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46 公司简称:同济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年度不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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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属于建筑行业,围绕城乡建设产业链打造了决策咨询、项目管理、建设施工、运营维护、投融资、数智赋能的“大全咨”业务布局。
2.1主要业务情况
2.1.1 决策咨询
公司在决策咨询领域能够提供投融资策划咨询、前期调研及整体建设策划研究、项目定位和规划、品牌形象策划、运营管理规划、城乡规划、建筑工程设计、财税咨询等服务。
2.1.2项目管理
公司项目管理业务涵盖工程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检验检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节能评估等。近年来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拓展国际业务。公司资质体系完善,子公司同济管理、天佑咨询均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同济公路拥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甲级、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等资质,同济检测拥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检测机构认可证书(CNAS),拥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等资质。
2.1.3建设施工
在建设施工领域,公司拥有建筑工程壹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等总承包资质以及环保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是上海市首批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涵盖工业、住宅、环境工程、科教、医疗、商业、环保、古建筑修缮、市政道路等各个领域。
2.1.4运营维护
公司运营维护业务主要聚焦环保运营和园区运营业务。
环保运营业务范围包括市政污水、工业废水、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清淤、垃圾渗滤液、废气治理、土壤修复等,为政府或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科研攻关、工艺包及设备集成等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
园区运营业务主要为科技园、产业园的物业管理、资产管理、产业招商、创业孵化、公共服务等,为企业提供发展空间和优质服务。
2.1.5投融资
公司投融资业务主要在房产开发、实业投资、基金投资。
房产开发业务聚焦上海,开发项目类型涵盖住宅、办公楼、商业、公寓、产业园区等,通过从前期策划、规划设计、建设到物业管理的全产业链模式,实现稳健开发运营。
实业投资服务公司发展战略,围绕业务开展资质补充升级、产业链延伸、新应用场景开拓等投资工作。
基金投资着眼于数字化、智能化、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等新兴产业,服务于区校科技成果应用战略平台建设,为新业务开拓及现有业务提质升级提供动力源泉,推动公司战略布局。
2.1.6数智赋能
公司数智化业务主要包括BIM咨询、信息化咨询、智能碳综合服务等,通过专业工程技术、数字信息技术、绿色低碳技术的复合集成,服务产业绿色化转型与工程项目绿色、智慧、低碳建设运维,助力政府和企业提供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综合解决方案。
2.2经营模式
招投标模式是公司主营业务较为通行的业务承接模式。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各种业务渠道、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获取项目信息后,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分析项目招标条件和评分细则,并在此基础上开展项目评审,综合考虑是否参与项目投标。评审通过后,相关子公司将负责组织洽谈和投标工作。
对于部分不属于必须进行招投标且客户不要求招投标的项目,采用客户直接委托模式,公司在取得客户提供的项目信息,完成项目前期调查研究,并通过项目评审后,直接接受客户的委托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
2.3市场地位
公司服务中国城乡建设30余年,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客户资源、业务专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科学、高效、富有价值的服务,积极倡导并广泛参与行业及社会相关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创新适合不同客户需要的服务模式。公司各专业子公司在房建、铁路、轨交、公路、桥梁、隧道等多个细分行业领域都具有显著的品牌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已成为国内工程咨询、监理行业标准的制定者之一。
在城市运营领域公司是肇庆、惠州、邢台等地局部区域水务运营市场主导者,同时也是污水厂低碳节能降耗、智慧水务等细分环保领域的引领者,是一家具备投资实力和专业技术的环保综合服务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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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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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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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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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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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获得批复同意,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2、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同意注册批复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73亿元,同比下降26.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6亿元,同比增长6.5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1.6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0.77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46 证券简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15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余翔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3,462,757.15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07,321,279.02元,减去2024年现金股利124,952,303.20元,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925,831,732.97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24,761,516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4,415,520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620,345,996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124,069,199.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年度不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总额为28亿元。
为提高投资决策及管理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述额度的投资总额,并给予如下授权:
1、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经营层决定项目的选择、评估和价格等各项事项。
2、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计划额度内签署与上述事宜相关的全部和各项合同、协议及文件。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及投资计划,2025年度以信用、担保、抵押等形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45亿元,其中:房产抵押及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不超过30亿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申请贷款的合同,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董事会审议变更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申请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与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及相关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欣、骆君君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2025年度与同济控股及相关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与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余翔、官远发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2025年度与滨江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收益。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文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9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该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夏立军、丁德应、潘鸿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数信技术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立数信技术部,推动公司数字化转型,优化数字管理流程,提升运营管理效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46 证券简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6,085,033.18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净利润为1,925,831,732.97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24,761,516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4,415,520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620,345,99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24,069,199.20元(含税),占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06,085,033.18元的比例为30.55%。2024年,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0,970,897元,占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06,085,033.18元的比例为7.63%,2024年度合计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06,085,033.18元的比例为38.1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不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它风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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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召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体现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该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未来的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46 证券简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担保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同济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同济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同济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肇庆市同济水务有限公司、四会市同济水务有限公司、平乡县瑞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录润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同杨淀昇置业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上海同恒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
● 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5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30.88亿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360.0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对象上海同济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同济房地产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如预计担保全部发生,则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保证担保总量30.88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7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3.73亿元,对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担保额度不超过0.15亿元。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履约担保、银行资产池业务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
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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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新增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总额以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2、鉴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目前的业务情况,对未来拟提供担保的具体对象及其对应新增担保额度进行的预计,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办理流程,在担保实际发生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决定担保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间进行调剂,包括截至目前其他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孙)公司,以及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公司对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在合营或联营企业内部进行担保额度调剂:(1)单笔获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肇庆市同济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峰
注册资金:9,000万元
主要业务:环保工程、工程技术开发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2024年末资产总额23,344.22万元,负债总额15,493.74万元,净资产7,850.4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68.59万元,净利润291.40万元。
2. 四会市同济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峰
注册资金:6,000万元
主要业务:环保工程、工程技术开发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2024年末资产总额8,179.38万元,负债总额4,388.13万元,净资产3,791.2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29.07万元,净利润333.95万元。
3. 上海同济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继承
注册资金:22,918万元
主要业务:污水深度处理及净化;水处理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2024年末资产总额66,362.69万元,负债总额27,482.95万元,净资产38,879.7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66.77万元,净利润3,048.26万元。
4. 平乡县瑞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进峰
注册资金:7,000万元
