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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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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399 公司简称:晨光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功能性硅烷及其他硅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功能性硅烷。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中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下的“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

功能性硅烷及硅基新材料行业在2024年呈现持续扩产与技术升级态势,龙头企业通过绿色循环产业链与优化技改后的生产线巩固市场地位,进一步扩大规模优势、技术优势等,优化全产业链布局,强化循环经济竞争力。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如新能源、复合材料、电子封装等需求增长驱动行业扩容,同时环保政策趋于严格,推动行业向绿色工艺与高端产品结构转型,具有技术储备与规模效应的企业持续占据全球市场主导地位。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硅烷基础原料、中间体及成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矩阵齐全,下游应用领域广泛,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加强循环经济发展功能性硅烷产业的特色路径建设,延伸产业链。目前,公司主营产品按照不同的官能团分为氨基硅烷、环氧基硅烷、氯丙基硅烷、含硫硅烷、原硅酸酯、甲基丙烯酰氧基硅烷、乙烯基硅烷、烷基硅烷、含氢硅烷等,下游涉及汽车、风电、光伏、轮胎、建筑等领域。

2、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最大化利用产销协作机制,一方面提前预估市场行情,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依据市场情况制定生产计划,按计划组织生产,保障主营产品生产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另一方面,公司灵活协调生产资源,实时跟踪市场行情并尽量做到快速反应,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生产端口,最大化匹配市场需求。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包括乙醇、氯丙烯、烯丙基缩水甘油醚、硅粉等原材料和其他辅料。采购部按生产实际需求为依据,结合原料库存量及到货周期,制定当月采购计划,采购部分析市场信息,根据“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原则,保证为公司产品生产提供质量优良、价格合理、供应及时、货源稳定的原材料和辅料。同时,对于大额固定资产等项目性质采购,以招标采购模式为主,保障公司的采购模式最优化匹配公司的经营战略。

(3)销售模式

公司的产品销售采取直销模式,直销客户分为生产厂商和贸易商。公司对生产厂商和贸易商的销售均为买断式,在销售政策上不区分客户类型是生产厂商还是贸易商,即两者定价模式、信用政策、收入确认原则均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965.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36.0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5.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4.64%;每股收益0.1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3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0.0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4.2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8%,较上年同期减少2.72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1%,较上年同期减少2.24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7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国平)》《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熊进光)》《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杨平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十)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信用风险较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具体制度如下: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及本次新增制度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的制度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丁建峰先生、丁冰先生、梁秋鸿先生为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已不符合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业绩考核年度对应的全部股票共计660,032股,并根据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确认回购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丁建峰先生、丁冰先生、梁秋鸿先生为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业绩考核年度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56,000股,并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草案规定确认回购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国伟先生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利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审阅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其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及其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会计师独立审计的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业绩考核年度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56,000股,并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草案规定确认回购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5日

至2025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国平)》、《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熊进光)》、《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杨平华)》。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6月3日下午16:00 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 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或邮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现场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5年6月3日9:00-16:00办理。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与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

联系人:冯依樊

联系电话:025-86199510

邮箱: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晨光”)、安徽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晨光”)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公司2025年度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晨光与安徽晨光提供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1亿元的担保,其中,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宁夏晨光提供不超过(含)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宁夏晨光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1,253.16万元;拟为控股子公司安徽晨光提供不超过(含)人民币9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安徽晨光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9,631.9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2025年度申请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1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业务。上述授信业务办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宁夏晨光、安徽晨光分别提供不超过(含)人民币12亿元、不超过(含)人民币9亿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业务办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及相关手续的办理权限,并与银行签署授信及担保等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下表:(下转1006版)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建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凡

(下转1006版)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