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53版)

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将持续跟踪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践行上市公司责任,回馈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和关注。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号)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776,08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2,999,991.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058,571.96(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941,419.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9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346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2022年11月起,公司陆续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7月7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2024年4月起,公司陆续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7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年1月24日,公司提前归还4,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了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3)。

2025年4月14日,公司提前归还6,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了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截至2025年4月14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结项。2024年4月25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3,452.51万元已全部转至沪光股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专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沪光股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4月25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3,452.51万元已全部转至沪光股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专户。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投项目投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号)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沪光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776,08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2,999,991.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058,571.96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941,419.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9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346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以前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9,292.68万元,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相关内容。

注2: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包括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2,926,778.73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370号);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自2022年11月起,公司陆续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7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自2024年4月起,公司陆续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7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0元,尚未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0,000万元。

2025年1月24日,公司提前归还4,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4月14日,公司提前归还6,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了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5年4月14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结项。2024年4月25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3,452.51万元已全部转至沪光股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专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二、(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沪光股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有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88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存在上述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旨在优化研发环境及引进一批先进的研发、试验、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升现有研发部门的职能,该项目不能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产生的效益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存在上述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在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上,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并按照公告的使用计划进行了使用,不存在未经审批擅自使用的问题。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沪光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沪光股份募集资金使用规范,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沪光股份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沪光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 10,345.96 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66.03万元,合计金额为 10,411.99 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董事金成成、成磊、王建根回避表决;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以及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在年末发放。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2025年度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昆山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昆山农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且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2025年度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5亿元(含昆山农商行5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品种包含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保理、信用证、票据池、融资租赁等。授信期间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办理授信、借(提)款、抵押、担保、融资租赁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沪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沪光”)、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泽轩”)、上海泽荃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泽荃”)、KSHG Auto Harness GmbH(以下简称“德国KSHG”),前述被担保人均为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为重庆沪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6,058.45万元、为德国KSHG提供的担保余额3893.67万欧元(约合人民币29,302.59万元)、为昆山泽轩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4,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上海泽荃、德国KSHG的资产负债率超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全面促进公司发展,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履约保函等金融担保形式。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重庆沪光、昆山泽轩、上海泽荃、德国KSHG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中,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超过前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履约保函等金融担保形式,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并签署与担保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沪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龙兴镇石香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金成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二)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

法定代表人:金成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三)上海泽荃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嘉松北路6988号1幢1层105室JT665

企业负责人:金成成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四)KSHG Auto Harness GmbH(简称:德国 KSH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德国沃尔夫斯堡 Zeppelin大街2号

企业负责人:成三荣、陈旻

注册资本:1000万欧元

经营范围:汽车线束设计、开发、加工、制作、销售;汽车零部件进出口;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0.25%,全资子公司苏州泽荃汽车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持有99.75%。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预计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来确定,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在具体担保业务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确定的,有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满足控股子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的资金安排和实际情况需要,在对外融资时需公司对其融资给予连带责任保障或其他的增信支持,有利于筹措资金和开展业务;且被担保子公司也都是公司合并报表体系内公司,公司对于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928.26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10,928.26万元(其中外币金额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9.83%;本次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9.85%。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准则的要求,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等要求,公司执行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为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制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依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立信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其中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辛文学,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起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4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苗苗,202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起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已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金华,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起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1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3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5万元,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30万元),较上一期增加20万元。

(2)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各方面因素,依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工作量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流程较为熟悉,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12,369.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及确认方法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依据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按照公司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计提政策,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损失。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4年,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金额16.32万元,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金额4,864.61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金额1.00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1)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3)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6,967.27万元。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2024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520.72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881.9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487.9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369.92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等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于2025年4月25日在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雪青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政策为: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以公司监事身份领取薪酬,其2025年度薪酬总额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职务及2025年度考核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基于谨慎性原则,监事会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昆山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向昆山农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下转10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