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00 公司简称:洪田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段落。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4月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6,325,461股,该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总股本208,00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6,325,46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67,453.90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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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解铜箔高端生产装备、真空镀膜设备和油气钻采设备制造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2021年公布的《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上述业务均归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1.电解铜箔高端生产装备制造业务所处行业状况
电解铜箔成套设备指的是用于电解铜箔生产过程中所需的一整套关键设备,包括阴极辊、生箔一体机、表面处理机和溶铜系统等,主要应用于下游电解铜箔的生产加工,包括电子电路铜箔、锂电铜箔等。近年来,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的急速增长,锂电铜箔市场的需求也迅速扩展,国内外主要电解铜箔企业积极投资扩建生产线,从而显著推动了铜箔生产设备的需求增长。根据高工锂电(GGII)的预测,2024至2025年,中国电解铜箔设备市场进入调整阶段,新的产能扩建项目会有所减缓。然而,随着行业逐渐复苏、更高性能铜箔设备的推出、海外出口增长以及复合铜箔市场的拓展等因素的影响,预计到2028年,中国铜箔设备市场的总值将达到295亿元。
一方面,极薄铜箔的应用进程正在加快。在动力电池领域,宁德时代、亿纬锂能、中创新航等企业正加速推进5μm、4.5μm锂电铜箔的使用。根据GGII的预测,到2025年,〈6μm铜箔的市场出货量将占比提升至50%。这一趋势显著推动了高端铜箔设备需求的增长。另一方面,为了更好地控制电池BOM成本,复合集流体方案作为一种理论上具有成本优势的技术,正在加速验证。这使得复合集流体的配套设备一一超精密真空镀膜设备,迎来了新的市场需求,为相关企业开辟了新的商机。在铜箔技术持续升级的过程中,设备对技术的要求不断提高。总体来看,电解铜箔设备行业呈现逆周期的特征,设备价格保持平稳,行业领先企业通过提升产品性能来拓展市场,而非依赖价格竞争来获取份额,未来电解成套装备将更加智能化、节能化,并朝着高效率、高精度、高性能等方向创新。
2.超精密真空镀膜行业发展趋势
真空镀膜设备是一种综合了材料学、物理学、化学、机械工程和自动控制等多个学科的复杂机械。随着全球电子信息产业、半导体、光学元器件和光伏产业等领域的不断扩张,我国进一步巩固了在全球电子信息、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等产业中的重要制造基地地位。这一发展趋势促进了薄膜材料及真空镀膜设备制造行业的快速成长,使中国成为真空镀膜技术应用快速增长的核心市场,为国内设备制造商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真空镀膜技术广泛应用于多个领域,从传统的五金、塑料、建筑等装饰膜产业,到光学光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太阳能光伏、新能源动力电池、医疗器械等功能膜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复合铜箔是锂电池集流体材料的核心组成部分,对锂电池的循环寿命、能量密度和安全性等关键性能具有重要影响。与传统的压延铝箔和电解铜箔相比,复合铜箔在低成本、高安全性和高能量密度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超薄复合铜箔的生产工艺通常采用磁控溅射技术制造导电层,再通过水电镀工艺加厚至微米级厚度,或者先进行磁控溅射,再采用蒸镀方法,直接形成微米级铜层。此技术为超薄复合铝箔和复合铜箔的高效、精密、环保生产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推动了动力电池制造行业的发展,并为动力锂电池的超薄正负极层复合材料的产业化提供了创新的镀膜设备和工艺。根据东吴证券研究所的预测,2025年动力&储能锂电复合铜箔的水电镀(镀膜)设备新增市场空间约92亿元,真空磁控溅射设备约84亿元,超声波滚焊设备约35亿元。而华安证券研究所则乐观性预计2026年PET复合铝箔市场需求量或将接近27亿平方米,对应PET基膜市场空间有望达6.85亿元。
3.专用设备制造业发展趋势
专用设备制造行业是指专门从事非标准化、非通用化设备的生产和服务的企业,行业的产品主要服务于特定的行业或领域,其产品的性能、规格、结构等都需要根据用户的特殊需求进行设计和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球工业体系中的重要支柱。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变化,专用设备制造业正在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专用设备制造业的竞争格局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既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还有外资企业。在这个行业中,一些具有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的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未来,专用设备制造业的竞争格局可能会进一步优化。但是专用设备制造业也面临包括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市场竞争激烈、环保政策压力大等多方面的挑战,面对这些挑战,企业需要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同时,也需要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随着科技的发展,专用设备制造行业将向智能化、自动化方向发展,同时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绿色制造将成为专用设备制造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随着全球化的推进,专用设备制造行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
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环保政策的加强、新基建项目的推进及等国家政策的扶持和产业结构的优化重要因素,2025年专用设备制造市场规模预计将实现显著增长,专用设备制造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特别是在智能制造、新能源、航空航天等领域,专用设备的需求将持续增加,推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解铜箔高端生产设备制造业务、超精密真空镀膜设备制造业务及锻造业务和油气钻采设备制造业务。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1.电解铜箔高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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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超精密真空镀膜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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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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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泛半导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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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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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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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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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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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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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360.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99.0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772.7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3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洪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董事舒志高先生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5002号和0102025003号),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等违法违规,舒志高先生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和舒志高先生予以立案。