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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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95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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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宣宜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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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隆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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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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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发现存在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2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含税)。2025年立信审计费用报价为67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57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含税)。新增5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腾禾精密电机(苏州)有限公司财务审计费用。
二、聘请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与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认真尽职,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5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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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5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涂从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五人,实到董事五人,公司全体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总经理在2024
年度的整体工作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转增股本0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597,72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989,65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33%。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职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涂从欢2025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涂从欢为关联人,
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董事张晓光2025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张晓光为关联人,
回避表决。
3、关于公司董事徐耀增2025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徐耀增为关联人,
回避表决。
4、关于公司董事文广2025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文广为关联人,
回避表决。
5、关于公司董事蔡贵龙2025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蔡贵龙为关联人,
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涂从欢2025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涂从欢为关联人,
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何畏2025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邹敏2025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龙2025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要求。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公司有效地实施,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作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债券、基金投资、券商理财产品等),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包含3.00亿元,且包含全资子公司武汉市正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和腾禾精密电机(苏州)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该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可以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可以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文广、蔡贵龙、田志伟(已届满离任)、黄劲业(已届满离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票回避,董事文广、蔡贵龙为关联人,回避表决。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条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审计质量管理机制、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条件、工作质量等方面合规有效,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保持独立性、保密性和诚信度,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条件和执业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发展规划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5年发展规划符合业务发展需求。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有利于提高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5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薪酬水平以及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五届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领取标准:税前8万元/年。
(二)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其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津贴;
2、薪酬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固定标准工资及福利,福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执行,按月发放;一部分为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情况确定;
3、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进行结算与发放;
(三)其他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5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2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292.5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发行登记费等其他交易费用共计4,549.2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43.2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285号)(以下简称“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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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有利于盘活银行存款,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5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作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债券、基金投资、券商理财产品等),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包含3.00亿元,且包含全资子公司武汉市正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和腾禾精密电机(苏州)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作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债券、基金投资、券商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包含3.00亿元,且包含全资子公司武汉市正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和腾禾精密电机(苏州)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理财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债券、基金投资、券商理财产品等),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包含3.00亿元,且包含全资子公司武汉市正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和腾禾精密电机(苏州)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取额外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5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的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十一)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5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70区润坊路5号润智研发中心1栋8F803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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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完成后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00、议案8、议案9、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0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涂从欢、淮安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晓光、徐耀增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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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9日上午 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70区润坊路5号润智研发中心1栋8F803
(三) 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邹敏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70区润坊路5号润智研发中心1栋8F803
邮编:518133
电话:0755-86267396
特此公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