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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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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33版)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5月21日经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实施。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

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2022年11月14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华智”)分别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兴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31020100101593091)、子公司德阳华智在兴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31020100101592932)仅用于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0,673,814.78元,该预先投入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XYZH/2022CDAA5F0005号鉴证报告。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067.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华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将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总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15,138.02万元,终止办公楼和部分设备的建设;将募投项目调整后预计剩余募集资金金额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31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6,938,935.52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29,457,242.6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4,381,557.62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故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和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相关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如昌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彭让先生, 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闯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1次,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年度报告审计服务,认真敬业、恪尽职守,并且能做到客观、独立、公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可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核该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计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华体智城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体智城”),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川华体绿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体绿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公司预计担保总额为10,000万元,其中为华体智城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华体绿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257,429.56元。

●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证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华体智城、华体绿能预计2025年度向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成都银行、四川银行、农商银行、贵阳银行、工商银行、平安租赁、浙银租赁等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4.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流贷、短期流贷、融资租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函、云信、保理、买方押汇、国内信用证和商票贴现、商票保兑、保贴、福费廷、票据质押融资等票据业务品种。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授信额度采用抵押和质押保证担保方式,以公司自有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办公楼、厂房及土地(川2020双流区不动产权第0011096号)为公司(含子公司华体智城)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授信提供抵押;公司和华体智城提用授信相互提供保证担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授信额度采用信用加抵押形式,以公司自有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办公楼、厂房及土地(川2020双流区不动产权第0011084号)为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授信提供抵押。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授信采用信用和保证担保方式。其中公司授信额度25,000万元采用信用方式;华体智城授信额度5,0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预计为华体智城及华体绿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担保皆不涉及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有效及批准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体智城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7280499153

成立时间:2001年4月17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法定代表人:汪小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作业;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体智城总资产205,592,264.43元,净资产97,462,399.51元,营业收入53,265,123.82元,净利润-20,875,803.86元(经审计数据)。截至2025年3月31日,华体智城总资产203,427,450.45元,净资产100,859,698.23元,营业收入18,047,573.86元,净利润3,438,706.53元。(未经审计数据)

2.四川华体绿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6MACCYHLM5T

成立时间:2023年3月6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法定代表人:梁熹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销售;电池制造;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集装箱制造;特种设备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蓄电池租赁;合同能源管理;发电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体绿能总资产46,146,177.00元,净资产11,294,908.72元,营业收入14,997,303.54元,净利润2,929,284.64元(经审计数据)。截至2025年3月31日,华体绿能总资产64,578,256.00元,净资产14,015,248.71元,营业收入3,370,226.96元,净利润2,714,142.64元。(未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额度,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华体智城、华体绿能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事项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000.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

24号),其中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 规定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报备文件

1、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52,953,288.40元,转销各项减值准备共计10,374,699.7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表中损失以“-”列示。

二、本次计提和转销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计提和转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情况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各类应收款项共计提减值准备39,173,057.22元,其他应收款期初坏账准备636,257.03元,计提坏账准备5,887,324.69元(扣减收回坏账准备63,287.00元),期末坏账准备金额6,523,581.72元;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68,000.00元;应收账款期初坏账准备182,622,322.07元,坏账准备新增33,217,732.53元,核销261,740.00元,因报表重分类变动2,119,869.40元,期末坏账准备金额217,698,184.00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期初减值准备2,119,869.40元,因报表重分类变动-2,119,869.40元,期末减值准备金额0.00元。

(二)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情况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48,798,621.57元,期初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15,780,303.32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6,869,537.52元,期末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22,649,840.84元。

(三)计提和转销存货跌价损失的情况

存货期末余额113,674,124.24元,期初存货跌价准备金额13,964,947.01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910,693.66元,因存货对外销售或领用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0,112,959.73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金额10,762,680.94元。

(四)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固定资产期末原值174,646,400.59元,累计折旧85,375,613.54元,期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4,912,230.16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0.00元,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4,912,230.16元,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84,358,556.89元。

(五)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无形资产期末原值99,999,482.76元,累计摊销21,713,079.97元,期初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26,462,787.32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0.00元,累计减值准备26,462,787.32元,期末账面价值51,823,615.47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52,953,288.40元,相应减少了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2,953,288.40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9.11%。

本次转销减值准备10,374,699.73元,主要为存货项目转销,相应增加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374,699.73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50%。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的依据充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核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但不作为议案表决。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详见2025年4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5、6、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薪酬方案涉及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 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 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 股 东 会 网 络 投 票 一 键 通 服 务 用 户 使 用 手 册 》 ( 链 接 :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9:00-11:00/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5871857

联系传真:028-85871899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邮编:610207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0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至5月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huatic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2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问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公司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梁熹先生

董事会秘书:徐洁女士

财务总监:蓝振中先生

独立董事:毛道维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 至5月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huatic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人:陈玉梅

联系电话:028-85871869转888

联系邮箱:zqb@huatic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上接933版)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梁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振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梁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振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梁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振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年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梁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振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梁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振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年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