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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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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0亿元,同比下降1.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6亿元,同比增长15.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1亿元,同比增长22.8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14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4月15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432,334,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820,26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48,316,426.97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9,983,682.5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78,300,109.4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2.4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48,316,426.9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0.2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及《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等值外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鉴于上述担保均在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发生,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并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相互担保,期限为两年。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张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激励基金的计提与获授条件均已经成就,同意计提2024年度激励基金400万元,向符合规定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进行分配。本年度提取的激励基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锁定1年,以现金形式采用分期递延方式支付。具体分配事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于本次董事会审议完成后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6.01 2024年度激励基金计提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02 2024年度激励基金分配方案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张勇先生、刘烽先生、刘彬彬女士、陈仕恭先生在表决本人分配金额方案时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进行确认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以董事身份在公司领取董事职务津贴,其薪酬发放情况以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同意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独立董事发放的2024年度薪酬。

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相关章节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7.01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赵艳萍女士2024年度薪酬》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赵艳萍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02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曹磊女士2024年度薪酬》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曹磊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03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许晓芳女士2024年度薪酬》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许晓芳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进行确认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2024年度薪酬,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相关章节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张勇先生、刘烽先生、陈仕恭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拟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15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4月15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宁国涛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继续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R2、稳健型、中低风险、二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2024 年度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2024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2024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

12.1 2024年度激励基金计提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2 2024年度激励基金分配方案

回避情况:关联监事宁国涛先生、罗婉女士在表决本人分配方案时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进行确认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薪酬制度规定,结合各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公司的经营情况确定绩效考核结果,并进行薪酬发放。

13.1《宁国涛先生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情况:关联监事宁国涛先生回避表决。

13.2《罗婉女士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情况:关联监事罗婉女士回避表决。

13.3《王军先生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情况:关联监事王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19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产品种类: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R2、稳健型、中低风险、二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 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人民币12亿元(含等值外币,以下同),资金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R2、稳健型、中低风险、二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面对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投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理财资金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及期限

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2亿元,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最高额度。

(三)投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仅限购买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R2、稳健型、中低风险、二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R2、稳健型、中低风险、二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面对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投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理财资金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加强定期跟踪及管理,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范围、决策与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作了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按流程进行操作。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监督与审计,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R2、稳健型、中低风险、二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R2、稳健型、中低风险、二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20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人民币1亿元,资金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损益的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证券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二)证券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最高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损益的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范围、决策与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作了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按流程进行操作。

3、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证券产品。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21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等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为满足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等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总额为15亿元人民币,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相互担保,期限为两年,同时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对外担保额度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办理上述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司

(三)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预计,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具体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担保均在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发生,担保风险可控,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24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八)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九)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公司将根据该授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26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东区产业基地何营路8号院5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需提供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需提供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需提供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需提供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各一份。

(二)登记及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9号楼101证券部。

(三)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0:00-12:00和13:00-17:00。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也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将上述登记文件在2025年5月12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在会议召开日入场签到登记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进行登记。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 本次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于海波

联系电话:0891-6601760;010-50870100

传真:0891-6601760;010-50870100

邮箱:wxk@wxkpharma.com

邮编:850000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27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 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28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

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至5月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wxk@wxkpharm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16: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业绩说明会”栏目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独立董事代表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至5月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wxk@wxkpharm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于海波

电话:0891-6601760

邮箱:wxk@wxkpharm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29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开设网络投票提示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拟于2025年5月16日14: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内容详见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若广大投资者对本次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30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

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医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门冬氨酸钾注射液《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药物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门冬氨酸钾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规格:10ml:门冬氨酸钾1.712g(按C4H6KNO4计)

20ml:门冬氨酸钾3.424g(按C4H6KNO4计)

申请类型:补充申请

受理号:CYHB2450028、CYHB2450027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09082025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50024、国药准字H20163416

上市许可持有人: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生产企业: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物的其他相关情况

门冬氨酸钾注射液为电解质补充药,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可在出现下列症状或情况下,使用本品进行补钾:合并使用降压利尿剂、肾上腺皮质激素、强心苷、胰岛素,或者某些抗生素时;低钾型周期性四肢麻痹;心脏疾病情况下的低血钾状态;严重呕吐、腹泻、钾离子摄取不足或手术后。

该品种参比制剂为ニプロES ファーマ株式会社生产的Aspara,该品种于1964年在日本上市,目前尚未进口到中国。经查询,除公司全资子公司洋浦京泰药业有限公司及白医制药外,目前国内已批准的门冬氨酸钾注射液共有6家(含),其中通过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厂家6家(含白医制药)。

根据米内网数据统计,2024年上半年门冬氨酸钾注射液在我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终端公立医疗机构的销售额为2.61亿元。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该药品开展一致性评价累计研发投入约人民币313.85万元(未经审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白医制药门冬氨酸钾注射液通过一致性评价,将有利于该产品未来的市场销售和市场竞争,并为后续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积累了宝贵经验。上述事项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17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8号)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3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8,3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1,354,558.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035,441.51元,款项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17年7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第[2017]0130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6,441,336.51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570,382.35元,累计投资收益21,378,224.71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2,158,964.91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32,158,964.91元,实有余额32,158,964.91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2024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0,594,105.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7,035,441.51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857,152.08元、累计投资收益21,378,224.71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7年7月17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同中信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卫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同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卫诚康”)同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卫诚康同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报告期内,上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全部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5个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了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子项目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同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专户的注销手续已于2024年7月办理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024年度,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其结余募集资金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子项目终止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子项目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同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3,228.99万元(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报告期内,以上节余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项目终止,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的“甘氨胆酸”项目,“甘氨胆酸”项目增加投入496.90万元,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该议案已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该变更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子项目终止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子项目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同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3,228.99万元(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报告期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5CDAA3B0094),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认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4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上接1026版)

(下转10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