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39版)
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委托理财是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委托理财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3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 2024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 18 号》”),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1)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 2024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解释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也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8日(星期一)至05月0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aurisc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08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8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彭志恩 董事会秘书:李芳芳
财务总监:王袖玉 独立董事:钟永成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08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8日(星期一)至05月0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aurisc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6-83170900
邮箱:ir@aurisc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结合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及相关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平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监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运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
公司 2024年度监事薪酬执行情况详见《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拟订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2025年度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的薪酬以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为基础,并结合每人的绩效考核、履职情况和公司当年生产经营情况综合确定,基本薪酬可以在2024年的基础上,上下调整不超过50%。
表决结果:同意 0票,回避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且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型理财产品,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人民币5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奥锐特”)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30,000万元(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 2025年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4日,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1、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总额以具体担保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孙)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2、担保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
3、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有效。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表
■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预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行为,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且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87%;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8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4日,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综合授信额度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可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质押贷款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具体的授信合同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子公司执行董事或子公司执行董事授权人士,办理在授信额度内的银行授信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具体授信业务。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4日,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为防范和降低汇率变动风险,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在未来一年内开展合计金额不超过7,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原料药和中间体产品出口业务占比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防范和降低汇率变动风险,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时、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货币互换等业务。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仅为满足公司进出口业务需要,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不做投机交易操作,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且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主要情况
1、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业务主要有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以应对公司未来结汇或付汇的金额与时间,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或购汇合约,锁定未来的结汇或购汇的汇率;其他外汇衍生品主要指公司与银行的外汇掉期等业务。
2、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合约期限: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交易期限均控制在一年以内。
4、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远期交易业务均基于公司对汇率波动的判断做出的规避汇率风险措施,满足外汇保值的需求。根据需要远期外汇交易采用银行授信的方式进行操作,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5、授权金额与期限: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在任何时点以合计不超过7,000万美元的等值外币金额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能给公司带来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如汇率实际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变化趋势发生大幅偏离,公司锁定汇率后将超过不锁定汇率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一定费用损失。
2、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采购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付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公司已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产生延期交割的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机构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组织机构、业务管理、风险控制及信息保密相关内容,并明确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选择与经国家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成立了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小组,由该小组行使远期外汇交易管理职责,强化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规定和风险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市场走势,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及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81,21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数量8,121,200张,共计募集资金812,120,000.00元,扣除剩余承销及保荐费(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金额合计8,810,735.85 元,已用自有资金预付的 377,358.49元)8,433,377.36 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803,686,622.6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37,835.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0,471,428.30元,上述款项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于2024年8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2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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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 8,196.59 万元(见本专项报告二(二)之说明),现金管理余额8,000.00万元(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之说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于2024年8月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奥锐特”)、国泰海通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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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5,068.58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47.4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将预先投入的35,316.04万元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已出具《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9093号)。
3.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196.59万元全部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本期购买及赎回理财(含结构性存款)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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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及营业风险,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 3 亿雌二醇/雌二醇地屈孕酮复合包装片生产线建设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保荐机构已就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奥锐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锐特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资料、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奥锐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锐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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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原计划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万元中,包含了应付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费用,故调整后投资总额按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15,835.14万元进行列示。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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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分别在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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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入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送至本公司登记地点,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奥锐特药业,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4:15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才兵
联系电话:0576-83170900
传真:0576-83170900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317200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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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