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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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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61版)

展。因此,目前具身智能的训练数据市场正面临巨大的供需缺口,需求旺盛,未来增长潜力巨大。

(4)数字经济发展催生新型数据服务模式

发展数字经济将成为我国经济“弯道超车”以及挖掘经济内生增长的重要战略举措。国家在数字经济建设方面决心极为坚定,通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政策文件的密集发布以及组建成立国家数据局等方式,进一步统筹并加速落地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而数据要素作为深化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未来,围绕数据确权、汇聚、处理、利用和流通等环节将会产生巨大的增量市场空间,催生出围绕公共数据以及行业数据开发的新型数据服务需求,以及以基地建设、数据平台开发运营、数据交易为代表的新业态、新模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业务收入2.3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9.4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33.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72.13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497.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844.4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8.08亿元,归属于母公的所有者权益为7.43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减少1.95%和4.9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5-007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红比例: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调整分红总金额,具体情况将另行公告。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2.9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336,089.3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3,337,618.78元。为积极回报全体投资者,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财务水平,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325,180股,扣除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466,117股后参与分配股数59,859,06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950,672.05元(含税);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906,014股,支付资金总额49,987,510.1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股份金额合计70,938,182.2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25.77%。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的股份466,117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对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大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及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小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全体成员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2024年年度报告》《海天瑞声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金额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天瑞声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三、备查文件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经确认,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013,073.51元。

2.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96,342.81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309,416.32元,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2,309,416.32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 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上述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5-011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6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8号院1号楼4层40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6日

至2025年6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所作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6月5日(10: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8号院1号楼4层401)。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6月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

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8号院1号楼4层401)

邮政编码:100098

电子邮箱:ir@haitianruisheng.com

联系电话:010-62660772

联系人:证券部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5-008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所”)和容诚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君,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海天瑞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挖金客、赛科希德、康比特等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贾美慧,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海天瑞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青云科技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九芝堂、森特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君、签字注册会计师贾美慧、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容诚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

1、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6万元整(含税)/年,年底一次性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1)在本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照公司相关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2)不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董事曹文先生、贾琦先生不领取薪酬,亦不领取津贴。

(二)监事薪酬(津贴)

1、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再领取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3万元整(含税)/年,年底一次性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岗位薪酬由基本薪资、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具体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确定。

2、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年度考核年度发放,年度末根据全年度公司业绩及部门绩效完成情况,做年度评估后发放。

(四)上述人员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上述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六)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金额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金额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科、黄宇凯、吕思遥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金额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5-012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天瑞声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蔷薇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天瑞声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3)。

4、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天瑞声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5、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7日,以29.7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1.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次作废218,026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及2022-2024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触发值。公司拟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18,026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贺琳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公司董事会提出本意见前,董事会全体成员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2024年年度报告》《海天瑞声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该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金额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阅,全体委员一致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金额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科、吕思遥、黄宇凯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吕思遥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天瑞声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1)。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备查文件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6月05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28日(星期三)至06月0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haitianruisheng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6月05日(星期四)15:00-16: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直播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6月05日(星期四)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李科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哲先生

财务总监:吕思遥女士

独立董事:杨柳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6月05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28日(星期三)至06月04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haitianruisheng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10-62660772

邮箱:ir@haitianruisheng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开展业务的需求,公司修改了经营范围并对《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公司开展业务需求,公司修改了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及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规定,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