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洪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45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2024年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因会计师无法就公司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该事项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内部控制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同时,你公司及董事舒志高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1、关联方认定及关联交易。根据年报,公司2024年度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为公司对其构成关联方关系的股东与公司8家客户的控股股东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及与诺德股份构成关联方关系的股东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无法做出判断,会计师也因此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同时根据《立案通知书》,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前期,我部已对公司提出工作要求,请公司核实股东与诺德股份及相关方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请公司:(1)补充披露公司及主要股东与诺德股份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2)说明公司与诺德股份近三年展开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金额、平均价格、结算方式、信用政策、回款周期等,以及收入、利润确认情况等,并对比与非关联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相关情况,说明关联交易定价及交易条款是否公允;(3)结合前述两个问题,说明公司与诺德股份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无法对相关关联关系做出判断的原因和具体障碍,并评估该事项是否导致审计范围严重受限、无法获取充分审计证据,分析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重大性和广泛性影响程度,进而说明发表保留意见的具体依据,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
2、未披露重大事项。根据《立案通知书》,舒志高因涉嫌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被立案调查。根据前期公告,公司于2022年完成控制权变更,实控人由舒志高变为赵伟斌,舒志高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其后公司分别于2022年6 月、2023 年8月收购洪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田科技”)81%股权;2022年7 月至2024年4月,公司持续剥离原石油钻采业务相关资产,向原实控人舒志高配偶控制的苏州陆海控股有限公司出售6家子公司股权。前期,我部曾要求公司核实前述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计划,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利益安排,公司予以否认。
请公司:(1)进一步核实除已披露的控制权转让协议外,舒志高、赵伟斌及其他相关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其他安排,相关安排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2)说明公司收购洪田科技股权、剥离原石油钻采业务相关资产等交易是否实际为一揽子交易,舒志高、赵伟斌与洪田科技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请公司在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请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洪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范围:本次投资范围为境内外上市的股票市场投资、债券市场投资、证券回购、公募基金、新股配售和申购,以及二级市场阳光私募基金产品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最高额度。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将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损益、操作不当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最高额度。
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最高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四)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为境内外上市的股票市场投资、债券市场投资、证券回购、公募基金、新股配售和申购,以及二级市场阳光私募基金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损益的风险、操作不当的风险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金额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的额度进行操作。
2、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决策与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作了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按流程进行操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4、公司指定专人负责证券投资的具体运作,并对证券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公司定期对证券投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报告,并充分评估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证券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开展证券投资业务。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将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损益、操作不当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洪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归母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归母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
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融资政策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洪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南通市崇川区荣盛路299号洪田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洪田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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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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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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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人民币普通股6,325,461股,占总股本的3.04%。未纳入上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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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赵伟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成虎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仕庭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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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赵伟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成虎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仕庭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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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赵伟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成虎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仕庭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106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