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股
■
注1:股东“鹰潭市余江区英斯盛拓企业管理中心”现已更名为“广州英斯盛拓企业管理中心”;股东“鹰潭市余江区天航飞拓企业管理中心”现已更名为“广州天航飞拓企业管理中心”。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2,138.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99%;营业总成本36,793.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29%;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61.99%、增长35.28%、增长82.95%;实现营业利润27,618.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06%,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4,685.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9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775.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08%。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21,245.88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7.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9,338.85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8.2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近期获得资质情况的自愿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及子公司近期获得资质的基本情况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英诺特(唐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英诺特”)近期新取得产品资质2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质的取得,拓宽了公司产品业务线的种类,尤其是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产品获批,标志着公司的核酸分子(PCR)检测平台取得实质性进展,并使公司成为同时拥有抗体检测、抗原检测、分子检测产品的IVD企业,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市场拓展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的实际销售受到市场需求、市场竞争以及公司市场推广效果等多种因素影响,利润贡献具有不确定性,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至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innovita.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张秀杰女士
独立董事:孙健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赵秀娟女士
董事会秘书:陈富康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何裕恒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至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innovita.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10-83682249-8029
邮箱:ir@innovita.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松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在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合理范围内。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九)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系根据自愿、平等、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并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且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5-011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28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0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2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56.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不含前期已收取且已计入损益的保荐费15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48.2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34-0000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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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3年10月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2年6月,公司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诺特(唐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英诺特”)同华泰联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1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唐山英诺特同华泰联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增加唐山英诺特为募集资金使用人。2024年6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唐山英诺特、分公司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分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杭州分公司为募集资金使用人。2024年11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唐山英诺特、杭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领上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上源”)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三)》,补充领上源为募集资金使用人。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已将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账号:20000042793300094552478、20000062602900110156582)。报告期内,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变更投资于“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公司“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对应募集资金及孳息转至“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后,已将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账号:11231401040005390)。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向保荐机构提供专户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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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的上级管理行,根据银行管理要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进行签署,但账户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2023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日。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5,700.00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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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15个月,并新增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广州领上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并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061.11万元(含孳息)投资于更为适合公司短期需求的“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同意公司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12个月。
202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24,349.76万元及相关孳息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同意公司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5,022.01万元及相关孳息投资于更为适合公司当前需求的“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同意公司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15个月,并新增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前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34-00007号)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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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募集资金总额系指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不含前期已支付已计入损益的保荐费1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相关孳息。
注5: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原因系四舍五入的尾数差异所致。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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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3年10月)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享有董事津贴,具体的津贴标准为税前12万元/年。因履职需要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享有岗位津贴,具体的津贴标准为税前6万元/年。因履职需要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董事长、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固定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依据各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及专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状况确定。
(二)监事薪酬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享有岗位津贴,具体的津贴标准为税前6万元/年。因履职需要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由固定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依据各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及专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状况确定。
根据《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实施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岗位津贴发放至审议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当月月末。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固定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依据各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及专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状况确定。
三、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而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张秀杰及其一致行动人叶逢光、董事张晓刚、董事赵秀娟回避表决。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而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确认2024年度及预计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求,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叶逢光、张秀杰、LIN YI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为6人,不属于“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实施和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同意将《关于确认2024年度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结合2025年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求,预计2025年度公司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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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分母均为2024年的相应数据。
注2: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上表中所列为子公司的,可向上在其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注3:本次预计金额、本年年初至2025年3月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均未经审计。
注4:主要系供暖、制冷、食堂等相关费用。
(三)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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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主要系供暖、制冷、食堂等相关费用。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迁安市兴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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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圳市世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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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杭州博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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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BOSTON EASY BIOTECH,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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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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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房屋租赁服务以及物业服务等内容。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并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由交易双方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并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关联人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且公司与前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资源共享、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互补协同效应。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确认2024年度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新制定《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其中《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新增制度的具体内容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2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7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下转1023版)
(上接102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