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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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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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3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公告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5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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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登记地点:江苏南通市崇川区荣盛路299号洪田科技三楼会议室
4、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董办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12-66732011
邮箱: dongban@ht-tec.net
3、联系地址:江苏南通市崇川区荣盛路299号
邮政编码:226000
特此公告。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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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洪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苏州陆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海控股”)出售公司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1333弄111号301室办公用房,金额为484.60万元(含税)。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司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补充确认。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陆海控股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本次交易金额)以及公司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5月7日,公司与陆海控股签署协议,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1333弄111号301室,建筑面积147.59平方米的办公用房,以总价人民币肆佰捌拾肆万陆仟元整(¥4,846,000.00)(含税)出售给陆海控股,并于当日完成交割。
本次交易的目的为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司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补充确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陆海控股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本次交易金额)以及公司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企业名称:苏州陆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海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MABPX5YJ51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中张家巷29号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7日
法定代表人:于国华
注册资本:21,803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控股公司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国内贸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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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陆海控股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舒志高先生的直系亲属,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陆海控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陆海控股资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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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拥有的独立产权,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1333弄111
号301室,建筑面积 147.59 平方米的房产。其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
2.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了北京中宁天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上述交易标的进行评估。2024
年4月22日北京中宁天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宁天信评报字[2024]第2207号),根据该评估报告,交易标的以2024年4月17日为评估基准日,按照市场价格评估,最终评估结果为人民币肆佰肆拾肆万伍仟捌佰伍拾叁元伍角柒分(小写人民币4,445,853.57元)。双方以评估报告为基准,在此基础上协商定价,最终以4,846,000.00元(含税)作为成交价格,溢价9%。
3.协议内容
协议双方:出售方(甲方)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江苏
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房方(乙方):苏州陆海控股有限公司。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1333弄111号301室,建筑面积 147.59 平方米,以总价人民币肆佰捌拾肆万陆仟元整(¥4846000)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甲方承诺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无任何纠纷。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或其它纠纷。因出租或纠纷等原因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即总价人民币肆佰捌拾肆万陆仟元)出售给乙方,保证乙方支付首付前缴清已产生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关费用。乙方承诺保证按约定价格(即总价人民币肆佰捌拾肆万陆仟元)向甲方购买该房屋。甲乙双方约定办理过户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且甲方收到乙方全部房款后,三天内办理房产交接手续。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让房产基于盘活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聘请了专业的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双方在评估值的基础上协商定价,并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签署相关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为处置闲置资产所需,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为处置闲置资产所需,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为处置闲置资产所需,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监事会同意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
六、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陆海控股发生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特此公告。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洪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共计3164.0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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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表中数据尾差,主要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1,571.03万元,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转回347.52万元,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2,617.89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转回699.34万元。
(二)存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4年度确认存货跌价损失1,756.35万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根据客户类型、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相关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
2024年度确认的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转回163.33万元。
三、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3164.04万元,公司本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洪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741.16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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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表中数据尾差,主要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次确认信用减值损失494.894万元,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转回107.55万元,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98.66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77万元。
(二)存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次确认存货跌价损失91.29万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根据客户类型、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相关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次确认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54.98万元。
三、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741.1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洪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13:30召开并以现场和通讯方式作出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伟斌先生主持,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开星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编制了《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总结了2024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并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总经理总结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并编制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175号《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公司根据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生产经营发展目标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货币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总结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并编制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将在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7、审议通过《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总结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并编制了《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4月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6,325,461 股,该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总股本208,00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6,325,46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67,453.9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最高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编写完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公司编制了《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3,164.0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741.1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归母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ESG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搭建科学、系统、规范的环境、社会及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体系,提高公司ESG工作的管理水平,实现对ESG事项制度化与流程化管理,公司制定了《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SG工作细则》。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补充确认向关联方苏州陆海控股有限公司出售公司的办公用房,金额为484.60万元(含税),该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为处置闲置资产和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舒志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编制了《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8号》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不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一、二、四、五、六、八、十四、二十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作为召集人提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洪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作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全体监事总结了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并编写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175号《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总结2024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5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制订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货币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4月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6,325,461股,该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总股本208,00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6,325,46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67,453.9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编写完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3,164.0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741.1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编制了《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补充确认向关联方苏州陆海控股有限公司出售公司的办公用房,金额为484.60万元(含税),该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为处置闲置资产和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8号》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不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洪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要求,对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内容及日期
1.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公司在对相关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而不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公司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其中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4.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暂行规定》、解释第17号以及解释第18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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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洪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2,102,453.46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5年4月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6,325,461 股,该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总股本208,00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6,325,46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67,453.9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0,167,453.9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3,486,966.6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03,654,420.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8.60%。本年度公司未实施注销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金额为50,708,419.7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66.78%,一年内到期的债务409,989,500.00元,账面货币资金501,906,490.15元,一年内融资总额556,533,000.00元,融资成本27,109,956.22 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净额24,706,620.65元,公司本期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票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票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