而满足靶材制造环节的生产需求,但本土相关厂商高纯度加工技术和规模化生产能力较低,金属纯度较低,大部分无法达到生产需求,因而在上游高纯金属原材料供给方面,国内靶材企业长期受制于日、美等高纯金属生厂商。

近年来,为满足高性能靶材生产企业降低原料成本,规模化生产需求,中国本土企业在超高纯原料的制备发展迅速,正逐步实现国产替代进口。以欧莱新材为代表的国内靶材企业也在积极布局向上游金属提纯环节延伸,实现产业链垂直整合,从而降低原材料进口依赖,?优化成本结构与生产效率,推动企业向高附加值领域延伸,也为我国突破“卡脖子”技术、实现关键材料自主可控贡献自己的力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675.64万元,同比下降8.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6.93万元,同比下降42.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60.10万元,同比下降49.8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9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宏福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分别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文宏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无授权委托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公司2024年的经营情况、主要工作以及2025年的经营计划进行总结和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2024年实际运行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关联董事卫建国、YANG EILEEN JIANXUN、娄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并编制了《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13、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时,全体董事均需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时担任公司高管职务的关联董事文宏福、文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21日下午15: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5)。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

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9,767,558股。

● 除首发限售股外,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12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001,68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5,769,238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2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1,206股,并于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60,044,82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9,958,87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85,953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923,013股已于2024年11月11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3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35,769,23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2.35%。其中,首发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1名,对应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29,767,55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8.60%;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名,对应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6,001,68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75%。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5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欧莱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欧莱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发行前单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国投(广东)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

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上述期间内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关于持股意向

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持股意向明确。

三、关于减持意向

(一)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文件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减持。

(二)减持股份的方式和数量

若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本企业的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包括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数量的100%且不高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限。

(三)减持股份的价格

如本企业拟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价格下限。

(四)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本企业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将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股份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将继续遵守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四、关于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及减持意向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发行前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宁波西电天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聚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聚卓创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

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关于持股意向

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三、关于减持意向

(一)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文件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股份的方式和数量

若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本企业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本企业于发行人上市前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80%,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本企业将参考发行人的股票价格,根据基金存续期或自身发展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减持股份的价格

如本企业拟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的98%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

(四)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份高于5%期间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股份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四、关于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及减持意向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发行前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苏州奥银湖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湖杉浦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

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关于持股意向

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三、关于减持意向

(一)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文件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股份的方式和数量

若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三)减持股份的价格

如本企业拟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考虑稳定发行人股价、资本运作、长远发展等因素并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四)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份高于5%期间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股份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三、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四、关于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及减持意向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发行前公司其他股东广西东来嘉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昆仑互联网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富春凤凰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嘉元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聚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3、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及减持意向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战略配售股东的相关承诺

战略配售股东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前述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5,769,2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3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部分限售股数量为29,767,5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8.60%;

2、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数量为6,001,6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75%。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持有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栾艳鹏,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星源卓镁、艾可蓝、博菱电器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荆伟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六国化工、润泽科技、凯得智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信欣,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欧莱新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传艳,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科大讯飞、江河集团、晶合集成、铜陵有色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下转9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