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58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2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公司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孔德扬、秦非、邵玉兵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孔德扬、秦非、邵玉兵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95.15亿元(包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需要进行分配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由公司根据实际运营资金需求在授信额度内合理确定,最终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吕绍林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蒋健、宋怀良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旨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包括专注公司核心业务,突破创新提升竞争力,以良好的业绩成长回报投资者。
本议案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5-014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1-12月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34,150,459.3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67,473,961.81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66,006,689.72。
2、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本次需冲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601,188.99元。
3、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对苏州博众先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可收回金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金额3,270,996.81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34,150,459.35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上述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5-016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葛勤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郭焕金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姜丽君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最终公司与立信协商确定。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后续年度,如遇审计工作量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经营层有权根据审计工作量的变化情况结合审计费用定价原则适当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往年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5-020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精工”或“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选择合作的关联人均具备较高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360.51万元。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吕绍林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如下: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5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360.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
(2)诺德凯(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3)上海宇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4)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5)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苏州乔之岳科技有限公司
■
(12)苏州粤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
■
(14)河南众驰富联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和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5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的稳定,具有必要性。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选择的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5-021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3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秦非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3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9)。
4、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
5、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4月8日,以9.6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76名激励对象授予223.9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2022年5月23日,以9.6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0、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在第三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447,960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8,000 股,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5,960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体情况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5-015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下,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的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监事。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的适用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18万元/年(税后),每月支付1.5万元(税后)。
2、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吕绍林,董事蒋健、宋怀良作为公司管理人员领取管理人员薪酬,不再另行发放津贴。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系管理人员根据职务等级及职责每月领取,年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及考核情况发放。
公司外部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与独立董事相同。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均为公司员工,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及监事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5-013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军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监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5-017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2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839.35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6,955.3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4,921.38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6,647,765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2,914,5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010,118.38元(含税)。公司2024年中期已实施过权益分派,中期权益分派时公司总股本为446,647,765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4,919,162股,中期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为441,728,603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546,931.26 元(含税)。全年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557,049.64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24%,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0,138,634.93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60,695,684.5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0.34%。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适用于年度分红方案)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在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5-018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众精工”)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4号),博众精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并于2021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价格为11.27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62,07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6,698,470.3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5月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3050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1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0,404,04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949,093.2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17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汽车、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406,642,765.21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2024年度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0.00元,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845,880.74元,注销募集资金户划转1,900,529.1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430,269,418.29元用于募投项目,2024年度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29,705,786.3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42,501,850.65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17,999,537.22元,扣除银行手续费1,843.32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5月,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12月,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吴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运东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华夏银行吴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全部销户。
单位:人民币元
■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6日发布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0,000万元
2025年3月19日,本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
(下转96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