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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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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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凯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报告期期末,李凯直接持有公司10,266,2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12%。李凯及其控制的佳合兴利合计持有公司11,916,270股,占目前本公司总股本的26.8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李凯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报告期期末,李凯直接持有公司10,266,2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12%。李凯及其控制的佳合兴利合计持有公司11,916,270股,占目前本公司总股本的26.84%。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55.6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982.54万元,同比增长16.42%;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1,517.45万元,亏损同比增加854.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671.15万元,亏损同比增加500.35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5-006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健康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健康主持,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监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2024年度认真履行了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监督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全年度的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一致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复发的通知》和《关于强化持续监管,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通过对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及相关方面的检查与核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一致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预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它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总体得到持续有效运行。同时,公司还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了独立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认的,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完善了公司治理运作机制,同意本次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暨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及《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了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暨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暨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暨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暨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保障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暨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暨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暨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本次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暨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一致同意并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因本次监事会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故提请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5-007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博睿数据”)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8号)注册通过,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11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65.82元/股。
截至2020年8月11日,公司共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人民币73,060.20万元,扣除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6,348.79万元、会计师费620.00万元、律师费476.42万元、信息披露费552.83万元、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36.49万元,合计扣除人民币8,034.53万元(以上费用均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025.67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74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市当日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总额-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
注2: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注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但由于正值元旦假期,银行未及时回款,该笔理财产品的本金及利息收入未到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表中本期理财产品利息收入11,631,690.69元与2021年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中理财产品利息收入10,539,690.69元差额1,092,000.00元,原因为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1.2亿元已到期,但由于元旦假期银行未及时回款,该笔理财产品的本金及利息收入在2021年到账,账面计入2021年度理财利息收入所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办理完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35188910302)销户手续,同时将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共计892.43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北京银行天坛支行(账户:01090331700120109160578)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办理完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账号:110935188910208)销户手续,同时将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共计207.19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北京银行天坛支行(账户:01090331700120109160578)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细则》,对募集资金的储存、使用与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流程做了具体的规范,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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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的账户存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于2023年03月15日使用完毕,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013684300035771864)不再使用。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3年03月15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利息结余145,041.23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北京银行天坛支行(账户:01090331700120109160578)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保荐机构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的账户存放超募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于2023年03月16日使用完毕,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060576013000509364)不再使用。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3年03月17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利息结余37,806.09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北京银行天坛支行(账户:01090331700120109160578)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保荐机构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的账户存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办理完毕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5140188004242153)销户手续,同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利息共计9,621,031.30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北京银行天坛支行(账户:01090331700120109160578)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的账户存放超募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于2023年10月18日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办理完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7040122000227172)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的账户存放“用户数字化体验产品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办理完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35188910302)销户手续,同时将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共计892.43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北京银行天坛支行(账户:01090331700120109160578)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的账户存放“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办理完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账号:110935188910208)销户手续,同时将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共计207.19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北京银行天坛支行(账户:01090331700120109160578)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822,505.5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且由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686号)。
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9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1年9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2年9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10月9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笔款项于2021年1月4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10月12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笔款项分别于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15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笔款项于2022年10月21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3,690.87万元,2020年10月、2021年10月、2022年10月分别使用7,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8月31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3,351.32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351.32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14.15%。此笔款项于2023年10月18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最终转出金额为3,373.21万元。
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55.1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利息共计962.10万元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23年10月18日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户数字化体验产品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户数字化体验产品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653.5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利息共计3,673.18万元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24年1月4日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将结余利息892.43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695.7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利息共计2,711.34万元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24年1月10日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将结余利息207.19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本次议案对用户数字化体验产品升级建设项目、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升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由于云存储技术的使用、电信运营商资费下降、服务器品牌型号调整、开源软件技术的使用、研发能力提升,导致设备费、软件支出、终端监测节点建设费、网络资源采购费、第三方技术合作费用等预算调减;同时,由于加大高质量研发人员的引进,导致研发人员工资及培训费等预算调增。本次调整系各募投项目内部费用间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对募投项目目标的影响。
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的情况,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博睿数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博睿数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博睿数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博睿数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5-008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公司于2024年末对公司的应收账款、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账款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后,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以下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说明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根据上述标准,2024年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减值损失5.42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23万元。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说明
1、计提减值损失的情况
公司联营企业北京智维盈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维盈讯”)成立于2015年,是立足于中国本土的智能运维大数据公司,通过布局关键数据节点,为服务企业快速建立业务交互数据地图和完整的监控视角,提供安全、高效、可观测性强的运维管理及安全响应解决方案。智维盈讯的系列产品通过机器学习及缝合算法自动绘制企业实时业务交互数据动态地图,利用独有的智能算法自动发现数据异常,提升用户在IT网络运维及安全上的响应能力,改变企业IT监控与业务相脱离的现状。智维盈讯是业内此类技术的领跑者,为用户提供全访问流程监控与分析产品,支撑未来场景算法拥有更强的可扩展空间。
智维盈讯主要客户群体为银行类金融客户,和公司的目标客户群体有很大的一致性,在技术上,智维盈讯的全访问流程监控与分析产品与公司Bonree One产品通过数据互补、技术协同和场景融合,共同解决复杂IT环境下的监控盲区,全访问流程监控与分析产品为Bonree One产品提供网络层精细化数据,增强全链路分析能力,而Bonree One产品通过整合多维度数据,帮助全访问流程监控与分析产品从单纯网络监控升级为业务保障的核心支撑。
智维盈讯2024年度受制于金融行业降本增效的影响,在新项目拓展和存量项目扩容方面出现滞后、项目周期延长,导致营业收入为1,688.2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896.04万元, 降幅为52.90%。但受益于国产替代,智维盈讯在金融行业有着广阔的空间。
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持有的智维盈讯16%的股权进行价值估值,估值方法采用市场法-PS市销率模型,出具了《估值报告》(中和谊评资字(2025)第10007号),根据估值结果结合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智维盈讯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审定金额,本期对智维盈讯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929.78万元。
2、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及合理性说明
(1)智维盈讯系公司联营企业,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929.78万元。
(2)公司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935.21万元,上述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于2025年4月24日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4年度科创板人工智能
及软件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8日 (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bonre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0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15:00-17:00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24年度科创板人工智能及软件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15: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凯先生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孟曦东先生
财务总监:王辉先生
独立董事:李湛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8日 (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bonre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梁缤予
电话:010-65519466
邮箱:ir@bonre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4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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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以下报告
(1)《关于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玉芳)》
(2)《关于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湛)》
(3)《关于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松疆)》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2、19、20、2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凯、孟曦东、冯云彪、王利民、焦若雷、上海元亨利汇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佳合兴利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应对议案7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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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4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4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5月14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如遇客观原因,需要调整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日期、时间或现场会
议举办地点的,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适用规则另行通知。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4层
邮编:100027
电话:010-65519466
传真:010-65518328
联系人:梁缤予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上接969版)
(下转97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