主要业务:污水深度处理及净化;水处理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2024年末资产总额20,343.00万元,负债总额12,221.92万元,净资产8,121.0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86.76万元,净利润373.83万元。
5. 上海同济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晔
注册资金:30,000万元
主要业务:各类建筑工程管理业务、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检测等服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2024年末资产总额330,574.04万元,负债总额295,448.53万元,净资产 35,125.5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1,732.88万元,净利润2,518.29万元。
6. 上海同济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田华
注册资金:20,000万元
主要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等服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2024年末资产总额177,923.49万元,负债总额138,969.30万元,净资产38,954.19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1.49万元,净利润3,561.48万元。
7. 上海录润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田华
注册资金:87,000万元
主要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等服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2024年末资产总额145,921.19万元,负债总额29,262.98万元,净资产116,658.20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07.74万元。
8. 上海同杨淀昇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峰
注册资金:66,000万元
主要业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等服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2024年末资产总额200,339.93万元,负债总额136,154.83万元,净资产64,185.09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19万元,净利润-1,372.75万元。
9. 上海同恒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刚
注册资金:5,000万元
主要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及租赁等(依法须经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
股东情况: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同济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份,上海朔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份,上海同一创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份,上海鼎峰启运工程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0%股份
财务情况:2025年3月新设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新增担保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银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被担保企业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设定,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10,585.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0%,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9,360.04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46 证券简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与同济控股及相关
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及相关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高欣、骆君君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及相关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各项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为115,55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6,885.41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受行业政策及市场状况影响,相应减少工程服务交易及关联借款。
(三)2025年度与同济控股及相关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注:上表中年初至披露日关联交易发生额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住所等
(1) 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欣
注册资本:67,962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资产管理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高欣担任其董事长
(2)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朔宁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主营业务:设计、勘探、服务
住所:上海市赤峰路65号
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其30%股权,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骆君君担任其监事。
(3)上海同济建筑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咨询服务、建筑工程设计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长江南路99弄6号
关联关系: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控股81.08%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8.92%股权,本公司监事夏洪超担任其董事。
(4)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卫东
注册资本:1,200万元
主营业务:工程咨询,建设工程设计咨询,工程法律咨询,财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等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398号18楼
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同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7%股权。本公司董事高欣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骆君君担任该公司董事。
(5) 上海迪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明根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酒店经营管理,酒店投资,停车场库经营,商务咨询(不得从事经纪),物业管理。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彰武路50号301室
关联关系: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控股75%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25%股权。本公司监事夏洪超担任其董事。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正常,经济效益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完全的履约能力,无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及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租赁办公用房;设计咨询费参照行业收费标准;关联方资金拆入参考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进行;本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关联借款,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实现销售、开拓市场有着积极的影响。借入关联方资金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参股的关联企业的借款是为了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而提供的同比例借款,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46 证券简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与滨江公司及其控制
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与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余翔、官远发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与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各项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与滨江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与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公司”)其控制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但未获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与滨江公司其控制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89.64万元,未超出董事会审议权限。
(三)2025年度与滨江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官远发
注册资本:650,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资产管理,智能化科技、物联网科技、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数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数据处理,财务咨询,创业孵化器经营管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会展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物业管理,建筑材料加工、销售,园林绿化,国内贸易(除专项许可)。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28号311-313室
主要股东:上海市杨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份
关联关系:上海同杨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3.38%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同杨实业有限公司81%股份,间接控股本公司。本公司董事长余翔担任上海同杨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官远发担任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正常,经济效益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完全的履约能力,无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46 证券简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理财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品种:为控制风险,主要用于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中短期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简单、本金保障程度较高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因金融市场容易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投资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理财额度和期限: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理财品种
为控制风险,主要用于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中短期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简单、本金保障程度较高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五)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六)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审核委托理财方案,由总经理负责对委托理财项目执行和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选择投资风险较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
1、金融市场存在固有风险,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合作机构及产品类型进行严格筛选,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有关产品情况,一旦发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外部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原则,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46 证券简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济科技”)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达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年限,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众华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众华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所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所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大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1219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上官胜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未曾为本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未曾为本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96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降低4万元。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众华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通过招标方式拟选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表示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要,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9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并将本聘任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9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三)本次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16: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礼敏女士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3,462,757.15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07,321,279.02元,减去2024年现金股利124,952,303.20元,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925,831,732.97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24,761,516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4,415,520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620,345,996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124,069,199.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年度不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体现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该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收益。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46 证券简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变更了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的调整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8号。本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